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姥姥去世了,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那么外孙女是可以继承的,或者不按照法定的继承顺位,如果姥姥姥爷直接通过遗嘱的方式,约定了由其外孙女继承其遗产,那么照样可以获得继承权。
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

一、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

姥姥爷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

如果母亲在世,姥姥姥爷的财产由母亲继承

如果母亲去世,外孙女应当代位继承姥姥姥爷的财产,属于继承权的一种。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扩展资料

《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权的获得方式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遗嘱约定的,无论何种方式,只要获得继承权就可以依法的继承遗产,成为遗产的所有人,可以随意的处分,使用遗产,进行收益。但是处分之前要先过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4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姥爷去世外孙有继承权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姥爷去世外孙有继承权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姥爷去世外孙是否有继承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姥爷去世外孙是否有继承权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姥爷去世了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姥爷去世了外孙子没有继承权,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并不包括外孙子。第一顺位继承人主要包括的是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并不包括外孙。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姥爷去世外孙有权继承房产吗?
姥爷去世外孙如果留有遗嘱或者是在代位继承的情况下有权继承房产,可能按照法定继承当中的顺序,并不包括有外孙,我们国家法定继承当中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外祖父母和祖父母,并不包括孙子孙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外甥能继承姥姥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旦郸测肝爻菲诧十超姜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
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
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1.房产继承时如何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申请书;
②继承人身份证伯;
③原房地产权证;
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2.分割房屋遗产,采取何种方式为宜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姥姥姥爷的房子外孙如何继承?
姥姥姥爷的房子外孙想要继承的话,那么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可以由被继承者立遗嘱来进行指定继承,而对于另一种就是代位继承的方式来民法典定继承人的应有的哪一份额。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姥爷去世,姥姥健在。已经去世的姥爷名下房产如何继承和过户?
[律师回复]   住房如果是二老婚姻期间取得,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  一方死亡,是办理属于死者拥有的那一半产权权益。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有死者
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需要所有
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名做公证。  取得继承公证书,有死者配偶和选取的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住房手续。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