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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
总的来说,最理想的状态是:三方(买房,卖方,中间方)协商,若能达成和平解约,签署解约协议即可!
一般情况:若其中一方单独违约,三方协商,违约方能赔付一定的补偿,对方不予追究,签署解约协议及赔付相关事宜!
各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均可向所在区域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合同条款法院判决,强制判决。
二、解除二手房房屋买卖民法典定事由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二)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利息以及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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