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首先是征地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其次,是拆迁的目的不同。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一、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1、首先是征地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

2、其次,是拆迁的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大多数是危改项目、城市基础建设、私自企业发展、拓展项目等;而征收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公路、修地铁、建高铁等。

政府征地一般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征收。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开发商征地的程序是什么呢?

开发商在征地前需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三、开发商征地补偿跟政府征地补偿一样吗?

一般来讲,开发商是不可以征地的,只有政府才可以征地。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时很容易认可,而且政府地征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但相对于来说,开发商征地一般可能会被征收者给高于政府征地补偿的数额。

但不管谁征地都应该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同时,依照相关规定,不管谁征地都需要保障被征收权益,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8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一键咨询
  • 173****44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4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7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政府征地补偿是开发商吗?
政府征地并不等同于开发商开发。政府的征地一般都是用于实际的行政用途,开发商的自发性征地都是出于商业用途。并且开发商在进行征地时还必须要向当地的政府进行申请,针对开发商自身来说是没有征地的权利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的区别
[律师回复] 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主要区别在于政府定价是强制性的价格,必须遵守,指导价是倡导性的,不具备强制性;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与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一种具有双重定价主体的价格形式,由政府规定基准价与浮动幅度,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本在政府规定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政府通过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形成价格区间,以达到控制价格水平的目的,体现了国家行政定价的强制性的一面,而经营者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灵活地制定调整价格,体现了经营者自主定价的灵活性的一面。政府定价:政府定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的主体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政府定价具有强制性。调整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必须严格按定价权限和定价程序,由价格主管部门或有定价权的业务部门依据《价格法》制定。凡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不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变动。否则,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9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政局和政府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民政局离婚又称协议离婚,对于二者的区别,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1、流程不同:离婚要求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交材料,经过审理程序,以解除婚姻关系;民政局离婚要求双方一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以解除婚姻关系;
2、两种离婚方式只能二择一:当事人只能选择离婚或者民政局离婚,不能既要求出具离婚判决书,又要求颁发离婚证;
3、收费不同:民政局离婚,登记费、工本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合计,大概只要几十元到几百元;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财产总额小于20万的,每个案件交纳50至300元的受理费;涉及财产总额超过20万的部分,按0.5的比例缴纳,诉讼成本大大提高。两者相较之下,民政局离婚的性价比高很多;
4、耗时不同:民政局离婚,文件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当天办结拿证;离婚,案情简单的,经过整个诉讼审理流程,待真正拿到判决,至少也要几个月;案情复杂的,甚至要
1、2年;
5、离婚证明文件的形式不同:离婚,最终当事人获得离婚判决及离婚证明书;民政局离婚,最终当事人获得离婚证。但不管是出具的离婚文书还是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都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凭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开发商征地补偿,高于政府征地补偿?
开发商征地补偿,一般情况下并不会高于政府征地补偿,但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由于开发商需要快速的处理相关拆迁矛盾和纠纷,而需要在政府的征地补偿标准上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区政府有权征收集体土地吗?
区政府有权征收集体土地,根据规定,只有县级以上的政府,才有资格实施征地行为,而从级别上说,区,县,县级市在同一个地级市的管辖下级别是一样的。如果依旧不知道区政府有权征收集体土地吗,可以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租别人的商服用地,办企业政府棚户区改造拆迁有补尝吗?建有厂房和设备
[律师回复] 棚户区改造可以强制执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扩展资料:案例:木兰县执行首例“司法强拆”?案件?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木兰县木兰镇民主路5户房屋被司法强制拆除,这也是木兰县首例进入“司法强拆”的案件,这些房屋的依法拆除,为木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扫清障碍,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让项目成果尽早惠及百姓。木兰县棚户区面积大,大约占到城区面积的13,到2016年年末尚有6195户、37万平方米棚户区未改造。民主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始于2010年,共涉及居民408户,房屋总面积26821.77平方米。前期采取了“政府主导、企业推进”的拆迁模式,由于补偿标准不一,居民相互攀比,拆迁工作陷入停滞状态,无法实现净地建设,拆迁户四处租房、漂泊在外,无法回迁,最长时间达8年之久。木兰县为了规范房屋征收市场,改善房屋征收环境,切实保障拆迁居民的实际利益。2015年县政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将民主路征收纳入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对民主路棚户区改造区域房屋实施依法征收。征收过程中,由于补偿方案公平合理、征收程序严格到位、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即签约搬迁395户,完成任务目标的96.8。剩余被征收户由于提出的利益诉求远远超出政策范围,因此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2015年9月,县政府依法向剩余被征收户下达《征收补偿决定书》,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征收户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8月,县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经省市县法院三级审理,县法院一期下达(2016)黑0127行审7号、(2016)黑0127行审13号、(2016)黑0127行审14号、(2016)黑0127行审17号和(2017)黑0127行审4号准予司法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并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强拆。此次木兰县民主路房屋司法强制拆除是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以来,木兰县首例通过司法程序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强制执行案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政府征地程序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政府征地程序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政府征地程序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政府征地程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针对政府征地与开发商征地补偿一样吗
[律师回复] 不一样。往往开发商征地补偿会高一些。
严格来说,开发商是不可以征地的,只有政府才可以征地拆迁补偿,一般都是按评估值。开发商有时候因为资金的关系,可能会对个别钉子户给予高额补偿。但现在好象有几个钉子户被告上法庭了,新闻上看的。具体说不清楚是什么罪名。
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的时候一般都能很容易的认可,而且政府征地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
开发商占地建楼需签定的房屋补偿安置协议。
《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9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