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新迁入的户口能否分到土地?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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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新迁入的户口才能分到土地。据了解上次的农村土地承包划地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各地略有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即下次承包期要等本期承包期满,也就是说在本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后期。
土地确权后,新迁入的户口能否分到土地?

农村什么时候再分土地,新迁入的户口才能分到土地。据了解上次的农村土地承包划地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各地略有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即下次承包期要等本期承包期满,也就是说在本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后期。

  没分到地的农村户口还能分到地吗?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又没有土地,但符合这三个条件,你就可以去申请土地:

  (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还有一个方式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的办法取得农业生产用地。土地确权后,没分到土地的农村户口还能分到地吗?

  其实,即使你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规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所在的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那自然也就无法分给你的。只有等到村里重新调整承包地时,可以要求分得承包地。在这个时候你可以看看是否能申请宅基地

  如何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确权后,没分到土地的农村户口还能分到地吗?

  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去试试申请农村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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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能土地确权吗
户口迁出只要满足进城工作子女、出嫁女、新增人口、全家迁出几种情况,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具体来说,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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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
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
2、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你有风险:娘家的土地确权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村里是可以收回的。到时候,在婆家你也可能没有土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现在还不值钱,将来不好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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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能土地确权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户口迁出能土地确权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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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户口迁入新规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孩子上学户口新规定义务教育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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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到校报到时,向学校招生机关交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校手续,将户口迁移证递交学校户口管理机关,经审查迁移证内容合格后,由学校户口管理单位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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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学落回原籍手续办理凭学校退学文件,本人户口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肄业、结业学生户口落回原籍手续办理凭肄业或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户口办理本人要求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大学生应征入伍户口办理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时,由征集地民政部门接收,公安部门负责落户要求复学的,其户口落入本人所在学校集体户口不愿复学的,如本人要求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安置,可待其档案经民政部门转接后,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落户不愿意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安置的,可在征集地落户。
6、大学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大学生大学毕业,户口需迁出学校到工作所在城市,这个过程叫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期限为毕业当年,如届,则为1~12月份有效,过期则按往届毕业生接收处理,接收条件与费用都高很多,如广州等城市需要房产才可能接收,所以大多数毕业当年未能迁移到工作所在城市的,今后只能在买房后才能迁移进来。户口迁移的手续是,先到迁移目的地申请落户,得到当地人事局许可后,将获得《某某市需要大学生申请表》,然后再凭表到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目的地上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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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
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
2、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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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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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还可以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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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新洲的户口怎么迁入?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县城迁移户口到城市的程序、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婚迁入户(双方的结婚证)、积分入户(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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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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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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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津县是成都市下辖县,执行成都市购房入户新政策,90㎡。成都市购房入户政策: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1、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2、购房入户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投资入户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在成都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成建制入户。所需材料:公司入户申请、单位入户人员花名册、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本或本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
5、暂住入户条件:需在成都工作三年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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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在户口不在怎么进行土地确权?
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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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还可以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
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
2、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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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你有风险:娘家的土地确权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村里是可以收回的。到时候,在婆家你也可能没有土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现在还不值钱,将来不好说呢。
土地确权后,户口还可以迁回来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
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
2、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你有风险:娘家的土地确权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村里是可以收回的。到时候,在婆家你也可能没有土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现在还不值钱,将来不好说呢。
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还可以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
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
2、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你有风险:娘家的土地确权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村里是可以收回的。到时候,在婆家你也可能没有土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现在还不值钱,将来不好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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