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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可以撤销不?
签了遗赠扶养协议不可以随意撤销,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二、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情况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7、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8、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9、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由此可见,要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有法定条件才行,对于供养人和遗赠人来讲,自己单方面撤销遗赠扶养协议的做法造成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因为遗赠人单方面撤销的得返还扶养费,扶养人单方面撤销的,支付的供养费由扶养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