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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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金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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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孩子更希望跟随哪一方生活,这主要是针对已满十周岁的孩子。2、收入情况,能够证明自己的收入稳定,经济来源良好,甚至比对方的要好。3、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

一、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现在抚养小孩的成本越来越高,小孩的各项支出,例如教育费、保险费、医疗费等零零种种。每位家长都担心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都尽自己所能给孩子创造好的条件,这是人之常情,法官在判决抚养权时往往首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孟母三迁的故事,告诉我们给孩子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的重要。而在现实生活中,治安较好的小区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安静的小区能保障孩子的休息。反之,流离失所的生活则无法保障孩子的安全与休息。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现在很多刚做父母的人都是上班族,孩子就只能够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也是占优势的。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法官一般会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过多的体会父母离婚前后的差别。因为父母离异对孩子而言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创伤,若再改变生活环境,则可能让孩子一时无法适应。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为保障儿童的基本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两周岁以下的儿童,即在哺乳期儿童,一般由母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没有明确规定抚养权的归属,但“一切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官会考虑他们的意见。

6、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如果对方已经有恋人并且很可能结婚,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官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除此之外,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继父继母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7、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离婚时,法官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情况判决子女抚养权,但若当时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改变抚养权。经过审核,如果发现有抚养权乙方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危害子女等状况出现,或者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出现,法院也会变更抚养权

8、争取获得孩子的心。

尤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认真听取他们意见并计入笔录,作为判决抚养权的重要依据。做父母的要拿出诚心、真挚的感情,尽量减轻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

