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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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陈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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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土地界址面积、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土地用途、使用期限、土地出让金等,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是合同中最基本的要件。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合同由谁履行就不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无从谈起。虽然出让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出让合同中,国家并不作为合同的出让人。目前一般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人。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标明出让建设用地的具体界址、面积等基本的用地状况。为了准确界定建设用地的基本数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一般会附“出让宗地界址图”,标明建设用地的位置、四至范围等,该附件需经双方当事人确认。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根据本法第136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因此,在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必须界定每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占用的空间,即标明建设用地占用的面积和四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高度和深度,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的范围得以确定。

(四)土地用途。土地用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重要内容。土地用途可以分为工业、商业、娱乐、住宅等用途。我国对建设用地实行用途管制,不同用途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是不同的。

(五)使用期限。以出让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有期限的规定。比如,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自出让人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相关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建设情况而定,涉及到具体的使用期限和有关费用的支付情况,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进行说明,并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生效,造成矛盾和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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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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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有哪些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是合同中最基本的要件。土地界址、面积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标明出让建设用地的具体界址、面积等基本的用地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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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基本建设的内容是什么?求答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基本建设工作不论从技术方面还是从组织管理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建设的时间比较长。  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到竣工投产,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相互衔接,环环紧扣,任何一个阶段出差错,势必影响全局,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各阶段内在联系的经验总结,它反映了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是基本建设经济规律的表现。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也就是要求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建设,才有可能加快工程进度,收到预期效果。学校基建项目,从计划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般要经过以下五个阶段、二十一个步骤。  五个阶段是:   ( 1)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为中心的项目前期阶段;   ( 2)以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中心的工程招投标阶段;   ( 3)以建筑安装施工为中心的投资实施阶段;   ( 4)以交付使用为中心的工程验收阶段;   ( 5)以资金考核为中心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阶段。  二十一个步骤是:  ( 1)项目前期方案招投标(根据国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编制设计文件,邀请不少于四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设计,经专家组全面审核通过后,进入教育局拟建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 2)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  (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 4)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或设计范围》审批( 第一阶段);  (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一阶段);   ( 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7)施工图设计; ( 8)施工图纸审查;   ( 9)办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阶段申请施工图审查);   ( 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  (1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阶段,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2)工程招投标;  (13)施工单位进场和签订施工合同;  (14)建筑安全备案;  (15)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16)缴纳墙改基金费用;  (17)报送兰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18)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9)建设项目施工和验收管理程序;  (20)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1)工程决算。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基本建设工作不论从技术方面还是从组织管理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建设的时间比较长。  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到竣工投产,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相互衔接,环环紧扣,任何一个阶段出差错,势必影响全局,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各阶段内在联系的经验总结,它反映了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是基本建设经济规律的表现。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也就是要求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建设,才有可能加快工程进度,收到预期效果。学校基建项目,从计划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般要经过以下五个阶段、二十一个步骤。  五个阶段是:   ( 1)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为中心的项目前期阶段;   ( 2)以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中心的工程招投标阶段;   ( 3)以建筑安装施工为中心的投资实施阶段;   ( 4)以交付使用为中心的工程验收阶段;   ( 5)以资金考核为中心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阶段。  二十一个步骤是:  ( 1)项目前期方案招投标(根据国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编制设计文件,邀请不少于四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设计,经专家组全面审核通过后,进入教育局拟建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 2)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  (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 4)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或设计范围》审批( 第一阶段);  (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一阶段);   ( 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7)施工图设计; ( 8)施工图纸审查;   ( 9)办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阶段申请施工图审查);   ( 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  (1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阶段,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2)工程招投标;  (13)施工单位进场和签订施工合同;  (14)建筑安全备案;  (15)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16)缴纳墙改基金费用;  (17)报送兰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18)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9)建设项目施工和验收管理程序;  (20)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1)工程决算。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是合同中最基本的要件。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合同由谁履行就不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无从谈起。虽然出让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出让合同中,国家并合同的出让人。目前一般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人。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标明出让建设用地的具体界址、面积等基本的用地状况。为了准确界定建设用地的基本数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一般会附“出让宗地界址图”,标明建设用地的位置、四至范围等,该附件需经双方当事人确认。