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债能成为公司股东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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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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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人欠债的话当然也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成为公司股东要具备的条件是股东本人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身份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有记载于工商部门和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股东身份就受保护。
个人欠债能成为公司股东吗

一、个人欠债能成为公司股东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具备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认定股权或股东资格的首要标准。

2、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是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是确认股权和股东资格的重要标准。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和其他要求其补足出资,并且拒绝其行使股东权利或通过法定程序取消其股东资格。当然,未出资的股东在依法进行了补投资后,仍然可以恢复其股东权利。

3、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法规强制性规定

4、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确认受公司章程约束。

5、获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6、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7、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为股东。

二、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出资方式

(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投资人本人有对外欠债就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了,即便成为了公司的股东股东,个人在日常生活生产的过程当中还是可以对外欠债的,股东的个人债务跟公司也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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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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