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欠钱到庭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到庭不还需要等法院的判决书,债权人胜诉后对方拒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要准备的材料是: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3、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件,应该要求仲裁机构提供证明生效的文件或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收到的回执文件。如果是行政机构的法律文件,应该加上申请人签收的回执信和举证材料。
4、如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有了财产担保关系,还要提供财产担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列出担保的财产清单。
可以申请撤诉,撤诉的条件是:
(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再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再审原告和原审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
(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4)撒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作出。
(5)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
三、债务纠纷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