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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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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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合伙企业法》中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不过,要是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话,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二、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一)从设立的依据和特征来看

合伙企业是根据相关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一般无法人资格。其特征有: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合形成的经营组织,须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并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从而分享经营所得。

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特征有: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集合的主体。

(二)从设立条件来看

1、出资人数要求: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出资方式要求: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而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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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浏览 2025-02-21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格式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格式是该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br/>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br/>第一条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r/>第二条 合伙企业名称:<br/>第三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br/>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br/>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br/>第六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br/>(一)甲合伙人姓名: ;<br/>合伙人住所: ;<br/>出资方式: , 计人民币 万元。<br/>(二)乙合伙人姓名: ;<br/>合伙人住所: ;<br/>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br/>(三)丙合伙人姓名: ;<br/>合伙人住所: ;<br/>出资方式: , 计人民币 万元。<br/>(四)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出资。预期无正当理由不缴付出资份额的,按自动放弃本公司的营利分红。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吸收其他人员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资份额比例。<br/>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br/>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br/>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br/>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br/>(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br/>(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br/>1、本公司按年收入实行分红,分红比例以出资份额所占总注册资金的百分比进行计算,(甲: %,乙: %,丙: %,)。<br/>2、本公司经营期间,如有亏损事由,即出现债务,由合伙人以出资比例承担。(即承担:甲: %,乙: %,丙: %,)。<br/>(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br/>(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br/>(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br/>(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br/>(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br/>第八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br/>(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 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 名;<br/>(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br/>(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br/>第九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br/>(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br/>(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退伙人有权将自己的合伙份额转让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也有权利在退伙人退出后追加出资份额。<br/>(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br/>(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br/>第六章执行。<br/>第十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br/>(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br/>(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br/>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br/>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br/>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br/>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br/>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br/>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br/>(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br/>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br/>(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br/>(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br/>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br/>(一)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br/>(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br/>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br/>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br/>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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