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科技成果技术权益的归属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74人
专家导读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应当依法由合同约定该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归属。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下列原则办理:(一)在合作转化中无新的发明创造的,该科技成果的权益,归该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二)在合作转化中产生新的发明创造的,该新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合作各方共有;(三)对合作转化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各方都有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权利,转让该科技成果应经合作各方同意。
国家对科技成果技术权益的归属规定有哪些?

第四十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应当依法由合同约定该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归属。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一)在合作转化中无新的发明创造的,该科技成果的权益,归该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二)在合作转化中产生新的发明创造的,该新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合作各方共有;

(三)对合作转化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各方都有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权利,转让该科技成果应经合作各方同意。

第四十一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各方应当就保守技术秘密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得违反协议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技术秘密的要求,披露、允许他人使用该技术。

第四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秘密保护制度,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职工应当遵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保护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与参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人员签订在职期间或者离职、离休、退休后一定期限内保守本单位技术秘密的协议;有关人员不得违反协议约定,泄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从事与原单位相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职工不得将职务科技成果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

第四十三条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第四十四条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以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单位制定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听取本单位科技人员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开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按照下列标准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一)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

(二)利用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

(三)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应当符合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标准。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本法规定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国家对科技成果技术权益的归属规定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2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6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7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8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8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7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0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科技人员业余兼职的技术成果的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科技人员在业余兼职活动中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属,按照其与聘用单位订立的技术合同的约定确认,但该约定损害他人技术权益的除外。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技术第六条的规定确认。
10w+浏览
体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可以开培训费吗
[律师回复] 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存在的一个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对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所订立的一个开发方案。开发方案的最终结果可能形成一项可以申请的专利技术、也可能是一项非专利技术。
但是技术转让合同有一个大的前提是,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合同的转让方就应该拥有该项专利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即技术转让合同应当以转让特定和现有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和转让权为内容,不包括转让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因此,技术开发合同是对一项尚未掌握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所订立的合同。而技术转让合同是转让一项现有的、特定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合同。
但是,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存在比较紧密的联系的。比如,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合同成果最终能够申请专利,且合同约定的专利申请权在研究开发方(受托方)。则研究开发方除了可以取得从事技术开发业务的收入外,在其符合条件申请到专利后,他还可以作为转让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取得技术转让收入。
相关法律知识: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多扰乱社会经济次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法》总则中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则,这些原则适用于订立、履行各类合同。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6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与科技技术公司签订合同,打印合同有条款注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三年技术服务费19800元,当时没有足够资金,只支付了1万元,该技术公司在合同上手写备注了收订金10000元,尾款9800元明日付清。合同签订之日晚上回去后我不想要要该公司提供的服务了,可以要求退回订金款10000元吗?除合同以外,当时有开给我一张收据,注明了是收定金10000元,合同与收据的订和定字不一样
[律师回复]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二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三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三款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二款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
我舅舅公司研发出一项新的技术,有公司和舅舅谈合作,我也不太懂,想问一下科技技术劳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培训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市订立。
  根据公司( )发(司)字第( )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培训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派乙方赴________进行国外培训,培训期计________天。
  第二条 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后,乙方必须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不得将培训中所学之操作技术、工程技术、管理技术及文件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第三条 公司根据支付培训费数额,要求乙方必须在公司服务伍年,作为签订本培训合同之条件。
  第四条 乙方若在服务年限内自动离职或辞职需向公司退还一切培训费用,包括由公司支付的培训交通费、住宿费、餐食费及其他培训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即某方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6.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6.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培训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附件
  9.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1.2 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9.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双方同意的______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14.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技术合同权益归属协议怎么写?
技术归属协议一般可以规定,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期间,技术的归属为公司所有,不得将技术资料透露给其他人,并且在离职的时候将公司所有与该技术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数整理上交才批准离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你好律师,请问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怎么写?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技术服务合同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监制
填 写 说 明技术服务合同书
鉴于: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1、技术服务合同 □
2、技术培训合同 □
3、技术中介合同 □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 年 月日在 签订。第四条 项目名称(用简明规范的专业术语概括所要解决的特定技术问题)
第五条 服务内容
5.1 服务的要求和方式:
5.2
5.3
第六条6.1
6.2
6.3
技术指标和参数(或考核指标):
技术服务质量、期限保证:
计划安排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地点: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期限: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进度:
第七条 工作条件
7.1 委托方为受托方提供如下条件:
(1)提供资料、数据、样品、材料等包括:
7.2
第八条8.1
8.2
8.3
第九条9.1
(2)提供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等包括: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时间: 技术培训合同教员、学员条件 教员资历和水平:
学员人数和标准
教员、学员的食宿、交通、医疗费用的支付和安排:保密要求 保密范围: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6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务技术合同归属于何者
一般双方签订了职务技术合同,那么双方都属于合同的当事人,并且都可以拥有合同原件。在职务技术合同当中,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进行转让技术的话,那么相关职务技术归属应该属于专利权人。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因工作需要准备一份科技部技术合同范本,但不清楚格式,请教一下科技部技术合同的标准格式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 技术服务的目标:
2



2. 技术服务的内容:




3. 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



4.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5. 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 提供技术资料:
(1)

(2)

(3)

(4)

2. 提供工作条件:
(1)
;3
(2)

(3)

(4)

3. 其他:


4.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 2. 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涉密人员范围:


3. 保密期限:

。4
4. 泄密责任:

。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涉密人员范围:


3. 保密期限:


4. 泄密责任:

。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5

4. 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 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双 )方所有。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 6
2.

