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拘留期间算坐牢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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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拘留是不同于坐牢的。拘留所的时间并不会算在坐牢时间里,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刑事案件拘留期间算坐牢吗?

拘留是不同于坐牢的。

拘留所的时间并不会算在坐牢时间里,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是拘留所,一般只是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一般情况下,拘留执行完就释放了。但看守所,是刑事拘留,有可能最终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是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

1、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方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拘留裁决权。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2、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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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5天算不算坐牢时间
行政拘留不是长久监禁,而是一种行政制裁手段,和刑事法律中的有期徒刑不同。拘留分行政、司法、刑事三种。行政拘留是对违反行政法规行为的惩罚;司法拘留是为了防止诉讼过程中出现阻碍;刑事拘留则是侦查阶段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主要针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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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留和坐牢的区别?拘留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三种类型。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的行为,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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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拘留,坐牢,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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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算坐牢时间么
刑事拘留不等于服刑时间。服刑时间是依据法院判决执行的正式刑期,从有期徒刑或拘役实施起算。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防止其逃避司法调查或审判,不纳入服刑期限。因此,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服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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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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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算坐牢的时间吗
根据《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自判决执行日起算。已羁押者,羁押期折抵刑期。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不计入实际服刑期。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嫌疑人采取的暂时剥夺自由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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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算在坐牢时间吗
刑事拘留期间并不等同于服刑期。刑事拘留是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非刑罚执行。只有当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如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这部分时间才会计入服刑期限。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不会被算作服刑时间,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和不同的法律意义。只有在正式判决并执行刑罚时,相关期限才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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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坐牢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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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拘留通知书要坐牢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犯罪嫌疑人符合拘留条件的情况下,侦查机关将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发出《拘留通知书》。
那么,收到《拘留通知书》是不是要坐牢呢?
首先,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最长时间不超过37天,因此它和传统意义上的“坐牢”相比,还是有显著区别的。
一方面,被刑事拘留不必然意味着犯罪,完全有可能无罪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刑事拘留是在进行,不需要进行劳动改造。再一方面,拘留和服刑所具有的权利不同,刑事拘留期间只能会见辩护律师,而服刑期间可以接见家属。
所以,收到拘留通知书只是有坐牢的风险,不一定必然坐牢。此时最好的办法是尽快委托辩护律师展开会见和辩护,尽可能争取无罪或者罪轻的刑罚结果,或者至少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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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是否算坐牢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拘留是否算坐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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