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儿女怎么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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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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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对于老人的遗产儿女们之间理论上可以均等的分割,在子女们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平等,如果有争议的话,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子或女儿,可以多分配遗产的,另外,子女并不是老人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ArticleTitle}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儿女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子女是唯一的继承人吗?

子女不是唯一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老人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子女们的情况下,子女们应该妥善协商遗产的分割比例,法律上没有强行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份额必须是平等的,遗产分割方案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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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书遗嘱必须要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最后要由遗嘱人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可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代书人、见证人不能为继承人,亦不能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必须有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录音中被继承人要将其身份信息及想法明确讲出。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应封存,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应在封条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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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分割遗嘱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的遗嘱,也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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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人现在活着,跟儿子立的遗嘱,现在儿子去世,遗嘱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适用代为继承,由继承人的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父母继承。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条:
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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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他的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 并且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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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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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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