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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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工伤保险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非法用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三、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由于下列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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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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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意外死亡保险范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他杀不属于保险里的意外死亡范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意外死亡是指猛烈的、意外的、可以看得见的受伤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死亡。首先,判定该伤害是否是外来的,也就是说该伤害是否被保险人本意,需要说明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例如刚才提到的游泳溺水致死属于意外伤害,但是如果在游泳时突发了心脏病,这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疾病是人本身固有的,它不属于意外死亡的保险范围。第二要判定该伤害是否剧烈,要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才算是意外事故。第三要看伤害是否明显,第四则要看伤害是否突然。它具有灵活的特点。保险金额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协议书时经过协商决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灵活,投保的手续也很简单。第二,保费低廉。人身意外死亡保险不具有储蓄的功能,保险期终止(一般保到65岁)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保险公司是不退还保险费的。第三,投保简单。被保险人只需提供简单的个人信息,付款方式,受益人情况等,就可以投保了。意外死亡保险范围有哪些意外死亡险主要针对三方面的保障内容。一是,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二是,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三是,因意外导致的误工损失(津贴)。因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是意外险的基本保障内容,后两者通常会单独或共同搭配在前者之上,从而形成五花八门的意外保险商品。一年期航意险:对于“空中飞人”们来说,建议买一年期的航意险。投保一年期的航意险后,可保一年内的航空意外,不限乘坐飞机的次数,而且一年期航意险的保费一般位于40元-60元之间,保额则介乎于45万-50万,可谓省钱省时。交通意外险:对于除了坐飞机之外,还要经常搭乘其它交通工具出行的人来说,就应该选择交通工具综合意外保险。这类保险覆盖面广,不仅保障航空意外,还可以涵盖轮船、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意外保障。一年期交通意外险的价格通常为50-300元,保额为20万-100万,因为保障的交通工具多,所以性价比较高。旅游意外险:对于一年当中偶尔因为探亲或者旅游外出的人来说,买一份短期旅游意外险是非常实惠的。这类保险的保障期限一般在7-14天,价格很便宜,只要15-30元,保障范围可以自主选择,一般包括航空意外险(保额40万-60万),其它交通工具(保额5万-30万)等。附加意外险:目前市场上,部分保险公司的寿险和养老型产品,可以附加意外险保障,这些附加险可以针对不同交通工具,赔付比例相差也比较大,一般附加的航空意外伤害,可以获得10到40倍基本保额的保险保障。所以对于经常打“飞的”的人,也可以在投保寿险或者养老险时附加一份航意险。购买意外险要注意的细节:
1.所购买保险的生效日期。一般的保险在购买的次日凌晨生效,也有一些保险的生效时间要推后3天至7天。消费者应该在出行之前提前几天购买保险,以免无法及时享有保障。
2.有些高危地区、高危行业和高危活动并不在保险公司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或者向保险公司做详细的咨询。
3.购买保险的相关资料、票据和发生事故后的证明、票据等应妥善保管,以方便后续理赔。购买意外死亡险要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定,不同人群意外险的保障额度以及保障内容都有所不同。意外死亡保险范围意外死亡如何理赔无论是购买哪种保险,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通知保险公司。对于意外身故等索赔金额较高的保险事故,更要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对于一些需要及时固定、却因未报案而未固定的证据一旦灭失,保险责任难以认定,被保险人面临的损失就可能更大。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发生身故,理赔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①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此申请书应由受益人填写并签名;
②如受益人为2人以上,应由受益人共同签名;
③如受益人未满18岁,应由受益人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
④如未指定受益人,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
⑤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未指定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并须出具受益人死亡证明,如受益人后于被保险死亡,则由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并须出具受益人死亡证明;
⑥保单、理赔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受益人身份证明(必要时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户口注销原件、火化证原件、医院死亡通知书、病情诊断证明书、病理报告单和相应检查报告单。意外死亡还需提供的证明有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证明、工伤证明、派出所证明、证人证明)等。将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核查后会下发死亡赔偿金。只要被保险人在事前做足准备工作,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绝不是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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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伤死亡赔偿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海南工伤死亡赔偿范围?问题解答如下, 海南省工伤死亡赔偿最新标准。
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上一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伤死亡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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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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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因公意外死亡赔偿范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 因公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范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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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范围及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工伤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给死者家属的6个月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则是根据员工的工资比例,给予那些失去经济来源的亲属的赔偿。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是按照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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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金矿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金矿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城市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若受害人年龄在60岁75岁周之间的:
年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受害人年龄在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受害者如果产生了抢救费的,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票据主张该项费用。
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酌定
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元到80000元,具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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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城市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若受害人年龄在60岁75岁周之间的:
年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受害人年龄在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受害者如果产生了抢救费的,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票据主张该项费用。
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酌定
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元到80000元,具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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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是11万元,这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涉及到具体的赔偿情况,是基于实际造成的交通事故来进行处理的,交警部门还需要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和定损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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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西宁市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西宁市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西宁市死亡赔偿标准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西宁市的死亡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0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07元。
相关知识:全国各地死亡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上海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6683元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337元;
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765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860元;
重庆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2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73元;
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6
5.87元;
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7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8
9.38元;
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54元;
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4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96元;
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3
7.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0
7.43元;
黑龙江: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47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10元;
甘肃省: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7
6.7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52元;
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2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20元;
青海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3
1
9.67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0
20.59元;
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5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71元;
天津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6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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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各位工伤亡者的家属:对于你们亲人的不幸离世,我们深感悲痛。在这个艰难的时刻,我们希望你们能够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你们将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这是按照统筹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为期6个月。此外,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将根据职工工资按比例发放给没有劳动能力的主要抚养人。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按照上一年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我们深知这些赔偿并不能弥补你们所遭受的痛苦和损失,但我们希望它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你们提供经济上的支持。请你们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赔偿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你们提供支持和指导。再次对你们表示最深切的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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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的是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是侵权行为致受害人死亡所应赔偿的项目。 注:它主要包括丧葬费等赔偿,对于常规赔偿项目,也应予以赔偿。 1、常规赔偿的内容 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注: 丧葬费的赔偿属于致人死亡的特有赔偿项目。 3、被扶养人生活费 侵权行为致受害人生命权丧失,对死者在致残前或生前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因丧失扶养,应赔偿其扶养费损失。 4、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注: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确定为收入损失的赔偿,而非 “精神损害抚慰金”。 (2)、赔偿数额,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即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该计算方法既与过去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不致因主观计算导致贫富悬殊、两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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