离婚时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多半是因为父母双方均希望由自己直接抚养孩子,这固然无可厚非。但要是因此对孩子日后的健康成长造成了不利影响,显然对孩子是不好的。因此,建议父母离婚的时候,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最好是能够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共同抚养或者轮流抚养孩子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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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赢得子女抚养权的关键优势包括: 经济稳定,能为孩子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家庭基础良好,祖父母辈的参与对孩子的成长有益;教育程度高,有利于培养子女;居住条件舒适,保证孩子的居住环境;以及身体健康,婚姻稳定,给予孩子稳定的生活基础。 最重要的是确保他们的权益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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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答辩状怎么写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就某某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一、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答辩
1.是否同意离婚,并简要说明理由;
2、对孩子抚养问题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3、对财产清单以及分割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4、对过错赔偿问题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二、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逐一答辩。
对原告陈述的主要事实重点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三、引用相关法律(可以穿插上述答辩之中)。
四、归纳总结。
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原告有重大过错,被告要及时提出精神赔偿和提出原告少分财产的要求。
2、如果对如何答辩把握不准,就不要冒然答辩,待咨询律师后再提交答辩状或开庭时再提交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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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原告有重大过错,被告要及时提出精神赔偿和提出原告少分财产的要求。
2、如果对如何答辩把握不准,就不要冒然答辩,待咨询律师后再提交答辩状或开庭时再提交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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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婆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夺?
根本不用争夺,因为小孩的抚养权只有他的父母享有,公婆是根本没有小孩的抚养权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小孩他只能够跟他的父亲或者母亲生活,小孩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不想有小孩的抚养权的,遇到这种情况,直接向法院发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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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答辩状怎么写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就某某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一、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答辩
1.是否同意离婚,并简要说明理由;
2、对孩子抚养问题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3、对财产清单以及分割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4、对过错赔偿问题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二、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逐一答辩。
对原告陈述的主要事实重点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三、引用相关法律(可以穿插上述答辩之中)。
四、归纳总结。
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原告有重大过错,被告要及时提出精神赔偿和提出原告少分财产的要求。
2、如果对如何答辩把握不准,就不要冒然答辩,待咨询律师后再提交答辩状或开庭时再提交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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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怎么争夺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后怎么争夺抚养权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子女不具有生活的能力,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子女跟离异后的哪一方共同生活。在审判实务当中,很多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孩子同谁共同生活的问题上会发生激烈的争执,有些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想亲自抚养孩子,有些是离婚的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那么对于此争执,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提交什么样的证据从而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获得对于自己有利的判决呢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进行举证:
(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
之所以需要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即不满两周岁的,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为在此期间由于孩子需要母亲的哺乳,孩子随母亲生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如果能够证明孩子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则母亲抚养孩子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如果孩子满10周岁的话,还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这是因为年满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对于社会和自身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具有一定的判断与谁共同生活更符合自己利益的能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孩子的意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提交抚养人身体状况方面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
由于孩子的抚养是极其耗费精神和体能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如果单方抚养孩子,的话更需要花费大量的心血,因此对于抚养人的身心状况,法律要求比较高,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的规定,即使孩子不满两周岁,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以跟男方一同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则另一方应该优先考虑。所以如果发生了抚养权纠纷,可以提交抚养人身心状况方面的证据。
(3)提交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则在子女的抚养问题上要优先考虑。
(4)提交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据。
(5)提交一方有无其他子女的证据。如果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则无子女的一方应该有权优先抚养子女。
(6)提交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证据。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7)提交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据。给孩子购买各种营养品、学习用品以及其他花费的凭证要注意保存,这既可以作为将来孩子长大后认识父母辛苦的一种很好的材料,也是发生抚养纠纷以及赡养纠纷后一种非常有力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离异的男女双方在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如果具有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况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孩子的实际抚养情况,一般情况下比较难以取证,所以最好向人民出具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因为这些组织作为自治组织,根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的规定,其证明力要大于邻居的证人证言。
该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争夺抚养权能怎么取证
[律师回复] 对于争夺抚养权能怎么取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即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修养比较高,可以更好的教导孩子。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或者是双方距离都一样,就要看哪一方的居住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了。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希望即使夫妻离婚了也能够让孩子有个良好的生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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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法院判决抚养权时,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考虑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简单来说,争取子女抚养权主要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子女由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二是子女由对方抚养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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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怎么争夺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子女不具有生活的能力,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子女跟离异后的哪一方共同生活。在审判实务当中,很多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孩子同谁共同生活的问题上会发生激烈的争执,有些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想亲自抚养孩子,有些是离婚的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那么对于此争执,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提交什么样的证据从而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获得对于自己有利的判决呢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进行举证:
(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
之所以需要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即不满两周岁的,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为在此期间由于孩子需要母亲的哺乳,孩子随母亲生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如果能够证明孩子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则母亲抚养孩子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如果孩子满10周岁的话,还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这是因为年满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对于社会和自身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具有一定的判断与谁共同生活更符合自己利益的能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孩子的意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提交抚养人身体状况方面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
由于孩子的抚养是极其耗费精神和体能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如果单方抚养孩子,的话更需要花费大量的心血,因此对于抚养人的身心状况,法律要求比较高,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的规定,即使孩子不满两周岁,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以跟男方一同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则另一方应该优先考虑。所以如果发生了抚养权纠纷,可以提交抚养人身心状况方面的证据。
(3)提交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则在子女的抚养问题上要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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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交一方有无其他子女的证据。如果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则无子女的一方应该有权优先抚养子女。
