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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进行备案的函》
“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⑴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⑵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排序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再计算。
①必须是人民法院依职权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②必须是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③必须是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④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举例]:
①被保险人依照交警部门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②被保险人依照事故当事人和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③依法无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但被保险人自愿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进行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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