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很多业主因为需要资金周转把名下的房子出售了之后,户口还没有迁出,严格来讲一套房子只能落户一个家庭的户口,不允许一房多户,并且在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也有对卖方迁户口的明确约定,如果不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出,要承担违约责任。户口涉及、拆迁等多重问题,需严肃对待。
根据我国的政策规定,一套房子只能落一个家庭的户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出现一套房子下有两个甚至三个家庭的户口。究竟能不能落,一定要先问当地派出所。下面我们以北京为例来人士这两种情况:
1)北京海淀:现在多一套房子有三个户主,每个户主下面可以根据家庭情况,挂靠家庭成员户口。也就是说海淀的房产,多可以允许三个家庭同时。
2)北京西城:西城部分派出所明确表示“原户主不迁出,新户主不能迁入”。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矛盾?
1、首先,户口是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能强制迁出的
(1)迁移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
(2)变更户口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没有法定理由,不能迁出公民户口,买方也不能通过诉讼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2、在此条件下,原户籍科为买方权利,只能妥协为买方办理
从某种角度看,这是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的"短暂现象",但是并不代表会一直存在下去,所以一个房屋下落多个户口,是有很大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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