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证据的收集
如果发现配偶出轨了,可以保留聊天记录、合照、视频等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可以将已保存的有关婚外情证据交由律师查看、判断,及时在证据收集上查漏补缺。如果情况允许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与配偶面谈沟通,将其存在婚外情的事实落实在证据中。如何与对方沟通、如何保存证据等都是需要根据每个案件来制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指导收集、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一种是诉讼。
二、通过签署婚内协议提前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如果想在婚内提前将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确定的,可以通过签署婚内协议的方式将双方婚后购买的两套房产及其他共同财产之所有权归属约定清楚,婚内协议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一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并未要求双方离婚或办理协议公证。值得注意的是,婚内协议条款的表述、协议的实际履行、违约责任等均具有极强的法律专业性,为了保证最终协议目的的实现,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拟定。
三、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发现对方存在婚内微信转款、为第三者购物等情形,未经自己同意就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有权起诉要求确认对方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赠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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