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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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商品房市场不发达,租房相对比城市难度更大一些,很多被拆迁人都只有一处住房,如果没有进行补偿即启动搬迁,极易导致被拆迁人流离失所。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一、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农村商品房市场不发达,租房相对比城市难度更大一些,很多被拆迁人都只有一处住房,如果没有进行补偿即启动搬迁,极易导致被拆迁人流离失所。

把先补偿后搬迁列为原则性的规定,就是为了尽可能低防止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程序违法,以程序上的刚性规定来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原则

我们意识里边,总觉得拆迁让人一夜暴富,加之常常有一些“拆二代”的新闻出来,于是人们就常把拆迁与致富关联了起来,但是作为律师,我们见到的常常是另外一面。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了“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原则,这就相当于给农村房屋拆迁划定了底线,一句话,不管怎么个拆法,让老百姓越拆越穷就是不行。

三、三种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法律具有滞后性,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这三种拆迁补偿方式,在现在农村拆迁活动中运用已经很普遍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这三种补偿方式进行了明确,是对被拆迁人利益的一个加强。

我们知道,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属于被征收人,土地管理法法明确农村拆迁补偿方式,那么意味着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项,都可以成为被拆迁人的可选项。有了这个明确规定,被拆迁人即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补偿方式。

四、公平合理的补偿

我们知道,由于区位,建筑结构等不一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以往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表述是“给予补偿”,民法典表述为“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一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正案也采用了“公平合理的补偿”这样一个表述,这其中大有深意。

首先我们要知道,给予补偿,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两个表述的力度是不一样的,给予补偿没有对补偿的程度加以限定,那么可以理解为只要给了补偿就可以了,这样的规定显然很难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

公平合理的补偿可以拆开来理解。何为公平?拆迁方强买强卖肯定不公平,单方面一口价显然不公平。公平的补偿最好的方式就是按照市场的规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补偿价格,这才能称得上公平的补偿。

我们上边所讲的公平,更多是体现在补偿价格的形成机制上,但是,普遍来说,农村村民对于房地产市场不是了解不深,议价能力有限,所以,即便在形式上我们给予了他们公平协商补偿价格的权利,但仍然有可能无法获得一个合理的补偿。那么,合理补偿的规定,就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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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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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辽宁农村房屋拆迁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发展农村,征用部分土地是在所难免的,一旦涉及到征地拆迁,那么合理的补偿则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国家为了保障拆迁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也对拆除补偿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从2020年开始将实施新的房屋拆迁补征地拆迁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最后,对于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将会被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迁农民的未来养老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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