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具有哪些特征?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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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环境资源法的特征:1、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执政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又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2、综合性。3、科学技术性。4、公益性。
环境资源法具有哪些特征?

一、环境资源法

环境资源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的各种法规和法律渊源的综合。

1、环境法是法的一种。同其他法律一样,环境资源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用特定形式颁布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行为规范或者法律规定。

2、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法律渊源的总称或综合体。环境资源法不是指某一个法律规范、某项法律规定或某个环境法规,而是具有共同宗旨、性质相似、相互关联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法律渊源的集合。

3、环境法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可以把这种社会关系简称为环境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始终离不开环境或者对环境有影响的人为活动,始终以环境为媒介。

4、环境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是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这里的开发、利用,是指对环境没有或者少有污染破坏的、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这里的保护、治理,是指有利于环境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保护和治理。

二、环境资源法的特征

1、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执政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又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

2、综合性。环境资源法均拥有很强的综合性,它是在以往环境保护法、土地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综合。这种综合性主要表现在: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广泛、客体丰富、权利义务涉及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两大领域。其调整方法既包括行政的、民事的、刑事的各种方法。资源环境法的法律规范是有关法律规范、技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的综合。

3、科学技术性。环境资源法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现代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生态问题;现代环境保护工作是一种科学技术性很强的活动;旨在解决环境问题,为环境工作服务的环境法必须建立在科学理论和科学技术的基础上。

4、公益性。环境法主要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矛盾和关系主要以人的整体为一方,以自然环境为另一方。环境法所支持、保障的环境保护工作,基本上是一种公益事业,是人道主义性质的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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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环境行政处罚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县级以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行政部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注意的是,这些行政主体只能实施环境法律规范规定的属于其监督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否则就是违法。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58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又如《土地管理法》第74条规定“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如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了上述公安或土地行政部门的处罚权,则主体不合法,属违法行政。若拥有环境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或法规的授权规定,授权或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权,则这些被授权的组织或被委托的组织也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权,否则其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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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惩罚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的惩罚性特征指的是作为刑事责任的共同特征。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显著标志。民事责任强调的是补偿性要求,民事责任实行惩罚性属于特例,体现的是民事性、平等性要求;行政责任的惩罚性程度与刑法的惩罚性程度不同,一个是行政性惩罚,另一个是刑罚性惩罚。
3、补偿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的补偿性特征指的是作为环境法领域的环境刑事责任区别于刑法领域其他刑事责任的显著特征。其补偿性不同于民是责任之补偿性,民事责任的补偿性是对利益损失者损失的补偿;而环境刑事责任的补偿性往往寓于惩罚性之中,既是因环境犯罪造成对环境法益连锁法益侵害的补偿,例如采用罚金、资格、劳役、限期纠正等方式弥补对环境法益所造成的损害。这个特征是与环境刑事责任的保护对象特殊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规范性特征以及承担方式多元性特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4、保护对象的特殊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保护对象特殊性特征指的是保护的对象是环境刑法法益,区别于其他刑法规范责任保护的对象是传统刑法法益。
5、承担方式的多元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承当方式多元性特征指的是环境刑法处置方式除了传统刑罚手段以外,还侧重于采用许多非传统手段例如罚金、资格、劳役、限期纠正或治理以及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承担等方式,体现了多元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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