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受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民法典》(生效)中关于名誉权的规定是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果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都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但是为公共利益或者舆论监督等行为正常的进行新闻报道的,如果因此而影响了相关人员的名誉,不承担民事责任。
{ArticleTitle}

一、名誉权受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名誉权的限制】行为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作品侵害名誉权】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的补救】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信用评价】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关系的法律适用】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且要注意法律上规定的是民事主体都有名誉权,这也就意味着法人的名誉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侵犯公司的名誉权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以诽谤、侮辱等行为侵犯名誉权的可能会构成犯罪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名誉权受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5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5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6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维护名誉权
在名誉权受到侵犯以后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本人名誉权,当然起诉之前也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无效,起诉处理名誉权侵权纠纷的法定条件是,原告需要和名誉权侵权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侵权纠纷的事实和理由,被告的信息明确等。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死者名誉权受到保护吗
名誉,是指社会上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民法通则》101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因此,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高院死者名誉权受到保护吗?
最高院死者名誉权也是会受到保护的;名誉权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也是要受到保护的,只要一旦自己的名誉权被他人所侵犯那么就应该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这也是国家给予公民的权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您好,我在老家跟别人吵架的,后来别人气的就打架的,后来还大肆传播相关关于叔叔的负面消息的,后来叔叔气的就上诉的,对于名誉权侵权受理是怎样的 后面我们应该怎么去维护名誉权的,谢谢
[律师回复]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诽谤、披露其隐私权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
(三)、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四)、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可以得到保护吗?
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是可以得到保护的,名誉权是对于那些社会影响力较高的人群的比较高的评价,故此并非是所有的人都会有名誉权,若是对于这类的主体,在死亡后由于他人的诽谤等行为而造成侵害,此时家属可以替其维权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本人最近因名誉问题受到了侵犯,表示非常愤怒,我想通过正当的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我想知道如果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我该怎么取维护,谢谢大家的热心帮助,本人万分感激。
[律师回复] 首先应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行为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
①在主观上侵权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有意识地要损害他人名誉、人格。如果是无意中说了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话,并非故意侮辱的,不构成侮辱行为。
②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引起他人精神痛苦和屈辱的言辞或行为。
③侮辱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即有第三人或更多的人在场或者用能够使众多的人看到或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
④侮辱行为须具有针对性,即侮辱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实行的。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目标的谩骂,无针对性,不构成侮辱行为。而诽谤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①诽谤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它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两种心态。
②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足以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行为,它包括以捏造。夸大和歪曲事实的行为来降低对该公民的社会评价。
③诽谤行为具有公然性和针对性。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已经死亡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吗
已经死亡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名誉权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即便已经离开人世间,依旧享有,被他人侵犯,其相关的至亲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权益。解决侵犯的方式,不仅仅只有到人民法院起诉那么简单,可以私下进行处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年初的时候我的朋友不知道在哪听说了一种投资,便到处宣传,为了提高可信度居然还说我也参与其中,还赚了很多钱,可我根本连这款投资是什么都不知道。后来有好几个人上当了,骂我朋友不止还打电话来骂我,我顿时感觉自己名誉受到了侵害,想告对方,所以名誉权受侵害赔偿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关于名誉权赔偿如下:
一、精神损害赔偿:
  1、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
  2、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4、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2、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三、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3、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5、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 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6、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1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名誉受损,是因为我的一个同事,他诋毁我,然后他把我的聊天记录全部给了我的老板看,然后说我串通其他公司人来谋害公司的利益,请问名誉权受损赔偿,一般会给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一、精神损害赔偿  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  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  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三、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您好,我们大学毕业一起创建一个公司的,后来受到友商的辱骂的,导致公司名誉受到严重影响的,后来我们一起上诉到法院的,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的,对于公司名誉权是怎样的 是不是也受到法律保护的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第七问的解答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问的解答为: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可见,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与认定其他侵权行为一样,应当从四个要素入手,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包括诽谤、诋毁等;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侵权民事责任中也作出了规定,如下:
法人名誉权是一种人格权,商誉是法人名誉权中的核心利益。我国对法人名誉权不仅在人格权制度中加以保护,同时在侵权民事责任中也作出了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名誉毁谤 > 名誉权受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