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立的遗嘱如果不公平怎么办?
老人立的遗嘱如果不公平需要接受。只要老人的遗嘱为合法的,遗嘱就为有效。既使不公平的话那么也需要结合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处理,老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这是属于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
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于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就是属于老人处理自己个人遗产的一种方式,对于有遗嘱的,那么就需要结合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处理,但前提也是要保障此遗嘱的是属于有效的,既使对于继承者认为遗嘱不公平,那么也不能再进行更改,所以,遗产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老年人对于自己所定立的遗嘱不满意之后还可以进行修改,如果别人认为所订立的遗嘱是一种不公平的话,是没有办法改变的。毕竟属于当事人合法财产,自己是可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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