(6)提交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证据。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7)提交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据。给孩子购买各种营养品、学习用品以及其他花费的凭证要注意保存,这既可以作为将来孩子长大后认识父母辛苦的一种很好的材料,也是发生抚养纠纷以及赡养纠纷后一种非常有力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离异的男女双方在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如果具有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况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孩子的实际抚养情况,一般情况下比较难以取证,所以最好向人民出具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因为这些组织作为自治组织,根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的规定,其证明力要大于邻居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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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后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
如果子女不具有生活的能力,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子女跟离异后的哪一方共同生活。在审判实务当中,很多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孩子同谁共同生活的问题上会发生激烈的争执,有些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想亲自抚养孩子,有些是离婚的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那么对于此争执,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提交什么样的证据从而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获得对于自己有利的判决呢?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进行举证:
(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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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抚养人身体状况方面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
由于孩子的抚养是极其耗费精神和体能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如果单方抚养孩子,的话更需要花费大量的心血,因此对于抚养人的身心状况,法律要求比较高,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的规定,即使孩子不满两周岁,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以跟男方一同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则另一方应该优先考虑。所以如果发生了抚养权纠纷,可以提交抚养人身心状况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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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据。
(5)提交一方有无其他子女的证据。如果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则无子女的一方应该有权优先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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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交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据。给孩子购买各种营养品、学习用品以及其他花费的凭证要注意保存,这既可以作为将来孩子长大后认识父母辛苦的一种很好的材料,也是发生抚养纠纷以及赡养纠纷后一种非常有力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离异的男女双方在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如果具有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况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孩子的实际抚养情况,一般情况下比较难以取证,所以最好向人民出具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因为这些组织作为自治组织,根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的规定,其证明力要大于邻居的证人证言。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怎样争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怎样争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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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法包括友好协商、申请仲裁和法律诉讼。协商可避免法律成本和时间消耗,仲裁是快速解决纠纷的途径。若协商和仲裁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基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判决。家长需收集证明自身抚养条件的证据,并可申请临时保护措施,并遵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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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方该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离婚案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常见的,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的有利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大多情况下,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因此,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中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当有一方对孩子学习、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意见也是相当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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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后争夺抚养权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两年后争夺抚养权可以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离婚两年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频繁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成长不利,因此必须有法定事由的,请求变更抚养权才会得到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家暴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影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家暴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影响问题解答如下,
1、案情介绍王强(男化名)与张娜(女化名)婚后生有女儿11岁,儿子4岁,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一次王强用皮带对张娜及儿子进行鞭打,张娜报警后,经法医鉴定两人构成轻微伤,公安对王强进行行政拘留。张娜要求离婚,要求女儿和儿子归自己抚养。旦恭测枷爻磺诧委超莲王强表示同意离婚,但儿子要归自己抚养。李娜向申请调取公安的法医鉴定报告。庭审中向其女儿征求意见,女儿表示愿意同张娜生活。
2、法律分析对于两子女的,一般判决一人一个。而根据国外的同性原则,一般为男孩归父亲,女孩归母亲,此种判决较为常见。并且潮汕地区传宗接代传统思想严重,男方都希望抚养男孩。但抚养子女的原则是利于子女成长,本案中王强对儿子有家庭暴力,不利于其成长,女方抚养更为有利。尽管女儿也愿意跟女方,但王强也只是轻微过失,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无不良记录,也没有对女儿殴打,为平衡双方利益,不宜判两子女都归女方抚养。
3、判决结果判决双方离婚,儿子归女方抚养,女儿归男方抚养。
4、律师建议家庭暴力在争夺子女抚养权中是关键性的证据,出现家庭暴力后,要及时报警保存证据。
家暴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影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官在审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首先,需要看子女的年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由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可以判决男方抚养。对于2到8周岁的子女,法官主要考虑平时谁对孩子照顾更多,目前跟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一方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综合考虑。8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孩子的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夫妻一方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已经丧失生育能力,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法官可以对其优先考虑。
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判决抚养权时,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考虑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简单来说,争取子女抚养权主要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子女由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二是子女由对方抚养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具体来说,可以从双方经济情况对比、自己平常照顾子女比较多,对方有不良生活习惯、有暴力倾向等方面举证。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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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法包括友好协商、申请仲裁和法律诉讼。协商可避免法律成本和时间消耗,仲裁是快速解决纠纷的途径。若协商和仲裁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基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判决。家长需收集证明自身抚养条件的证据,并尊重子女意愿。在诉讼中,可申请临时保护措施,并遵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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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影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家暴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影响问题解答如下,
1、案情介绍王强(男化名)与张娜(女化名)婚后生有女儿11岁,儿子4岁,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一次王强用皮带对张娜及儿子进行鞭打,张娜报警后,经法医鉴定两人构成轻微伤,公安对王强进行行政拘留。张娜要求离婚,要求女儿和儿子归自己抚养。旦恭测枷爻磺诧委超莲王强表示同意离婚,但儿子要归自己抚养。李娜向申请调取公安的法医鉴定报告。庭审中向其女儿征求意见,女儿表示愿意同张娜生活。
2、法律分析对于两子女的,一般判决一人一个。而根据国外的同性原则,一般为男孩归父亲,女孩归母亲,此种判决较为常见。并且潮汕地区传宗接代传统思想严重,男方都希望抚养男孩。但抚养子女的原则是利于子女成长,本案中王强对儿子有家庭暴力,不利于其成长,女方抚养更为有利。尽管女儿也愿意跟女方,但王强也只是轻微过失,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无不良记录,也没有对女儿殴打,为平衡双方利益,不宜判两子女都归女方抚养。
3、判决结果判决双方离婚,儿子归女方抚养,女儿归男方抚养。
4、律师建议家庭暴力在争夺子女抚养权中是关键性的证据,出现家庭暴力后,要及时报警保存证据。
家暴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影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官在审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首先,需要看子女的年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由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可以判决男方抚养。对于2到8周岁的子女,法官主要考虑平时谁对孩子照顾更多,目前跟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一方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综合考虑。8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孩子的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夫妻一方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已经丧失生育能力,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法官可以对其优先考虑。
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判决抚养权时,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考虑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简单来说,争取子女抚养权主要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子女由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二是子女由对方抚养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具体来说,可以从双方经济情况对比、自己平常照顾子女比较多,对方有不良生活习惯、有暴力倾向等方面举证。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如何做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二、下面是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三、子女抚养权的取证
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协商不一致,则需要由判决。由判决就需要收集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证据。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实际情况等进行判决。
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如何做对自己才有利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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