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住房公积金是遗产范围吗?
住房公积金属于遗产。
第3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24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遗产范围内的财产,可继承。
二、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三、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有哪些?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
3、有关单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
4、被继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财产。
5、制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住房公积金从来就不是无偿交给国家的,如果当事人从来没有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那住房公积金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笔存款,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各自交的住房公积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得先区分了共同财产,然后才能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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