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房子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9-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当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是非常麻烦的,当两个人对财产的分割不明确或者有争议协商不成的时候往往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实现财产的分割,关于财产的分割我国的法律也是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使人们遇到问题的时候有法可依。根据不同情况也有不同的解决方法。
两套房子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分割?

当两个人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后,就形成了一个家庭,财产关系等方面也与未婚时不同。双方在结婚后一般都有一定的财产,我国的法律对夫妻的共同财产等也是做了详细的规定,在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有两套房子的话应该会怎么分割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可就房产进行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的规定: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是非常麻烦的,当两个人对财产的分割不明确或者有争议协商不成的时候往往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实现财产的分割,关于财产的分割我国的法律也是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使人们遇到问题的时候有法可依。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两套房子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分割?
一键咨询
  • 175****4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3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离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离婚时两套房如何分割
38浏览 2025-02-07
婚后有一套期房,贷款才两年,离婚时我要房子他要钱,这个怎么分割
10w+浏览2024-02-20
离婚时一套房子分给两个孩子如何分割
1浏览 2025-01-07
你好,我叔叔和我阿姨感情一直都不好,我叔叔决定离婚,他们离婚分割两套房子,双方应该如何分割呢?
[律师回复] 夫妻两套住房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共有的财产,可以在离婚时候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br/>  可以约定一人一套住房,也可以约定卖掉住房双方当事人分配卖房子所得钱款,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怎样分割都是可以的。<br/>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br/>  《婚姻法》:<br/>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br/>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br/>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br/>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br/>  <br/>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br/>  <br/>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br/>  <br/>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br/>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br/>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0浏览
你好,我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导致和我妈妈夫妻关系破裂,他们决定离婚,想问一下,动迁房离婚分割,如何分割呢?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动迁房屋的利益如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则要求其财产利益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只要动迁利益在婚前已经形成,那么无论其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都不影响该利益的分配。那么如何认定动迁利益是否在婚姻关系中取得呢?有以下几种情况:<br/>  <br/>(一)被动迁房屋系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br/>  第一种情况比较容易解释,无论被动迁房屋是采取货币安置还是房屋安置的的方式,其所获得的动迁安置利益均来自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该动迁利益也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上的转化。因被动迁房屋属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故动迁房屋所取得的利益同样归属于原权利人所有。<br/>  <br/>(二)被动迁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财产<br/>  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存在两个方面的争议:争议点<br/>一,被动迁利益系夫妻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争议点<br/>二,若房屋在动迁过程中发生增值,该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br/>  首先,对于第一个问题,从该动迁利益的来源分析,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不动产在婚后因动迁而使其物权消灭。根据拆迁条例产权置换的规定,取得安置不动产或者安置房屋,这是对前一权利的补偿,或者说是对前一不动产物权的延伸。动迁安置权利的产生,是基于一方婚前财产权利的消灭,若将该动迁安置利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就是将一方婚前财产转化为了夫妻共同财产,明显损害了夫妻一方的财产权益。<br/>  对于第二个问题,实践中有一定的争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br/>(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动迁安置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应当如何理解呢?熟悉房屋动迁政策的人应该知道,在房屋动迁安置补偿中一般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对于被动迁房屋本身财产价值的补偿,而被动迁的房屋的价值并不是通过夫妻双方对其进行维护、装饰而使其价值上升的,更多的是因为市场因素被动迁地地价上涨而引发房价的上涨,因此所增值部分应当作为是一种自然增值而不计入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另一大块,是对于房屋中居住人的安置奖励费,这部分钱款并不是一方婚前房屋的转化,该部分安置奖励费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br/>  <br/>(三)公房动迁中,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虽然不是房屋的权利人,但一方或者双方构成同住人资格。<br/>  一般来说,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或者同住人都有权获得公有住房动迁的补偿。具有同住人资格的人包括以下几类:<br/>(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但其在该处已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br/>(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br/>(3)在按拆迁共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屋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br/>(4)房屋拆迁的,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被认定为动迁安置人,享受动迁安置利益。<br/>  由于被拆迁人与动迁组所签订的《动迁安置协议》往往是以户作为动迁单位的,其中无法反映出同住人,此时一般需要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动迁组存档保留的动迁安置人口核定表,以核定的动迁安置人来作为最后的动迁安置财产权利人。<br/>  <br/>(四)一方或双方均非房屋的产权人或同住人,但是根据政策配偶一方可以获得一份动迁利益<br/>  另外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夫妻在离婚时,一方主张动迁利益是基于其与配偶方所缔结的婚姻关系而取得的,因此认为该份动迁利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另一方则认为,根据现在一些地区的动迁政策,适婚年龄未婚青年可以额外获得一份动迁利益作为日后安家之用,因此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与是否享有动迁利益没有关联性,并以此为抗辩理由,反对将该部分动迁利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371浏览
离婚只有一套房,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婚前一方买的就只能属于买的一方,如果是婚后买的不管是谁出的钱都是一人一半。或者也可双方协议解决。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br/>(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br/>(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br/>(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br/>(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95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两套房子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分割?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52****821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77****365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759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