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土地使用税哪年涨价?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税每年都有可能涨价,但是具体是否存在着费用方面的提高,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只是从可能性来说每年都会进行调整,但是是否提高还并不确定,主要依据还是相关的税收法律,目前为止,土地使用税还是比较稳定的,不存在提高的状况。
根据规定土地使用税哪年涨价?

一、根据规定土地使用税哪年涨价?

土地使用税每年都有可能涨价,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是由国家或者说农村集体所有的个人是不能够完全拥有所有权,但是可以使用这个土地使用的过程当中需要缴纳土地的使用税,很多农民都会担心这个税收会不会涨价,可以确定的是,目前为止,都是比较稳定的一个状态。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7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根据规定土地使用税哪年涨价?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3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5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28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在我国土地使用税是从价税么?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从价税是按照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从概念来看,从价税是按价格来定下的税,然而土地使用税是固定的税率所以土地使用税不是从价税。
10w+浏览
地区廉租房涨价是否还是要根据地方的经济实际情况来定价
[律师回复] 是的,廉租房买卖_廉租房买卖条件_廉租房买卖政策
首页
新房
二手房
租房
商业地产
资讯
问答
房价
购房指南
旅游地产
廉租房买卖
扫码阅读
【导读】
廉租房是人们经常谈起的话题。廉租房可以购买的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如果对国家的保障性房产有一定的了解的话,那么,相信大家肯定知道在很多地方,廉租房可以购买的,如果廉租房的租赁时间超过五年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买卖了,那么,廉租房住满五年能买吗?
廉租房可以购买的
廉租房是人们经常谈起的话题。廉租房可以购买的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如果对国家的保障性房产有一定的了解的话,那么,相信大家肯定知道在很多地方,廉租房可以购买的,如果廉租房的租赁时间超过五年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买卖了,那么,廉租房住满五年能买吗?这也是很多人都存在的一个疑问。廉租房的分配方式也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问题。廉租房可以购买的这个问题,小编也整理相关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多了解一些廉租房可以购买的相关事宜。
廉租房可以购买吗
廉租房可以购买吗?这个问题有肯定的回答,廉租房可以购买的。还有很多人关心,廉租房住满五年能买吗?实际上,国家已经放宽了一些标准,廉租房可以购买的。什么是廉租房呢?
廉租房,简单来说就是廉价的租房,每个月象征性的收一点房租就可以了,几乎可以说,这个房屋是白住的。廉租房可以购买的又是为什么呢?一般情况下,廉租房的申请要求也是非常苛刻的,必须要满足低保户+无房户的条件才有机会申请廉租房。廉租房可以购买的还有一定的前提。一旦住户将来的条件好了,那么就不符合入住的标准了,政府就会把房子收回去给其他的有资格的人来入住,如此循环下去,廉租房似乎根本就不卖的。廉租房可以购买的还和廉租房的分配方式有关。廉租房可以购买的与分配的方式有很大的关联。廉租房的分配一般会坚持“只租不售、公开、透明”的原则来进行分配,承租的廉租住房一般会实行申请、审批、轮候的步骤。廉租房可以购买的就和上面的程序有关。
购买廉租房要注意什么
既然廉租房可以购买的,那么购买廉租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廉租房可以购买的还要注意相关的程序。廉租房可以购买的的第一个步骤就是申请。申请的家庭一般会推举一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他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相应的申请。廉租房可以购买的的第二个步骤是审核。一般情况下,申请的家庭户口所在区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会对申请的家庭交报的收入、家庭的成员、住房情况的材料进行审核,这项工作一般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然后就要进行单位逐级审查、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干部群众的监督。
廉租房可以购买的第三个步骤是公告。
这个步骤一般会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在他们居住地的范围内进行为期10日的公告,如果出现异议的话,廉租住房管理的部门会负责进一步的核查工作,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一定要将书面通知未通过审核的原因申报上去。如果无异议的话,那么就要由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廉租房可以购买的中的第四个步骤是登记。廉租房可以购买的中的这个步骤是非常重要的。市廉租住房的管理部门进行复审以后,一定要提出登记的意见,并且一定要注明申请家庭的配租方式。廉租房可以购买的一般会采用轮候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对已登记备案的家庭进行审查。根据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排序等条件,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门采取摇号排序方式配租廉租住房。政府还规定,在轮候的期间,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时候,申请人应该及时地告知所在区廉租住房的管理部门,经过核实后,廉租住房的管理部门会根据变化的情况提出相关的变更意见上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然后会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廉租房可以购买的相关内容就是这么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廉租房可不可以买?廉租房租金标准
现在很多的售楼人员开始不断的跳槽,因为很多地方处于饱和的一种状态,很多地区都是没有房子可以卖,如果只拿着微薄的底薪过日子,往往都是入不敷出,那么面对这样很多人在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都会可询问廉租房可不可以买?廉租房租金标准?下面由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廉租房可不可以买?
1、什么是廉租房?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2、小编在这里提醒的是: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所以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3、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不过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
廉租房租金标准
廉租房是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制度。一般是5年重新审核一次,它的价钱具体还需要咨询你申请的地方。
廉租房租金标准为公有住房标准租金的50%。租赁廉租住房的家庭,应与区房产局订立《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等相关费用,原住房为公有住房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退出。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廉租房可不可以买?廉租房租金标准的介绍,在进行租赁廉租房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关于廉租房租赁的时候,廉租房只要您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一直进行租赁的,所以很多人关心廉租房可以住多久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希望上面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廉租房要哪些手续 廉租房购买条件
廉租房主要是发租赁和补贴为主的。廉租房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携带相关的手续,当申请人员成功的申请廉租房后,在居住满一定的年限,并且符合其它一些购买条件的,才能够购买廉租房。那么,申请廉租房要哪些手续,廉租房购买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有关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申请廉租房要哪些手续
1、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在申请廉租房的时候,必需符合当地规定的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如: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2、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提交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等一些相关的材料。
3、廉租房申请的程序。在申请时应该先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受理-审核,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廉租房购买条件
