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法律关系。购房者是委托人,委托律师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并向律师支付约定的律师费;律师是受托人,接受购房者的委托为其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并收取律师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的结果,由购房者享有和承受。购房者为此而请的律师,其责任是全力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委托的律师,与开发商委托的律师、银行委托的办理按揭贷款的律师,在服务对象、工作范围上是大不相同的,不可混淆。
第二,律师在商品房买卖中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工作范围
律师在商品房买卖中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由双方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约定的事项的多与少,决定了律师的工作量,也决定了律师费的多与少。一般来说,主要工作范围包括:
1.审查开发商的资质,看其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开发商品房的资格条件;查验开发商的相关销售证件,看拟购商品房是否具备销售、预售条件。目前,商品房开发市场不是很规范,审查开发商的资质、条件,很有必要。
2.协商、谈判,草拟、审查、修改、补充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体包括:
审查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下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如果不是,则要求采用该文本;对该文本中的关键条款,主要是指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填空条款,应当力求按照有利于购房者的原则或者公平原则,与开发商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对于开发商出示的未与买受人商量、已经事先填写好的条款,一定要细加审查、联系交涉、修改补充;主合同一般只是原则性约定,大量的内容要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确定;查看合同的附件是否完整、齐备;查验代表出卖人签字、盖章的是真正的开发商还是代理售楼的销售公司;等等。
3.办理房屋入住验收过程中相关手续,主要是指开发商交付的相关文件是否合乎规定。至于房屋质量有无问题,由开发商与购房者共同确定;也可由律师协助。
商品房买卖是一个复杂的民事法律行为,从看房、签认购书、签主合同、补充协议到入住验收、办理产权证,往往历时较长,事务繁多,许多环节涉及法律等多方面专业知识,需要律师等专业人员为购房者提供帮助,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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