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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权过程中矛盾多
其实,目前的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承包已经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而展开的。也就是说这些合同和证书都是1998年签订或颁布的,当时的土地测量工具并不先进,测量的数据并不精确,便为如今的确权工作留下了历史遗留问题。再者,20年过去了,家里人员的变动,儿子娶妻、女儿出嫁,虽说是一家人,但也存在着“寸土必争”的心理。因此,确权工作的执行是有一定难度的,村里的那点事真的很难处理。
2.该执行的并不积极。其实土地确权就是农村中一个潜在的矛盾爆发点,执行起来难度极大,有些该执行的并不积极执行的原因之一。再者,进行土地测量需要精准的测量工具,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这并不是说撸起袖子就能干的,需要实际的资金、技术支持。
3.土地确权与征地的微妙关。系土地确权后对农民的利益是有保障的,遇到农村土地征地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如果土地尚未被确权,那么土地自然属于村集体内部所有,如果遇到征地,农民的利益将会大大受损,所以这其中有一层关系可自行领会。
农民朋友们一定要重视确权哦,土地确权其实确定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说白了就是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这次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关键的是能贷款。以前咱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也不大。这回确权后,土地使用证可以成为一种资产来作为抵押,大大方便了农民贷款,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紧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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