1、蚌埠市2013年出台的《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该市保障房实行租售并举,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承租家庭,在租住满2年后,可以按政府定价购买保障性住房。但是只拥有部分产权,即与政府产权共享,而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没有满5年的,不得转让、出租、上市交易。
2、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申请人为当地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和在本市居住满五年的。而且经房管部门确定要本市没有住房,并且租房子居住的。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2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各位律师好,我最近准备要进行土地使用权摊销,请问各位律师现在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摊销呢,谢谢各位律师
[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权(land 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1、无形资产摊销一般是计入当期损益,自用的无形资产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2、如果是出租的,就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实现,那么就要计入产品的成本。
借:生产成本(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摊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使用费税率是否就是土地使用税税率
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在定义上有很大区分,前者是使用者向拥有者所缴纳的费用,后者是土地拥有者个人本身向国家所缴纳费用,作为有偿占用土地所付资费。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土地使用费税率这个说法并不准确,因为收取土地使用费的主体就是国家相关部门,因此并不需要交税。
2.8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税额?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10w+浏览
重庆公租房要涨价了吗?好久涨价哟
[律师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房屋后房东涨价造成违约的,是属于合同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提起诉讼等的方式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1、土地税实际上就是土地使用税。2、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10w+浏览
我最近在处理犯罪的问题,问一下大家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界定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 法释[2000]14号)
第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三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二)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七条 实施第六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六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四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 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廉租房可以涨价吗?是每年都要涨价吗
[律师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房屋后房东涨价造成违约的,是属于合同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提起诉讼等的方式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您好,我单位有个同事家里是农村的,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哪里有根据出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规定
[律师回复] 出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根据____市(县)国让(合)字(200)第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局,与受让人____,双方就合同中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等未尽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约定提出延建申请,并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和申请竣工验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不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万元人民币,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
  第三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各项约定履行外,同意该受让宗地容积率不低于____%,建筑系数不低于____%.
  第四条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该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____%,即不超过公顷。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第五条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第六条出让人、受让人双方同意将《出让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土地闲置费标准定为相当于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第七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机关批准后,区分情况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场地平整。
  
(一)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退还受让人。
  第八条因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导致部分建设用地空闲,且具备分割条件,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建设前90日向出让人提出退还相应面积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出让方收回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将所收回土地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相应比例的定金后,退还给受让人。
  第九条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还应当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支付土地闲置费。
  第十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由出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及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投资额、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指标,对该宗地的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进行复核。
  受让人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指标的,属于违约,出让人有权收取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未达到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化比例以及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十五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要求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__款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
  
(二)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批准手续后,由受让人按照批准变更时新旧土地使用条件下该宗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差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税免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10w+浏览
根据土地法规定的土地证有效吗已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承包山地土地的法律是我国土地管理法,该法对土地承包的方式、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农村土地 > 根据规定土地使用税哪年涨价?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