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了不知道遗产有哪些怎么界定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当事人去世后遗产的界定标准是当事人之前的工资收入,储蓄,生活用品,文物,生产资料,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还有个人承包的收益等都是逝者的遗产。比如当事人没有其他的收入,只有工资收入的话,那夫妻财产当中的一半财产就是逝者的遗产。

{ArticleTitle}

一、人死亡了不知道遗产有哪些怎么界定?

遗产的范围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遗产的界定标准必须因人而异,因为有些人生前的收入来源比较多,如果是这样的话遗产的范围也很广,本身有资格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当事人的亲属,总不能连当世人的收入渠道都不清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人死亡了不知道遗产有哪些怎么界定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4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2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立遗嘱后死后律师怎么知道?
立遗嘱后死亡的,律师可以通过家属的通知、以及医院的告知来了解相关情况,如果律师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或者执行人,是需要在遗嘱人死亡后,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情况来进行继承处理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律师,我朋友最近想要去办理死亡证明,请问遗嘱死亡证明怎么办理,你能告诉我吗?谢谢了!
[律师回复] 将遗嘱继承所得的房产过户,有两种途径:先公证,后过户。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的,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公证是过户的前提条件。在办理公证时,首先要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之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公证处在受理公证申请时,可能会要求提供与继承有关的相关资料及证据,其中也应当包括要求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
 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作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合法权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某人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此人就可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当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确定继承人,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都会产生包括公证费、案件受理费、办理过户的手续费等相应费用,这都将由继承人来承担。-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1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朋友的孩子最近出了车祸,家里人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请问车祸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律师回复] 为了能较清楚的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以举例的方式讨论一下,要不然太过于抽象的话,既不好讲,也不容易理解。
张某出交通事故死亡,张某的妻子、7岁的儿子、张某的父亲、母亲向肇事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15000、护理费1000、误工费800、交通费200、被抚养人生活费8万元、丧葬费10800元、死亡赔偿金28万元。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项目,以及各项目应如何计算,在我录制的《交通事故处理实务》中均有较详细的讲解,在这里我就不再过多讲解。
医疗费用来赔偿张某治疗的开销;护理费用来赔偿因护理张某而支付的费用;误工费用来赔偿张某在治疗因不能工作进而减少的收入;交通费用来赔偿因治病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丧葬费用来赔偿安葬死者而支付的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来赔偿因为张某死亡而导致收入减少,进而导致死者法定被抚养人的受抚养权损害。在以上项目中,张某的家人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被抚养人生活的分配都没异议,但唯独对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配,产生了异议。而且,此时,死者张某生前的同事李某,拿着已经生效的判决文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赔偿款,用以清偿张某生前所欠8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
张某的妻子认为死亡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应当先分出一半给自己,剩余一半依《继承法》按继承人数按比例进行分割;
张某的父母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具有抚慰性质,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按份等额分割。
而张某的同事李某则认为,不论死亡赔偿金也罢,还是其它的赔偿项目也罢,都是死者张某的遗产,既然是遗产,就应在清偿死者生前所欠债务后,剩余部分再由法定继承人依《继承法》规定予以继承。
那死亡赔偿金到底是赔给谁的?该如何分配此赔偿金呢?
我们先看一下现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应该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做出明确定义,只有2005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广东省高级法院的一个复函中提到:
你院《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
从这个复函中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对死亡赔偿金的态度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如果按照最高院的复函操作上边的案子,最终出现的结果就是,张某的妻子、7岁的儿子、张某的父亲和母亲4人均分这28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每人分得7万元。而债权人李某则不得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他8万元的债权。原因是,最高院认为这28万的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而是赔给死者法继承人的。
以上就是车祸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的回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我爸爸在一次空难中死了,我想知道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两者有什么区别,如果不是遗产,为什么
[律师回复]
首先,从遗产的含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继承法》中可以明显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含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内。
  
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而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其并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正是由于其不属于死者遗产,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
  
最后,死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两者都是因为公民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总之,死亡赔偿金作为加害人赔偿给受害方近亲属的物质性补偿,不应属于遗产,更不能用来偿还受害方生前所欠债务或者税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你知道婚前财产怎么界定吗?
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人婚前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朋友的父亲在上个月刚刚去世,留下了一套房产,当时也写了遗嘱,但是是让别人代写的,咨询一下代书遗嘱见证人死亡效力如何?谢谢。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数份遗嘱哪个有效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所谓撤销,是指取消原来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所谓变更,是指对遗嘱所作的补充或者部分修改。
具体撤销或者变更的方法是: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应与设立遗嘱时的程序相适应。如,撤销代书遗嘱,仍应邀请原代书人、见证人到场,立遗嘱人作出撤销声明;如果撤销后重新立遗嘱,应在所立新遗嘱中注明原遗嘱撤销;如果撤销自书遗嘱,应在后立的遗嘱上注明撤销先前的遗嘱,没有注明的,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是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效力,不能以其他遗嘱形式撤销公证遗嘱。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图的律师进行咨询。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1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你知道医疗过失胎儿死亡医院赔偿多少吗
第1、医疗费,根据患者所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同时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如果医疗机构对此感到不服,必须拿出相应的证据。第。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因医疗机构的过错而产生的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等状况予以一定的补偿。其中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等。
10w+浏览
医疗纠纷
村里的一个长辈,因为工伤意外死亡,死后得到赔偿金,现家里两个女儿争夺补偿金,想知道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是否是遗产?
[律师回复] 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是否是遗产答案如下:
1、遗产不包括死亡赔偿金
  
1.1遗产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从《继承法》及其《意见》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括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之内。
  
2、死亡赔偿金也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
  
2.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 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
我听到朋友说,她一个发小刚刚继承家里的房子后,却出车祸去世了,所以我想知道对于遗嘱继承人死亡以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于遗嘱继承人死亡以后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一,不可以:
1,遗嘱只能代表立遗嘱人(被继承人)本身的意思表示;
2,而不能代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如果死后,继承人的遗产要怎么分配;
3,继承人继承得来的遗产,可以自行处置,任何人不得干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受遗赠人不知道遗嘱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受遗赠人的继承时间是从自己知道遗赠开始后的两个时间内,应当标明是否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如果两个月到期没有表示的,那么就会视为放弃该受遗赠。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死后不知道有多少遗产可以请律师调查吗
被继承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不知道具体有多少遗产的情况下可以请律师调查,虽然律师并没有权利直接调查公民的财产状况,但律师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得先调查清楚了到底有哪些遗产才行。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人死亡了不知道遗产有哪些怎么界定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