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拖欠医疗费继承遗产要扣医疗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拖欠的有医院的医疗费,在继承遗产之前肯定要先清偿了医疗费的,但遗产不是保管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所以没办法扣医疗费,需要遗产的继承人主动清偿医疗费,如果拖欠的医疗费已经超过现有遗产,继承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生前拖欠医疗费继承遗产要扣医疗费吗

一、生前拖欠医疗费继承遗产要扣医疗费吗?

继承人生前拖欠医疗费继承人继承遗产之前要先清偿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有哪些行为的无权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不仅是医疗费,拖欠的其他普通自然人的债务也应该先用遗产进行清偿的。如果没有拖欠医疗费,无缘无故的继承遗产的时候也不存在着扣医疗费的这种说法,继承遗产也不需要向国家交任何费用。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生前拖欠医疗费继承遗产要扣医疗费吗
一键咨询
  • 152****6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8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2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5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医疗费怎么算?
应该考虑医疗机构过错程度和诊疗行为在损害结果发生中的原因力大小确定各项赔偿比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法院生效判决根据司法鉴定结论,考虑到患者自身的病情发展亦是导致其死亡结果不可缺少的因素,最终认定由该医院对患者的死亡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全部赔偿责任。
10w+浏览
医疗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前的医疗费用赔偿吗?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前的医疗费用是需要赔偿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如果是属于医疗机构过错造成的,那么是需要由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医疗纠纷
不承担父母医疗费的子女还有父母遗产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父母一方死亡,一方还健在,子女有权要求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以上是关于父母一方去世遗产子女怎么继承权的解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费能从遗产中扣除吗?
医疗费能从遗产中扣除,但是必须要有医院开具的发票。这是由于死者的继承人一般不止一个,其他的主体在支付医疗费之后,若是能够证明是为了给死者治病才花费的费用,那么是可以扣除此笔费用后再进行遗产的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该如何算医疗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疗过失拖欠赔偿,该如何算医疗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怎么算医疗费
1、医疗费的计算方法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疗损害后果的发生往往与患者自身病情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只要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所有损害后果都由医疗机构承担,是不合理的。
应该考虑医疗机构过错程度和诊疗行为在损害结果发生中的原因力大小确定各项赔偿比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生效判决根据司法鉴定结论,考虑到患者自身的病情发展亦是导致其死亡结果不可缺少的因素,最终认定由该医院对患者的死亡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全部赔偿责任。
由于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情况、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医疗经费的充足程度密切联系,医疗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医疗机构的财产权益、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息息相关,如果由于医院存在诊疗过错,即认定由医院自行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不利于医疗事业的长期正常有序发展,也会影响到患者的整体利益。
2、医疗合同的解除
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该合同具有人道主义性质,医方的行医宗旨即一切以病人的健康为使命。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均应以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作为首要判定标准。只有对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住院治疗已无必要,即使合同解除也并不损害患者健康,医院才可以以其长期拖欠医疗费为由解除医疗服务合同。而对于患病未愈,尤其是一旦出院即面临生命危险的危重病人,医院不得因其拖欠医疗费为由而随意解除合同。
如果出现医疗过失拖欠赔偿的情况,病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要严格按照相关鉴定结果来进行责任划分承担,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该医疗纠纷的主要责任在医院,医院不仅要承担自己的赔偿责任,同时在患者的治疗中还要承担相应比例的治疗费。
医疗失误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
二)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十
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如果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则适用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62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要怎样算医疗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疗过失拖欠赔偿,要怎样算医疗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怎么算医疗费
1、医疗费的计算方法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疗损害后果的发生往往与患者自身病情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只要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所有损害后果都由医疗机构承担,是不合理的。
应该考虑医疗机构过错程度和诊疗行为在损害结果发生中的原因力大小确定各项赔偿比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生效判决根据司法鉴定结论,考虑到患者自身的病情发展亦是导致其死亡结果不可缺少的因素,最终认定由该医院对患者的死亡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全部赔偿责任。
由于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情况、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医疗经费的充足程度密切联系,医疗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医疗机构的财产权益、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息息相关,如果由于医院存在诊疗过错,即认定由医院自行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不利于医疗事业的长期正常有序发展,也会影响到患者的整体利益。
2、医疗合同的解除
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该合同具有人道主义性质,医方的行医宗旨即一切以病人的健康为使命。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均应以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作为首要判定标准。只有对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住院治疗已无必要,即使合同解除也并不损害患者健康,医院才可以以其长期拖欠医疗费为由解除医疗服务合同。而对于患病未愈,尤其是一旦出院即面临生命危险的危重病人,医院不得因其拖欠医疗费为由而随意解除合同。
如果出现医疗过失拖欠赔偿的情况,病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要严格按照相关鉴定结果来进行责任划分承担,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该医疗纠纷的主要责任在医院,医院不仅要承担自己的赔偿责任,同时在患者的治疗中还要承担相应比例的治疗费。
医疗失误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
二)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十
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如果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则适用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该怎样算医疗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怎么算医疗费
