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保险如何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人寿保险保单,在离婚时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1、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当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则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如何分割?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丰富,商业保险在保障的基础上更多的承载了投资的功能,表现在储蓄型、分红型保险。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的,主要包括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而财产保险主要为短期保险,一般不会超过一年,而且保险费也不会太高。

家庭中主要涉及的就是机动车责任保险,通常也是每年缴费。而在离婚案件中价值较大而且争议最多的就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又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人寿保险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大,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的也是这部分。但有些人寿保险不是单纯名为人寿保险,也可能是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附加分红型的人寿保险等等。本文主要谈的也是人寿保险。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人寿保险投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但是由于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应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因此保险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属于受益人的。在与保险公司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以后,保险费则转化为保险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人寿保险保单,在离婚时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

1、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

办理退保,即提前解除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扣除相关费用,其实是很不划算的。如果是投保的时间较短,退保后返还的现金可能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损失。由于退保是投保人的权利,如果夫妻一方是投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的一方要求退保,另一方不愿意退保,希望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则可以采取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其中夫妻便是一种。但是离婚后相应的身份关系消灭,则保险利益也就不存在了,除非作为被保险人的另一方同意,则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不然夫妻便不能再为对方投保。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另外一方。当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则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如何分割?
一键咨询
  • 131****08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8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0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1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6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3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人寿保险保单,在离婚时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1、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当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则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准备要离婚了,需要分割财产,我想问一下分割财产保险如何分割一般要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一、养老保险费归个人所有,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其他人寿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要确定财产分割的时点和保险利益发生的时点。比如,婚前一方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也为本人的话,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享受的保险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做财产分割,保险利益则应归属于受益人。若婚前就保单有财产公证的话,则按照约定执行。
2、一般而言,保险条款上面都有一个指定的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则应按照默认程序选择法定受益人,法定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但对于在保单的受益人一栏加名的行为,他认为并无太大意义,因为投保人有权随时更改保单受益人。即使,夫妻一方投保,另一方为受益人,离婚后投保人随时可申请更改受益人,受益人能否享受保险利益,要看投保人的“脸色”。
一份寿险保单,牵扯到投保人、受益人、被保险人,三者可能不相同,在离婚争议的案件中,关于寿险保单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
三、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人寿险的分割实际是分割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做法有两种:一种是退保后分割剩余的现金价值,这种做法的问题在于保险合同终止,同时会损失一定手续费。这种做法,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不划算。
另一种是继续履行保险合同,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离婚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同时对保险合同作相应的变更。如一方给付对方现金价值的50%,同时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变更被保险人为投保人,由被保险人给付对方现金价值的50%,这些都可由双方协商决定。而保单受益人或者投保人变更的手续并不复杂,可免去直接退保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1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我二叔在外面有女人了,准备和我二婶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财产分割 保险规定怎么分割的呢
[律师回复] 对于您的疑问保险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配的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离婚财产分割保险
多数当事人都会忽略保险的分割与处理,实际上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必要在离婚时一并明确地处理好。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
(1)财产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假离婚财产分割的风险
[律师回复]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一、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 (一)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 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二)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 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三)假离婚给当事人带来的信用风险。 如今虚高的房价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很难一次付全额房款,需要通过贷款来实现买房。而在贷款,因为银行会采用多种途径了解购房者的实际情况,包括查看户口本、要求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查询家庭成员信息、调查,即通过明察暗访形式了解借款人的各种情况,包括婚姻状况。如果被证明采用欺诈手段骗取了银行房贷,商业银行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撤销,并随时提前收回贷款,而且购房者还将承担骗取贷款的法律责任。 二、假离婚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假离婚有效吗? 实际上,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假离婚只不过是老百姓自己的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假离婚也必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 但关键在于,法律可不管你是不是真心想离婚。只要夫妻履行了正当的离婚程序,比如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向离婚,一旦离婚成功,这种离婚就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假离婚的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的,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被解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如何分割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间,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2、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保险可以逃避财产分割吗
[律师回复]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购买的保险应当作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不予分割,但是在生活中,经常因为所购买的保险的缴费时间跨度较长,存在婚后亦有夫妻共同财产投入的情况。但是法律对该问题如何解决并无规定。
2.一般来说,由于该保险合同订立于婚前,购买保险一方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因保险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债务虽延续至婚后继续支付,由于合同的相对性,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有鉴于此,配偶一方并不因夫妻共同财产用以缴纳保险费而取得保险利益;而在离婚时,婚前订立保险合同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所缴保费的一半作为补偿。
3.只要是结婚后买的保险,无论是自己买还是为对方买,均为夫妻共同投保,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分割的办法有两种:
一是退保,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不过,这办法其实不太好,损失比较大,退回的现金价值一般都是比交的保费少的。若是短期险还好,本来就交的少,若是长期险,就不划算。
二是变更投保人,也就相当于将保单转让。
在婚内,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购买的意外保险、健康保险,如果发生理赔,一般就是伤残保险金、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津贴、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医疗保险金等,属于被保险人婚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被分割。
在婚内,夫妻一方以受益人身份获得的死亡保险赔偿金,属于婚内个人财产,离婚不被分割。
如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可以退保分割现金价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保险能作为财产分割么?
