放弃继承份额的补偿可以要求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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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放弃继承份额是没有补偿的,对于继承权的认定是属于当事人的人身权利的一种,放弃继承权也需要当事人的认可以及出具相关的书面文件来进行证明,不存在补偿的说法,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而定。
放弃继承份额的补偿可以要求吗?

一、放弃继承份额的补偿可以要求吗?

放弃继承是不可以要求补偿的,如果要求补偿则属于有条件地放弃,实质上等于没有放弃,把继承权作了交换条件。从法律上说,有条件地放弃继承权,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没有放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但是,具体如何分配,应当依据遗嘱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人放弃遗产需明确作出表示才行,默示视为接受继承。

二、放弃继承的处理程序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

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放弃继承是公民的权利,对于自己不想继承的遗产是可以选择放弃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遗产的继承,不仅是财产的继承还需要对死者的债务进行继承处理的,当事人压根放弃继承的,可以到公证部门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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