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如何继承房产办理的

最新修订 | 2024-09-06
浏览10w+
樊林卓律师
樊林卓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70人
专家导读 父母的房产在继承办理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办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由第一继承人员继承办理,没有第一继承人应该由第二继承人进行继承,同一继承人之间应该协商办理。
父母房产如何继承房产办理的

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房产继承的步骤怎样办理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在办理遗产继承时,应递交合法的遗嘱和法定继承人身份信息,到当地的房产大厅进行办理。办理过户时,应持有有效的房产证和继承公证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材料,我国的房产部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父母房产如何继承房产办理的
一键咨询
  • 158****1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8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6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父母房产继承子女怎么继承父母房产法律规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父母房产继承子女怎么继承父母房产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子女能继承生父母继父母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继子女能继承生父母继父母的遗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过继子女系民间通俗称谓,一般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对应的法律概念为养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过继来的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当然不能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
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第一款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父母房屋遗产继承法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母有继承父母监护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所谓监护权,指的是父母对孩子的人身、财产权利进行监督保护权力。从法理角度来讲,生父母离婚后又各自再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生父母的第二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孩子的监护权。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有一个前提,即继父母的监护权是以取得婚姻关系为基础,而一旦婚姻关系解除,监护权也就随之失去。 二、特殊情况监护权取得 最复杂的是另外一种情况,即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去世,继父母能否取得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在实践操作中,若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请求对孩子的监护权,而继父母也不愿意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那就得综合考虑,抚养条件、成长环境甚至有可能是孩子的个人意愿等等,判决结果可能大为不同。言归正传,你提出的问题是离婚后的监护权,可以直接套用第二种方式,因为婚姻关系解除了,孩子的生父母还生存,所以,继父母是无法争取孩子的监护权的,倒是另一方未取得抚养权的生父或生母可以争取监护权。 三、监护权取得的方式 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 (1)自然取得:即孩子出生后,生父母自然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 (2)承继取得:生父母离婚后又各自再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生父母的第二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3)有权机关指定取得:即生父母没有能力或者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由或者民政机关指定孩子的近亲属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人员(收养关系)、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孩子的抚养和监护。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过继子女系民间通俗称谓,一般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对应的法律概念为养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过继来的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当然不能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
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第一款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的房产怎么继承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父母的房产怎么继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父母的房产如何继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父母的房产如何继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母的房子遗产被父母继承,现在我不能再继承吗?
[律师回复]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你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其他法定继承人应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确权诉讼,由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若判决确认你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你就可凭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果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建议办理手续前向办事人员详细询问沟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样继承父母的房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怎样继承父母的房产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母如何继承父亲遗产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史某称:其母于去世,留下他们姐弟和父同生活。,父亲史某与继母胡某走到了一起。因为年纪都很大,他们就没有领结婚证,只是宴请了一下亲戚朋友。其父因病去世,留下价值60万元的房产一套,在分割遗产的时候,继母提出,作为父亲的妻子有权参与继承该套房产。请问继母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史某和胡某并未领取结婚证,因此两人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胡某主张继承史某的遗产于法无据。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只有同居关系的“配偶”是否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
关于这一问题,最高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对于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生活的男女双方,可以认定为已经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但是对于2月1日之后才开始生活在一起,并未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那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夫妻关系,而只是非法同居关系。这里,史某与胡某“结婚”的时间是在此时间之后,同时又没有结婚证,所以两人之间的关系只能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对于只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果一方死后,另一方主张以配偶的身份继承的,比照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司法解释(一)第5条处理,即形成同居关系并未补办结婚证的,不享有继承权。据此胡某没有继承权,但考虑到胡某没有子女的特殊情况,出于道义的考虑,可以酌情分给她部分遗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父母房产如何继承房产办理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