可以,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平等分割的,如果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后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后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保险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律师回复] 对于保险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财产险的分割
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用或退保后的费用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需分割: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2.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应是较有争议的一点,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非有特殊约定公证,否则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办理的个人人身险所缴的保费无疑划归到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离婚时需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实际上《保险法》与《婚姻法》在这一块有相抵触的部分,《保险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内强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当夫妻双方互为投被保人时,在离婚后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人变更,将保单完全转让给被保人那方,然后对保单现价进行对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价对半分割。而当投被保人皆为同一人时,夫妻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将保单现价进行分割,但不能强迫投保人退保。被要求人只需补偿对方现价一半金额即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力。
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财产的分割保险是共同分割吗?
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如实婚前个人无形财产利润所得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应列入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时作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的保单,也是需要进行处理的,但是由于保险单可能有人寿保险,也有车险,或者财产保险,那么在离婚时对于这些保险该如何处理呢?
一般保单都具有现金价值,也是一种无形的财产。依据《保险法》和《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之中,夫妻之间在婚姻中涉及众多保险,当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时,保单处理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从不同的险种为您介绍离婚时保险如何处理问题。
1、人身保险,关键在于“更正受益人”
如果是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可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按照最高人民的有关司法解释,在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退保回来的保单现金价值,不能只作为投保人一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按比例划分出夫妻共同财产,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但是中途退保并不划算,特别是一些终身寿险,前四五年的现金价值都低于所缴的保费。同时,如果退保后再去投保,由于年纪的增大,身体的健康风险也会增大,若再投保,可能保险公司要求缴纳的保费会增多。
那这保单怎么处理呢?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保单缴费的资格和义务转让给其中一方,并且到保险公司办理书面修改手续。完成之后,原来的被保险人就可以同时作为保单的投保人继续缴费,维持保单的有效性。如保单由一方持有,由他继续缴费;也可以将保单转给另一方,由她继续缴费。这样一来,保单会继续有效,并且不会因退保而遭受损失。保单转让后,还应及时办理保单的受益人变更手续,以免之后的赔偿纠纷。
另外,如果受益人为孩子,在此情况下,同样可采用转换投保人的方法延续保单的有效性。最高司法解释说,保险合同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夫妻离婚后,作为投保人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但必须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提出该要求。
2、车险,可能因离婚而损失保障
夫妻离婚如果车给了一方,如何需要过户,但是保险却没有变更,也就意味着会损失保障。保险标的转让,意味着保险标的所有权的流转,如没有特殊情况则同时意味着保险利益的变更。转让人把汽车转让给他人以后,自己不再具有对汽车所有权的保险利益,因此原保险合同已经失效。
在转让过程中,双方大多不会忘记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另一件重要的事情常常被人们忽视,即所购车辆保险合同的变更。
《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而汽车转让给受让人以后,受让人虽然取得了对汽车所有权的保险利益,但是如果没有及时变更保险合同主体,则受让人既不是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也不是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没有保险保障。有保险合同的人无保险利益、有保险利益的无保险合同,这样一旦出现保险事故,出让人和受让人都得不到保险赔偿金。
因此,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转让汽车,一般不会出现这样拒赔的情况。因为家庭财产通常系夫妻共有,无论该财产是以谁的名义购置,实际上都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当然都具有保险利益。将财产从一方过户到另一方,仅仅是形式上所有者的变更,实质上财产所有权没有变,还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可是离婚后再将汽车过户、出事故,又没有办理必要的保险合同变更手续,情况就不同了。夫妻离婚后,两者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如果发生汽车过户情形,实际上完全由受让一方享有所有权,转让一方彻底失去对汽车的所有权。
在没有变更保险合同的前提下,新的所有权人就不是保险合同主体,其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就无法得到保险保障。所以离婚时如果涉及到车辆保险的所有权人变更,一定要记得车辆保险也要进行变更。
3、家庭财产保险的两种处理方式
在夫妻离婚涉及的保险财产分割中,还涉及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家庭的共有财产(包括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这类保险都有一定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即从保险人收取保费并签发保单之次日零时起至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止。
对于财产保险的处理,依据规定,如果双方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可通过两种方式处理:一种是要求投保的一方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再将保险公司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的保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另一种是当事人不愿退保的,则可计算该份保险的剩余保费价值,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这里提到的保险的剩余保费价值指:财产保险因为有一定的保险期限(如1年),因此,将保费除以保险期限(以天计算)就可以得出日平均保费为多少,从保险期限开始之日到判决书生效之日的保费价值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而从判决书生效之日到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所应交的保费价值就是保险的剩余价值。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1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保险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律师回复] 对于保险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财产险的分割
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用或退保后的费用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需分割: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2.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应是较有争议的一点,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非有特殊约定公证,否则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办理的个人人身险所缴的保费无疑划归到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离婚时需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实际上《保险法》与《婚姻法》在这一块有相抵触的部分,《保险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内强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当夫妻双方互为投被保人时,在离婚后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人变更,将保单完全转让给被保人那方,然后对保单现价进行对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价对半分割。而当投被保人皆为同一人时,夫妻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将保单现价进行分割,但不能强迫投保人退保。被要求人只需补偿对方现价一半金额即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力。
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保险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律师回复] 对于保险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财产险的分割
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用或退保后的费用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需分割: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2.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应是较有争议的一点,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非有特殊约定公证,否则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办理的个人人身险所缴的保费无疑划归到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离婚时需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实际上《保险法》与《婚姻法》在这一块有相抵触的部分,《保险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内强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当夫妻双方互为投被保人时,在离婚后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人变更,将保单完全转让给被保人那方,然后对保单现价进行对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价对半分割。而当投被保人皆为同一人时,夫妻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将保单现价进行分割,但不能强迫投保人退保。被要求人只需补偿对方现价一半金额即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力。
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时作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的保单,也是需要进行处理的,但是由于保险单可能有人寿保险,也有车险,或者财产保险,那么在离婚时对于这些保险该如何处理呢?