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根据本法第136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因此,在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必须界定每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占用的空间,即标明建设用地占用的面积和四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高度和深度,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的范围得以确定。  (四)土地用途。土地用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重要内容。土地用途可以分为工业、商业、娱乐、住宅等用途。我国对建设用地实行用途管制,不同用途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是不同的。  (五)使用期限。以出让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有期限的规定。比如,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自出让人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都作了规定,明确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同时,也明确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司法解释的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关于出让金的支付方式,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过,目前对于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方试设立的建设用地,其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的办法。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履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发生争议的,出让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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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1、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2、水泥、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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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是合同中最基本的要件。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合同由谁履行就不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无从谈起。虽然出让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出让合同中,国家并合同的出让人。目前一般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人。  (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标明出让建设用地的具体界址、面积等基本的用地状况。为了准确界定建设用地的基本数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一般会附“出让宗地界址图”,标明建设用地的位置、四至范围等,该附件需经双方当事人确认。  (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根据本法第136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因此,在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必须界定每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占用的空间,即标明建设用地占用的面积和四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高度和深度,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的范围得以确定。  (
四)土地用途。土地用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重要内容。土地用途可以分为工业、商业、娱乐、住宅等用途。我国对建设用地实行用途管制,不同用途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是不同的。  (
五)使用期限。以出让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有期限的规定。比如,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自出让人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都作了规定,明确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同时,也明确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司法解释的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关于出让金的支付方式,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过,目前对于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方试设立的建设用地,其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的办法。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履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发生争议的,出让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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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内业资料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内业资料很多,根据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其内容是不一样的。就施工单位而言,进安全生产的资料,就很多。最好是把你所在的单位,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讲清楚,这样才有针对性,否则,那是一个浩瀚的工程。 1、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主要内容: 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表31012“安全管理”分项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大体可分为以下十个方面: (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 ①现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工地质量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班组长以及生产工人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工地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以网络图的形式绘制。 ③施工生产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承包指标和明确各自应负的主要责任与奖罚事项。 (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 ①针对新入场职工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车间)级、工地或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按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要求累计不少于50小时。 ②工人返岗安全教育。在春节、麦收、秋收时期,主要对民工队伍返岗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③变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④其它机动性安全教育和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测验、考核。 ⑤安全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建立安全教育资料档案,在安全教育登记表上,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均应由本人签字。 ( 3)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首先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出有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单位工程的结构特点、总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条件、施工方法、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用电线路、电气装置设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等因素从十一个方面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1)基础作业;2)高处作业与脚手架搭设;3)施工用电与防护;4)起重吊装与垂直吊运;5)“四口”防护;6)“五临边”防护;7)施工机械的防护;8)工地临建设施与排水;9)防火、防爆措施;10)现场文明施工与管理;11)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②绘出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③特殊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例如,对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1)现场勘探;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接线系统图;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此外,对于深基础工程、高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大型设备构件安装工程等也应单独编制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应抓住要害,全面、具体、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经讨论定稿后应报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查盖章才有效。 (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从工程开始到工程结束,按进度及作业项目由负责施工的工长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交底。安技措施内容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向班组和操作人员交底,采取口头与书面交底相结合,并有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书上签字。 (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凡是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架子工、焊工、卷扬机司机或施工升降机司机、塔吊司机、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工、锅炉与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其操作证复印件与花名册(登记表)和考核复验资料等一并存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 6)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①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措施实行“三定”落实(定措施内容、定完成时间、定执行人),整改情况应有复查记录;项目部应及时向上级检查部门写出整改反馈报告。 ②以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作为定期检查评分标准,将七个分项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出的分数汇集到单位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有缺项的要进行换算,最后评定达标等级,写出评语及整改意见;检查部门及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均应签名。 ③对施工用电、塔吊、垂直运输等起重设备、受压容器、临建设施,以及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与安装,应在使用前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填写各项检查验收表,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才准投入使用。 ④一切有关安全检查、评分、验收、整改、复查返馈、测试、鉴定等项资料均应分类、及时、准确地整理归入档案。 ( 7)班前安全活动。主要包括: ①施工工地及班组均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情况应有记录。 ②班组长在班组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的教育,带领组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自查及工序交接互检,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作出日记。记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填写。 ③工地施工安全活动工作日记,主要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记载;工地上当天的安全活动情况,如班前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交底,对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的处理,事故的分析统计及安全奖罚情况等均应真实地记录下来。 ( 8)遵章守纪。 对工地职工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表彰奖励的资料及违章违约人员的典型事例,批评教育与处罚的资料均应归类存入档案。 ( 9)工伤事故处理。 工地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工伤事故登记台帐应每月据实填写,如无事故发生也须填写“本月无事故”;若有工伤事故,应如实填写,及时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填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或事故登记表与复工报告单。 ( 10)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工地应有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要求,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构件、设备、材料堆放,现场整洁、污水排放,工地防火设施、环境卫生、现场平面布置、文明施工等的状态,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色标和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数量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的情况,均应通过检查作出评价,分别统计,写出资料归入档案。 2、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工程项目部(或工地)应建立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2)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 3)安全教育制度; ( 4)安全技术措施交度; ( 5)安全奖惩制度; ( 6)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 7)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8)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 9)工地安全生产纪律; ( 10)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1)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各项制度内容连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文件,均应一并纳入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安全管理制度应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现场如能积累和整理出一套完善、标准、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资料,就能全面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及基层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基层领导与职工才能在安全生产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章可循、有令可行。这项工作如能引起重视并认真做好,对于指导和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大体分为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两个方面。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属于硬件管理的范围;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体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安全保证体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资料属于软件管理的范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应视为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的一部分,安全管理资料是企业实施科学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加强科学化安全管理起着考核和指导的作用,同时也是有关法规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反映了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的过程,就是实施预测、预控、预防事故的过程。因此,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建档的管理工作,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资料员共同负责。搜集资料与现场检查评分的工作主要由安全员负责;资料整理分类与建档管理的工作,主要由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资料员都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熟悉安全管理资料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如实地记载、整理和积累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善;并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相结合,与施工现场实况相结合,与部颁规范标准要求相结合。只有把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得全面、细致、严谨、可行、具有针对性并使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运用于施工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地指导安全施工,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达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你好 最近我在参加建筑上的工作。但是还没有签合同。请问有关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内容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国家对其合同文本的使用有较强的指导性,建设部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作为指导各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参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方面,目前适用的示范文本主要为建设部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合同),该版本是在1991年颁布的版本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同时也参考了国际上最为通行的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内容,在合同内容与形式上都相当完善。中国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本都采纳了这一示范合同文本。
在形式上,示范合同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协议书是对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达成合意的书面确认,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的范围等基本内容。通用条款则是对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详细规定,可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对固定性。专用条款则是合同双方针对特定工程项目所作特别约定,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留下必要的空间。示范合同内容相当丰富,下面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该条款主要用于明确合同所指向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和范围。项目名称、施工现场的位置、施工界区等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施工准备条款该部分条款主要对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的工作进行约定,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土地平整、道路通畅及水电设施应予完成;具备必要的施工合法性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即为施工许可证,依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能开工,当然还包括其他如临时用地、爆破作业等其他许可文件;施工场地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及工程设计图纸的交付,发包人并应对其提供的资料和图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承包人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场代表确认后,承包人应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场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合同应明确工程开工与竣工日期,并对工期延误及相关责任问题进行约定。
5、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承包人应对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作出承诺。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合同应约定工程质量需符合何种标准,以及当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的鉴定机构及其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驻场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则承包人应予拆除和重新施工,使之达到约定标准。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程序及双方责任,合同也应作出约定。
6、价款及其支付在建设工程合同实务中,价款问题产生的纠纷最为常见。建设工程尤其是大型工程的造价金额通常较大,合同履行期相对较长,其中可变因素较多,因此在客观上也确实存在价款难以确定或其确定过程较复杂的情况。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了三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价,即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可调价,即合同约定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其中一种计价方式。
在工程款的支付方面,通常工程款可分为三部分: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预付款是指开工前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款项用于承包人开工前期的准备工作,该部分款项应于开工后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进度款则指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逐笔支付的款项。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揽合同性质,势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担垫付工程款的义务,因此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特点。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工程总价进行结算所确认的工程款,对发包人已付工程款与结算款的差额部分,发包人应予支付。
