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后房产属于谁?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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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在离婚后房产属于谁就要看此房子是谁购买的,如果是在婚前由个人一次性支付的房款,那么就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在婚后属于双方一起购买的,那么在分割是就可以由双方进行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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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在离婚后房产属于谁?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民法典》(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二、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涉及到有房产的分割,那么就要先认定这套房子到底是在婚前或者是在婚后进行购买,而且购买的钱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财产进行支付的,这样才能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分配这套房子,如果是属于共同的一般是由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获得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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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是出轨,而没有上述的4种法定情形,尽管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还是无法得到法庭的支持。
二、《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围,太过狭窄,长期出轨通奸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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