一般保单都具有现金价值,也是一种无形的财产。依据《保险法》和《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之中,夫妻之间在婚姻中涉及众多保险,当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时,保单处理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从不同的险种为您介绍离婚时保险如何处理问题。
1、人身保险,关键在于“更正受益人”
如果是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可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在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退保回来的保单现金价值,不能只作为投保人一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按比例划分出夫妻共同财产,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但是中途退保并不划算,特别是一些终身寿险,前四五年的现金价值都低于所缴的保费。同时,如果退保后再去投保,由于年纪的增大,身体的健康风险也会增大,若再投保,可能保险公司要求缴纳的保费会增多。
那这保单怎么处理呢?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保单缴费的资格和义务转让给其中一方,并且到保险公司办理书面修改手续。完成之后,原来的被保险人就可以同时作为保单的投保人继续缴费,维持保单的有效性。如保单由一方持有,由他继续缴费;也可以将保单转给另一方,由她继续缴费。这样一来,保单会继续有效,并且不会因退保而遭受损失。保单转让后,还应及时办理保单的受益人变更手续,以免之后的赔偿纠纷。
另外,如果受益人为孩子,在此情况下,同样可采用转换投保人的方法延续保单的有效性。最高司法解释说,保险合同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夫妻离婚后,作为投保人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但必须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提出该要求。
2、车险,可能因离婚而损失保障
夫妻离婚如果车给了一方,如何需要过户,但是保险却没有变更,也就意味着会损失保障。保险标的转让,意味着保险标的所有权的流转,如没有特殊情况则同时意味着保险利益的变更。转让人把汽车转让给他人以后,自己不再具有对汽车所有权的保险利益,因此原保险合同已经失效。
在转让过程中,双方大多不会忘记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另一件重要的事情常常被人们忽视,即所购车辆保险合同的变更。
《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而汽车转让给受让人以后,受让人虽然取得了对汽车所有权的保险利益,但是如果没有及时变更保险合同主体,则受让人既不是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也不是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没有保险保障。有保险合同的人无保险利益、有保险利益的无保险合同,这样一旦出现保险事故,出让人和受让人都得不到保险赔偿金。
因此,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转让汽车,一般不会出现这样拒赔的情况。因为家庭财产通常系夫妻共有,无论该财产是以谁的名义购置,实际上都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当然都具有保险利益。将财产从一方过户到另一方,仅仅是形式上所有者的变更,实质上财产所有权没有变,还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可是离婚后再将汽车过户、出事故,又没有办理必要的保险合同变更手续,情况就不同了。夫妻离婚后,两者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如果发生汽车过户情形,实际上完全由受让一方享有所有权,转让一方彻底失去对汽车的所有权。
在没有变更保险合同的前提下,新的所有权人就不是保险合同主体,其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就无法得到保险保障。所以离婚时如果涉及到车辆保险的所有权人变更,一定要记得车辆保险也要进行变更。
3、家庭财产保险的两种处理方式
在夫妻离婚涉及的保险财产分割中,还涉及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家庭的共有财产(包括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这类保险都有一定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即从保险人收取保费并签发保单之次日零时起至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止。
对于财产保险的处理,依据规定,如果双方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可通过两种方式处理:一种是要求投保的一方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再将保险公司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的保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另一种是当事人不愿退保的,则可计算该份保险的剩余保费价值,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这里提到的保险的剩余保费价值指:财产保险因为有一定的保险期限(如1年),因此,将保费除以保险期限(以天计算)就可以得出日平均保费为多少,从保险期限开始之日到判决书生效之日的保费价值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而从判决书生效之日到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所应交的保费价值就是保险的剩余价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如何分割?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