7、材料及设备供应建设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材料与设备,因此合同应就材料与设备供应主体、供应范围、供应日期、验收程序及标准、保管责任等问题进行约定。材料和设备既可由发包人提供,也可由承包人提供,提供方应对材料与设备的合格性承担责任,另一方有权对其进行检验并提出质量异议。
8、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应对验收和决算的程序进行明确约定。在预计竣工日期之前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准备验收,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修改意见,验收合格或经修改后合格的,承包人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不组织验收的,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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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内容广泛,包括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构筑物及其附属结构,以及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园艺绿化等。此外,还涉及古老文化遗产保护、室内外装潢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矿产资源开发开采和临时性设施搭建等多元化工程活动。这些工程共同构成了建设领域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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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内业资料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内业资料很多,根据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其内容是不一样的。就施工单位而言,进安全生产的资料,就很多。最好是把你所在的单位,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讲清楚,这样才有针对性,否则,那是一个浩瀚的工程。 1、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主要内容: 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表31012“安全管理”分项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大体可分为以下十个方面: (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 ①现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工地质量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班组长以及生产工人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工地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以网络图的形式绘制。 ③施工生产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承包指标和明确各自应负的主要责任与奖罚事项。 (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 ①针对新入场职工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车间)级、工地或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按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要求累计不少于50小时。 ②工人返岗安全教育。在春节、麦收、秋收时期,主要对民工队伍返岗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③变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④其它机动性安全教育和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测验、考核。 ⑤安全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建立安全教育资料档案,在安全教育登记表上,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均应由本人签字。 ( 3)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首先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出有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单位工程的结构特点、总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条件、施工方法、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用电线路、电气装置设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等因素从十一个方面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1)基础作业;2)高处作业与脚手架搭设;3)施工用电与防护;4)起重吊装与垂直吊运;5)“四口”防护;6)“五临边”防护;7)施工机械的防护;8)工地临建设施与排水;9)防火、防爆措施;10)现场文明施工与管理;11)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②绘出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③特殊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例如,对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1)现场勘探;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接线系统图;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此外,对于深基础工程、高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大型设备构件安装工程等也应单独编制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应抓住要害,全面、具体、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经讨论定稿后应报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查盖章才有效。 (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从工程开始到工程结束,按进度及作业项目由负责施工的工长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交底。安技措施内容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向班组和操作人员交底,采取口头与书面交底相结合,并有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书上签字。 (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凡是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架子工、焊工、卷扬机司机或施工升降机司机、塔吊司机、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工、锅炉与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其操作证复印件与花名册(登记表)和考核复验资料等一并存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 6)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①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措施实行“三定”落实(定措施内容、定完成时间、定执行人),整改情况应有复查记录;项目部应及时向上级检查部门写出整改反馈报告。 ②以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作为定期检查评分标准,将七个分项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出的分数汇集到单位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有缺项的要进行换算,最后评定达标等级,写出评语及整改意见;检查部门及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均应签名。 ③对施工用电、塔吊、垂直运输等起重设备、受压容器、临建设施,以及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与安装,应在使用前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填写各项检查验收表,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才准投入使用。 ④一切有关安全检查、评分、验收、整改、复查返馈、测试、鉴定等项资料均应分类、及时、准确地整理归入档案。 ( 7)班前安全活动。主要包括: ①施工工地及班组均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情况应有记录。 ②班组长在班组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的教育,带领组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自查及工序交接互检,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作出日记。记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填写。 ③工地施工安全活动工作日记,主要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记载;工地上当天的安全活动情况,如班前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交底,对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的处理,事故的分析统计及安全奖罚情况等均应真实地记录下来。 ( 8)遵章守纪。 对工地职工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表彰奖励的资料及违章违约人员的典型事例,批评教育与处罚的资料均应归类存入档案。 ( 9)工伤事故处理。 工地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工伤事故登记台帐应每月据实填写,如无事故发生也须填写“本月无事故”;若有工伤事故,应如实填写,及时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填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或事故登记表与复工报告单。 ( 10)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工地应有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要求,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构件、设备、材料堆放,现场整洁、污水排放,工地防火设施、环境卫生、现场平面布置、文明施工等的状态,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色标和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数量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的情况,均应通过检查作出评价,分别统计,写出资料归入档案。 2、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工程项目部(或工地)应建立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2)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 3)安全教育制度; ( 4)安全技术措施交度; ( 5)安全奖惩制度; ( 6)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 7)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8)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 9)工地安全生产纪律; ( 10)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1)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各项制度内容连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文件,均应一并纳入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安全管理制度应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现场如能积累和整理出一套完善、标准、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资料,就能全面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及基层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基层领导与职工才能在安全生产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章可循、有令可行。