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范围及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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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艳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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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法典》中遗产的范围包括工资收入,本人的房产,本人名下的家畜、林木,利用知识产权获得的财产收益以及其他个人的合法收入。遗嘱生效的条件必须是有立遗嘱的能力,遗嘱中分配的是个人的财产,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遗产的范围及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遗产的范围及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遗产的范围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权

5、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6、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7、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二、遗嘱的写法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7、……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对于已婚人士来讲,去世后并不是只要属于自己的收入就都属于本人名下的遗产,因为自己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当中的一部分才是个人财产。遗产的继承也是从财产所有权人去世以后才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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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关系除可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外,也可以由主合同的质押条款体现。
2、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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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的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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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权不成立。质押权合同中对出质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在质押权合同生效前质押权人已经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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