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抄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哪一种遗嘱都是有效的,只不过公证遗嘱效力是最高的百,所以,立遗嘱不去公证处公证,是有效的。
2、《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知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但是,如果想要更加保险,道让那些可能对遗嘱效力专提出异议的人无话可说,建议你们还是把遗嘱拿去公证一下,按照国家公证机构正规的程序公证。这样,遗嘱的效力就属更巩固,即使发生诉讼纠纷,也不用担心什么了。
3、自书遗度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4、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问遗嘱人签名。
5、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答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只有这一份遗嘱,一般不用公正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若不是只有这一份遗嘱,或者有其它例外情况,该遗百嘱就不一定在法律上有效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我国《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
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
如果能证明该遗嘱是根据立遗嘱本人的意愿所写(即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问且有老人本人签名(有无老人的手印不重要),一般是认为有效的。但也有特别情况,比如:
1、在立此遗嘱答前,立的有公证遗嘱,且没有将公正的遗嘱回进行公正撤销的,应该以公证遗嘱为合法遗嘱,该遗嘱无效。
2、其它合法继承人能够拿出其它遗嘱(即遗嘱不止一份),则后立的遗嘱有效。
3、若有证据证明答该老人在立此遗嘱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其所立的遗嘱无效。
4、若有证据证明该老人在立此遗嘱时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则其所立的遗嘱无效。
无其它情况,一般是可以认定该份没有公正的遗嘱有效的。
综上所述,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度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其他见证人和问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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