1、医疗费的计算方法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疗损害后果的发生往往与患者自身病情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只要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所有损害后果都由医疗机构承担,是不合理的。
应该考虑医疗机构过错程度和诊疗行为在损害结果发生中的原因力大小确定各项赔偿比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生效判决根据司法鉴定结论,考虑到患者自身的病情发展亦是导致其死亡结果不可缺少的因素,最终认定由该医院对患者的死亡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全部赔偿责任。
由于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情况、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医疗经费的充足程度密切联系,医疗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医疗机构的财产权益、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息息相关,如果由于医院存在诊疗过错,即认定由医院自行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不利于医疗事业的长期正常有序发展,也会影响到患者的整体利益。
2、医疗合同的解除
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该合同具有人道主义性质,医方的行医宗旨即一切以病人的健康为使命。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均应以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作为首要判定标准。只有对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住院治疗已无必要,即使合同解除也并不损害患者健康,医院才可以以其长期拖欠医疗费为由解除医疗服务合同。而对于患病未愈,尤其是一旦出院即面临生命危险的危重病人,医院不得因其拖欠医疗费为由而随意解除合同。
如果出现医疗过失拖欠赔偿的情况,病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要严格按照相关鉴定结果来进行责任划分承担,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该医疗纠纷的主要责任在医院,医院不仅要承担自己的赔偿责任,同时在患者的治疗中还要承担相应比例的治疗费。
医疗失误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
二)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十
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如果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则适用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怎么样算医疗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怎么算医疗费
1、医疗费的计算方法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疗损害后果的发生往往与患者自身病情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只要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所有损害后果都由医疗机构承担,是不合理的。
应该考虑医疗机构过错程度和诊疗行为在损害结果发生中的原因力大小确定各项赔偿比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生效判决根据司法鉴定结论,考虑到患者自身的病情发展亦是导致其死亡结果不可缺少的因素,最终认定由该医院对患者的死亡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全部赔偿责任。
由于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情况、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医疗经费的充足程度密切联系,医疗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医疗机构的财产权益、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息息相关,如果由于医院存在诊疗过错,即认定由医院自行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不利于医疗事业的长期正常有序发展,也会影响到患者的整体利益。
2、医疗合同的解除
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该合同具有人道主义性质,医方的行医宗旨即一切以病人的健康为使命。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均应以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作为首要判定标准。只有对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住院治疗已无必要,即使合同解除也并不损害患者健康,医院才可以以其长期拖欠医疗费为由解除医疗服务合同。而对于患病未愈,尤其是一旦出院即面临生命危险的危重病人,医院不得因其拖欠医疗费为由而随意解除合同。
如果出现医疗过失拖欠赔偿的情况,病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要严格按照相关鉴定结果来进行责任划分承担,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该医疗纠纷的主要责任在医院,医院不仅要承担自己的赔偿责任,同时在患者的治疗中还要承担相应比例的治疗费。
医疗失误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
二)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十
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如果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则适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谁来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应该怎么样算医疗费
[律师回复] 对于医疗过失拖欠赔偿,应该怎么样算医疗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怎么算医疗费
1、医疗费的计算方法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疗损害后果的发生往往与患者自身病情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只要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所有损害后果都由医疗机构承担,是不合理的。
应该考虑医疗机构过错程度和诊疗行为在损害结果发生中的原因力大小确定各项赔偿比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生效判决根据司法鉴定结论,考虑到患者自身的病情发展亦是导致其死亡结果不可缺少的因素,最终认定由该医院对患者的死亡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全部赔偿责任。
由于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情况、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医疗经费的充足程度密切联系,医疗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医疗机构的财产权益、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息息相关,如果由于医院存在诊疗过错,即认定由医院自行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不利于医疗事业的长期正常有序发展,也会影响到患者的整体利益。
2、医疗合同的解除
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该合同具有人道主义性质,医方的行医宗旨即一切以病人的健康为使命。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均应以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作为首要判定标准。只有对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住院治疗已无必要,即使合同解除也并不损害患者健康,医院才可以以其长期拖欠医疗费为由解除医疗服务合同。而对于患病未愈,尤其是一旦出院即面临生命危险的危重病人,医院不得因其拖欠医疗费为由而随意解除合同。
如果出现医疗过失拖欠赔偿的情况,病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要严格按照相关鉴定结果来进行责任划分承担,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该医疗纠纷的主要责任在医院,医院不仅要承担自己的赔偿责任,同时在患者的治疗中还要承担相应比例的治疗费。
医疗失误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
二)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十
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如果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则适用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62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生前拖欠医疗费继承遗产要扣医疗费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