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和死亡赔偿金分配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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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产和死亡赔偿金分配区别在于是否平均进行分配,遗产若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是需要平均分割的,但是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家庭成员与死者的亲疏关系,再确定具体的发放金额的,一般各位家庭成员获得的赔偿数额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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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产和死亡赔偿金分配区别是什么?

遗产和死亡赔偿金分配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分配的人群不同

(1)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死亡赔偿金是侵权方给予死者家属或者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其分配原则为:扣除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外,按照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和依赖程度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2)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2、是否平均进行分配

(1)死亡赔偿金不应平均分配,分割时,应考虑死者近亲属的年龄、精神损害程度、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及将来的生活保障等因素合理确定分配数额。

(2)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民法典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谅解,相互让步,达成协议。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调解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意外伤害去世的才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自然人正常情况下在立遗嘱的时候都只能分配自己名下的现有财产,不可能对不存在的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去世以后,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其他赔偿都不是遗产。当然对于那些被侵权后没有死亡的主体,获得的赔偿金是可以被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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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和遗产的区别有吗?
死亡赔偿金和遗产的区别肯定是有的,死亡赔偿金是属于公民死了之后而获得的,从而需要直接分配给死者亲属的;而遗产是属于公民生前所得到的合法收入,一般是可以进行转让或者是可以由继承者继承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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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腹子死亡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死亡赔偿金应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的途径分配。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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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的遗腹子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死亡赔偿金应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的途径分配。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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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与死亡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遗产和死亡赔偿金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一样,准确的来说,遗产是当事人生前的合法收入,而死亡赔偿金是去世以后由他人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金,所以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方案可以由近亲属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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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车祸死亡,遗腹子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死亡赔偿金应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的途径分配。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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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因为工伤死亡的话,那么工伤死亡遗产分配可以作为同一个遗产分配吗?哪位律师可以说一下呢
[律师回复]
首先,职工因工死亡后可以获得的工亡补偿金不是遗产。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遗产依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虽然工亡补偿金也是公民死亡时发生的,但与遗产有着本质区别。其区别主要有:

一,工亡补偿金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发放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险待遇,其在任何时候均不属于死亡公民个人的财产;其发放义务人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权利人则是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工亡职工本人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二,《继承法》详细规定了遗产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工亡补偿金。

三,任何公民均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作为遗产的物质应当由死者生前支配,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受害人因事故死亡后,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已经消灭,也就无法获得该笔补助金;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工亡补偿金。如公民立遗嘱将工亡补偿金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将因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效。

四,如果确定工亡补偿金属于遗产,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而且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按遗产处理工亡补偿金,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样做显然和《工伤保险条例》及税法的有关规定相悖。因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工亡补偿金不属于遗产的范畴,同样也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其次,有权获得工伤补偿金的亲属范围应为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此中的“遗属”应理解为死者的近亲属,工亡补助金是单位在给予受害人遗属生活补助之外又给予其亲属的补偿。同时,工亡补助金还包含部分扶养利益。工亡补助金因包含部分“扶养利益”,因此本应由工亡职工“扶养”,因其工亡而未能享受“扶养”利益的人员,应享受请求权。因此,工亡职工配偶如果预期不能获得养老、医疗生活保障,其对工亡补助金应享有“扶养利益”请求权;工亡职工父母亦同;在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的前提下,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始能享受“扶养利益”。此外,因工亡补助金具有一定的精神补偿的性质,对因职工死亡,遭受精神损害的人员得享有该项请求权。由于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范畴,其基本功能在于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并不对损害进行充分的填补,因此确定享有精神损害补偿请求权的范围不宜过广;考虑到工伤保险规定对直系(供养)亲属的规定,该范围宜限制为父母、配偶和子女。
既然不属于遗产,关于工亡补偿金分割的标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在案件审理时,应当参照继承法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割,分别考虑其与受害人的关系、生活的依赖程度和密切程度,具体比例的确定就需要法官正确行使其自由裁量权了。
以上是工伤死亡遗产分配可以作为同一个遗产分配吗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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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怎么分?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分配处理,但如果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处理,即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进行平等公平的分配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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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父亲车祸去世,家中就剩一个母亲,父亲父母均已去世,有四个女儿均以出家,家中无男孩,父亲去世后有一部分存款和一笔死亡赔偿金,这些钱款是归母亲一个人所有吗?子女有权力分配这笔钱款吗?应该怎样分配?
[律师回复] 法律性质上是否属于遗产?能否由亲属继承?笔者类似咨询解答,实在难以数清。因此,对这一问题作出正确法律判断,对于指导和帮助更多当事人依法维护权益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法学界流行两种不同学术观点。一种认为属于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属于精神损失赔偿;另一种认为属于物质性损失赔偿。从《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看,已经采纳了死亡赔偿金属于物质性损失赔偿的学术观点,将死亡赔偿金界定为物质性损失赔偿。死亡赔偿金否属于遗产?答案是否定的。虽然死亡赔偿金和遗产都是因死亡后亲属才获得的财产性权益,但他们之间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从《继承法》对遗产的法律定义看,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储蓄存款、房屋不动产及生产资料等一切合法财产。因此,遗产
首先是公民个人的财产;
其次,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已经存在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在死亡前是不存在的,是死亡后才给予亲属的物质损失赔偿,而且也不是死者的个人财产。对照两者情况,显然,死亡赔偿金就不是遗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配和处理?现行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的,即由死者的近亲属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先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可以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由于不是死者遗产,即使死者生前遗留合法债务,债权人也不能对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要求用其偿还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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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死亡遗产怎么分配2024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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