3.
。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 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技术背景资料:

2. 可行性论证报告:

3. 技术评价报告:

4. 技术标准和规范:

5. 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 其他:
。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 申请登记人:
2. 登记材料:
(1)
(2)
(3)
3. 合同类型:
4. 合同交易额:
5. 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6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技术成果的专利权归谁
[律师回复]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根据具体情况,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时,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该优先权的基础在于各方依合同的约定投入了资金并具体完成了研究开发任务。优先权的含义是在同等条件下,合作合同当事人比其他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专利申请权是财产性权利,因此可以放弃。基于共同共有关系,其他共有人取得了全部专利申请权。
3、申请人取得专利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但其不能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这种免费实施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放弃该专利申请权的一方还是共有专利权人。
4、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5、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也可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为一方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对另一方作出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研究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获得的利益由各方共享。

3)在一种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对其他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职务技术合同归属者是谁?
职务技术合同归属者是属于专利权人,技术的成果是可以分为非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如果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而创造发明的技术,那么此成果就会归为单位所拥有,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转让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际技术转让的方式多种多样,最基本的有两种: 一种是非商业性的技术转让,是无偿的。 另一种是商业性的技术转让,是通过商业交易按商业条件而进行的有偿技术转让,国际上商业性的有偿技术转让又有两种主要方式:一是技术贸易,二是技术投资。 与国际技术转让方式的多样性相适应,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也是多种多样的,各国法律对此有不同规定。 我国的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分为5种: (一)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者许可合同(仅涉及商标权转让的合同除外); (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三)技术服务合同; (四)含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者许可、专有技术许可或者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合作生产合同和合作设计合同; (五)含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者许可、专有技术许可或者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成套设备、生产线、关键设备进口合同。 国际许可合同 国际许可合同 国际许可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国际许可合同,一般称为国际许可证协议。它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一方准许另一方使用自己所拥有的工业产权无形财产或专有技术的使用权,并收取使用费,而另一方获得该项使用权并支付使用费的书面协议。 合同的主体是指这种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是不同国家的法人和自然人。合同的客体,主要有3种,即专利技术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都具有“独占性”,而且有一定的地域限制。根据供方授予使用权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产经营范围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国际许可合同分为以下几种: (一)独占许可合同。 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其产品。 (二)排他许可合同。 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排他的使用权,供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在该地域再将该项技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但供方自己仍然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三)普通许可合同。 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使用权,同时,供方在该地域内不仅自己有权继续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而且还有权将该项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叫做非独占许可合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非职务技术成果不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也不是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软件工程是一级学科,还是一级技术类学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软件工程之前属于计算机学科与技术学科件工程一直以来都缺乏一个统一的定义,很多学者、组织机构都软件工程分别给出了自己认可的定义: BrryBoehm: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来设计并构造计算机程序及为开发、运行和维护这些程序所必需的相关文件资料。IEEE:在软件工程术语汇编中的定义:软件工程是: 1.将系统化的、严格约束的、可量化的方法应用于软件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即将工程化应用于软件; 2.在1中所述方法的研究FritzBuer:在N ATO会议上给出的定义:建立并使用完善的工程化原则,以较经济的手段获得能在实际机器上有效运行的可靠软件的一系列方法。《计算机科学技术百科全书》:软件工程是应用计算机科学、数学、逻辑学及管理科学等原理,开发软件的工程。软件工程借鉴传统工程的原则、方法,以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和改进算法。其中,计算机科学、数学用于构建模型与算法,工程科学用于制定规范、设计范型(prdigm)、评估成本及确定权衡,管理科学用于计划、资源、质量、成本等管理。比较认可的一种定义认为:软件工程是研究和应用如何以系统性的、规范化的、可定量的过程化方法去开发和维护软件,以及如何把经过时间考验而证明正确的管理技术和当前能够得到的最好的技术方法结合起来。就业岗位Jv方向:JA初级程序员、JA计算程序员、JA工程师、J2EE系统工程师等。.Net方向:.Net程序员网站开发工程师.Net工程师等。其它方向:简单的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人员、网页制作和客户端脚本程序编写人员、初级数据库管理和维护人员、数据库开发工程师、系统分析设计工程、软件项目配置管理员、文档编写工程师。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6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协议书内容是什么,同时还应该注意什么?国际交流和合作的关系?
[律师回复] 国际科技合作协议书:通过对我院国际科技合作的调研以及海外关联调查的分析发现,在与发达国际的科技合作中,知识产权在国际合作中发挥着权益保障和利益分配的基础作用。知识产权条款不仅是整个合作协议最核心的实质性内容,且篇幅所占的比例非常高。部分发达国家的合作方凭借自己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熟悉和灵活运用的能力,在合作协议中设置了部分对己方有利而使我方被动甚至明显损害我国国家权益的知识产权条款。因此,提高院属单位在国际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谈判和签约能力、知识产权获取能力以及协议执行能力显得十分紧迫。 国际科技合作的类型比较多,通常有合作研究、委托开发、技术许可转让、国际会议交流、互访、邀请国外学者讲学和研究等多种形式,其中国际合作研究和技术许可转让因为涉及知识产权的权属和利用等若干问题,是国际科技合作中特别需要重视的合作类型。为此,在提示增强国际科技合作中整体知识产权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对国际科技合作中最常见、最重要协议类型进行了研究,推出了我院目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急切需要的四类协议六个范本。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国家对科技成果技术权益的归属规定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