这项工作如能引起重视并认真做好,对于指导和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大体分为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两个方面。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属于硬件管理的范围;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体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安全保证体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资料属于软件管理的范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应视为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的一部分,安全管理资料是企业实施科学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加强科学化安全管理起着考核和指导的作用,同时也是有关法规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反映了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的过程,就是实施预测、预控、预防事故的过程。因此,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建档的管理工作,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资料员共同负责。搜集资料与现场检查评分的工作主要由安全员负责;资料整理分类与建档管理的工作,主要由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资料员都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熟悉安全管理资料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如实地记载、整理和积累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善;并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相结合,与施工现场实况相结合,与部颁规范标准要求相结合。只有把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得全面、细致、严谨、可行、具有针对性并使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运用于施工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地指导安全施工,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达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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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内容
1、工程的具体范围。2、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3、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4、建设工程的总价款。5、交付技术资料的时间。6、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7、拨款和结算。8、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9、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11、相互协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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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内业资料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内业资料很多,根据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其内容是不一样的。就施工单位而言,进安全生产的资料,就很多。最好是把你所在的单位,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讲清楚,这样才有针对性,否则,那是一个浩瀚的工程。 1、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主要内容: 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表31012“安全管理”分项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大体可分为以下十个方面: (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 ①现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工地质量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班组长以及生产工人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工地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以网络图的形式绘制。 ③施工生产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承包指标和明确各自应负的主要责任与奖罚事项。 (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 ①针对新入场职工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车间)级、工地或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按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要求累计不少于50小时。 ②工人返岗安全教育。在春节、麦收、秋收时期,主要对民工队伍返岗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③变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④其它机动性安全教育和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测验、考核。 ⑤安全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建立安全教育资料档案,在安全教育登记表上,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均应由本人签字。 ( 3)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首先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出有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单位工程的结构特点、总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条件、施工方法、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用电线路、电气装置设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等因素从十一个方面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1)基础作业;2)高处作业与脚手架搭设;3)施工用电与防护;4)起重吊装与垂直吊运;5)“四口”防护;6)“五临边”防护;7)施工机械的防护;8)工地临建设施与排水;9)防火、防爆措施;10)现场文明施工与管理;11)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②绘出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③特殊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例如,对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1)现场勘探;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接线系统图;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此外,对于深基础工程、高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大型设备构件安装工程等也应单独编制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应抓住要害,全面、具体、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经讨论定稿后应报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查盖章才有效。 (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从工程开始到工程结束,按进度及作业项目由负责施工的工长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交底。安技措施内容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向班组和操作人员交底,采取口头与书面交底相结合,并有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书上签字。 (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凡是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架子工、焊工、卷扬机司机或施工升降机司机、塔吊司机、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工、锅炉与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其操作证复印件与花名册(登记表)和考核复验资料等一并存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 6)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①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措施实行“三定”落实(定措施内容、定完成时间、定执行人),整改情况应有复查记录;项目部应及时向上级检查部门写出整改反馈报告。 ②以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作为定期检查评分标准,将七个分项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出的分数汇集到单位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有缺项的要进行换算,最后评定达标等级,写出评语及整改意见;检查部门及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均应签名。 ③对施工用电、塔吊、垂直运输等起重设备、受压容器、临建设施,以及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与安装,应在使用前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填写各项检查验收表,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才准投入使用。 ④一切有关安全检查、评分、验收、整改、复查返馈、测试、鉴定等项资料均应分类、及时、准确地整理归入档案。 ( 7)班前安全活动。主要包括: ①施工工地及班组均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情况应有记录。 ②班组长在班组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的教育,带领组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自查及工序交接互检,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作出日记。记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填写。 ③工地施工安全活动工作日记,主要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记载;工地上当天的安全活动情况,如班前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交底,对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的处理,事故的分析统计及安全奖罚情况等均应真实地记录下来。 ( 8)遵章守纪。 对工地职工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表彰奖励的资料及违章违约人员的典型事例,批评教育与处罚的资料均应归类存入档案。 ( 9)工伤事故处理。 