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是怎么执行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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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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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是,五个月缓刑期内,遵纪守法,遵守缓刑规定,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行为的,五个月缓刑期满后,解除缓刑,不再执行拘役两个月,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是怎么执行的?

一、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是怎么执行的?

在五个月缓刑期内,遵纪守法,遵守缓刑规定,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只要缓刑期间没有违法和严重行为的,五个月缓刑期满后,解除缓刑,不再执行拘役两个月。

二、《刑法》规定缓刑期间应遵守的规矩: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刑法》关于遵守缓刑规定和不遵守缓刑规定的结果:

1、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4、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5、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综上所述,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或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重新作出判决,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执行原判刑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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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是属于有五个月的缓刑期吗?
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就是有五个月的缓刑期,只要在缓刑期之内不再犯任何的罪行,那么在缓刑的考验期结束之后就不会再执行原来的刑期,但如果存在犯罪的情形就会马上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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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是属于有五个月的缓刑期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是属于有五个月的缓刑期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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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因为故意伤害轻伤被法院判处了两个月的拘役,想要申请缓刑,拘役能否缓期执行的呢?
[律师回复]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4、上法院争取缓刑。
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
进入“拘役可以缓刑”专题
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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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拘役五个月缓刑可以吗?
轻伤二级拘役五个月缓刑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犯罪行为人符合法定的缓刑条件。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中,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需要认真遵守法律对缓刑的相关规定,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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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二叔因为醉驾现在被法院判处了拘役,家人想要去申请缓期执行,醉酒驾驶拘役怎么缓刑的?
[律师回复]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醉驾拘役可以适用缓刑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三、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十二条,醉驾处刑并未排除在适用缓刑之外。所以,符合上述条件,包括醉驾在内,可以或应当宣告缓刑。
由于醉驾符合我国适用缓刑条件的规定,因此醉驾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的话可以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拘役缓刑是什么意思,拘役缓刑是怎么规定的,拘役缓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拘役和缓刑,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么判拘役缓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察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对象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所以,被判拘役也可以缓刑,拘役缓刑的意思就是暂时不执行拘役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我的朋友因为牵扯到了行政案件,并且遭到了相关的拘役,所以咨询下拘役可否缓期执行?
[律师回复]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此外,根据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害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是一种特殊的缓刑规定,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的对象缓刑执行的特殊处理制度,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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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是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是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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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朋友因为与人打架,可能会被判拘役,想咨询一下。拘役必须执行吗?可不可以缓期执行?
[律师回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拘役的适用对象
从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拘役的期限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1年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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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二个月缓刑4个月哪个重?
拘役二个月、缓刑4个月前者更重,这是由于根据现行刑事法律的规定,受到的主刑处罚可能为拘役的,只有满足了既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会被执行缓刑。如果对拘役二个月缓刑4个月哪个重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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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律师,我的叔叔因为违法被判拘役五个月,现在人还在看守所,我们家人都很着急,我想请问下拘役哪里执行的?
[律师回复] 拘役在公安机关就近的看守所执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拘役的期限。根据《刑法》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根据《刑法》第69条第1款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
(2)拘役的执行。根据《刑法》第43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3)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根据《刑法》第44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拘役主要有以下特点: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期限与上述几种拘留措施都有明显的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以上是对所以拘役哪里执行的解答,拘役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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