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权评价报告多久可下证书?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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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外观专利权评价报告三个月内可下证书,我国《专利法》当中,61条明确的规定专利侵权,涉及到一些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情况之下,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不能够使用同一专利,我则属于侵权行为。
外观专利权评价报告多久可下证书?

一、外观专利权评价报告多久可下证书?

外观专利权评价报告三个月内可下证书,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评价报告什么时候能下来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情况下是提出申请后三个月内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一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二、专利转让一般多少钱?

专利转让费用法律并没有规定,专利的转让费是双方约定的。

在专利市场中并没有规范的价格,一项专利可能很值钱,也可能一文不值。不能笼统地说一项普通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卖多少钱,要看你的专利是哪方面的,市场前景如何,有没有许可,能不能转化,有无权利纠纷,专利有效期还有多少时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可以不被轻易绕开等,都直接影响专利的价值。

专利是通过知识所创造出来的无形资产,在专利局通过审查,获得证书,对于一些企业来说,想要大量生产专利相关产品的话,首先就需要获得相关专利的使用权,这样在进行生产的时候,才算是合法的,如果在没有取得相关专利使用权的情况下进行使用,那么专利的所有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申诉,到时候引起经济赔偿,就得不偿失了。很多人在买专利的时候,就想对具体的价格有所了解,只有了解了具体的价格才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购买专利。

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话,需要: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3、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合同

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

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专利纠纷在我们国家市场可以看到,在进行专利方面纠纷处理的时候,通常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当然,外观专利权它是首先需要进行一个评估检测的,一般情况下评估检测的报告是在三个月之内可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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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1、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对象,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客体,这种实用新型则主要是指小发明。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在我国,专利的含义有两种:
1、口语中的使用,仅仅指的是“独自占有”。例如“这仅仅是我的专利”。
2、知识产权中的三重意思,比较容易混淆。
种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我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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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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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语中的使用,仅仅指的是“独自占有”。例如“这仅仅是我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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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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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的评价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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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对象,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客体,这种实用新型则主要是指小发明。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在我国,专利的含义有两种:
1、口语中的使用,仅仅指的是“独自占有”。例如“这仅仅是我的专利”。
2、知识产权中的三重意思,比较容易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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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我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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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发明了一个捕鼠笼,自己去申请了捕鼠笼的专利,专利法中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和意义什么作用和意义?、
[律师回复] 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并应在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请求人和/或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应当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表格。每一请求应当限于一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多个请求人分别请求对同一件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均予以受理,但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合格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和请求费后两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被评价专利存在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审查员应当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给出明确结论。对于被评价专利存在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审查员应当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具体阐述评价意见,并给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明确结论。
四、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服的救济途径
专利权人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结论不服的,可以请求更正,但仅限于评价报告存在下列一项错误的,即著录项目信息或文字错误、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程序错误、法律适用明显错误、结论所依据的事实认定明显错误或者其他应当更正的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评价报告的二个月内请求更正。请求人提出更正请求的,应当以意见陈述书的形式书面提出,写明需要更正的内容及更正的理由,但不得修改专利文件。复核组认为更正理由不成立,原专利权评价报告无误、不需更正的,应当发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复核意见通知书,说明不予更正的理由,更正程序终止。复核组认为更正理由成立,原专利权评价报告有误、确需更正的,应当发出更正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并在更正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上注明以此报告代替原专利权评价报告,更正程序终止。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部门也可自行更正存在的错误。针对专利权评价报告,一般只允许提出一次更正请求,但对于复核组在补充检索后重新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人可以再次提出更正请求。
但是,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原因在于,即使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但并没有宣告专利权无效,因此并没有实质性的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在专利行政投诉、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投诉人或被告不能依据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来否定专利权的合法性。相反,只有专利权被国家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后,专利权才不复存在。从这种角度来看,专利权评价报告没有损害申请人的利益,因此也就没有必要设置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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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评价报告费用是多少?
专利评价报告费用是每件2400元。一般评价报告申请所需时间大概是2-3个月,按照现在的申请流程大概是2个月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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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专利评价报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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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通过6年的时间研发出一项专利技术,打算申请专利,在申请审查过程中会涉及到评估发明专利技术价值,就想了解一下个人发明专利该如何评估发明专利技术价值?
[律师回复]
1、成本法
(1)专利权价值构成。专利权在资产价值评估的实务中,需要了解的商品价格包括:开发研制成本、流通费用、各种税金、合理利润及机会成本。
(2)应用前提。投入提前。即资产完成了构建过程,处于运营之中或具有运营可能性时,才能对资产的成本进行衡量;续用前提。即只有在资产已完成投入后,在未来肯定可以获得收益,对资产进行重置成本计算才有意义。
(3)适用范围:重置成本法较为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重置全价和应计损耗,对于一切与资产保全相关的业务都适用。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单独使用这一方法多为以摊销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及技术商品交易中最低价格的评估。在更多的时候,它是与收益现值法结合使用。
2、收益预测法
(1)适用范围。此方法评估的是资产的产出价值,适于以转让和投资为目的的资产评估。
(2)应用前提:被评估资产必须具有获得预期收益的能力,并且其收益可以以货币计量;在预计收益期内,被评估资产存在的风险可以明确,并可以以货币计量;统计资料提供的金额,比率一致。
3、“构成要素”评价法
这一方法由日本萼优美知识产权研究所提出,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其基本思想是,一项专利技术实施后所创造的利润是由资金、经营能力和发明专利三方面作用的结果。可以通过这三个指标进行专利权价值的评估。
4、“盈利情况”评价法
这一方法与其它几种算法得出的结果稍有差别,大多在专利诉讼案件中使用,算法繁杂,但结果容易被双方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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