工地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工伤事故登记台帐应每月据实填写,如无事故发生也须填写“本月无事故”;若有工伤事故,应如实填写,及时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填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或事故登记表与复工报告单。 ( 10)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工地应有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要求,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构件、设备、材料堆放,现场整洁、污水排放,工地防火设施、环境卫生、现场平面布置、文明施工等的状态,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色标和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数量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的情况,均应通过检查作出评价,分别统计,写出资料归入档案。 2、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工程项目部(或工地)应建立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2)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 3)安全教育制度; ( 4)安全技术措施交度; ( 5)安全奖惩制度; ( 6)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 7)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8)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 9)工地安全生产纪律; ( 10)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1)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各项制度内容连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文件,均应一并纳入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安全管理制度应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现场如能积累和整理出一套完善、标准、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资料,就能全面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及基层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基层领导与职工才能在安全生产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章可循、有令可行。这项工作如能引起重视并认真做好,对于指导和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大体分为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两个方面。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属于硬件管理的范围;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体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安全保证体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资料属于软件管理的范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应视为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的一部分,安全管理资料是企业实施科学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加强科学化安全管理起着考核和指导的作用,同时也是有关法规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反映了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的过程,就是实施预测、预控、预防事故的过程。因此,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建档的管理工作,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资料员共同负责。搜集资料与现场检查评分的工作主要由安全员负责;资料整理分类与建档管理的工作,主要由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资料员都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熟悉安全管理资料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如实地记载、整理和积累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善;并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相结合,与施工现场实况相结合,与部颁规范标准要求相结合。只有把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得全面、细致、严谨、可行、具有针对性并使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运用于施工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地指导安全施工,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达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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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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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同事代表公司出差去签订了一份建筑施工合同,担心没有经验被骗了,建设施工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国家对其合同文本的使用有较强的指导性,建设部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作为指导各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参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方面,目前适用的示范文本主要为建设部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合同),该版本是在1991年颁布的版本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同时也参考了国际上最为通行的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内容,在合同内容与形式上都相当完善。中国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本都采纳了这一示范合同文本。
  在形式上,示范合同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协议书是对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达成合意的书面确认,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的范围等基本内容。通用条款则是对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详细规定,可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对固定性。专用条款则是合同双方针对特定工程项目所作特别约定,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留下必要的空间。示范合同内容相当丰富,下面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该条款主要用于明确合同所指向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和范围。项目名称、施工现场的位置、施工界区等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施工准备条款该部分条款主要对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的工作进行约定,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土地平整、道路通畅及水电设施应予完成;具备必要的施工合法性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即为施工许可证,依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能开工,当然还包括其他如临时用地、爆破作业等其他许可文件;施工场地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及工程设计图纸的交付,发包人并应对其提供的资料和图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承包人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场代表确认后,承包人应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场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合同应明确工程开工与竣工日期,并对工期延误及相关责任问题进行约定。
  
5、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承包人应对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作出承诺。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合同应约定工程质量需符合何种标准,以及当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的鉴定机构及其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驻场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则承包人应予拆除和重新施工,使之达到约定标准。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程序及双方责任,合同也应作出约定。
  
6、价款及其支付在建设工程合同实务中,价款问题产生的纠纷最为常见。建设工程尤其是大型工程的造价金额通常较大,合同履行期相对较长,其中可变因素较多,因此在客观上也确实存在价款难以确定或其确定过程较复杂的情况。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了三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价,即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可调价,即合同约定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其中一种计价方式。
  在工程款的支付方面,通常工程款可分为三部分: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预付款是指开工前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款项用于承包人开工前期的准备工作,该部分款项应于开工后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进度款则指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逐笔支付的款项。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揽合同性质,势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担垫付工程款的义务,因此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特点。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工程总价进行结算所确认的工程款,对发包人已付工程款与结算款的差额部分,发包人应予支付。
  
7、材料及设备供应建设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材料与设备,因此合同应就材料与设备供应主体、供应范围、供应日期、验收程序及标准、保管责任等问题进行约定。材料和设备既可由发包人提供,也可由承包人提供,提供方应对材料与设备的合格性承担责任,另一方有权对其进行检验并提出质量异议。
  
8、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应对验收和决算的程序进行明确约定。在预计竣工日期之前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准备验收,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修改意见,验收合格或经修改后合格的,承包人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不组织验收的,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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