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辞退后社保怎么处理?
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因此公务员辞职就业后,可由所在企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然后携带公务员工作档案,到当地社保中心两个确认办公室进行原先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这样就可以将原先的保险转移过来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到新单位或个人去档案托管机构缴纳五险一金,只能办理社会保险,之前的公务员医疗肯定就没有了。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辞职或被辞退后的身份按再就业后所在单位和岗位的情况确定。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一年内联系到工作单位,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干部岗位工作的,可按干部身份办理有关手续。
二、公务员辞退的条件是什么?
公务员辞退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在法定的管理及任免权限范围里作出的解除公务员全部公职关系的行政行为。下列情形之一适用辞退:
(1)公务员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另外安排的;
(2)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超过一定期限的;不履行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的公务员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公务员退职是公务员不具备退休条件,但又必须退出职务的情况。公务员的退职有两种情况:达到一定年龄和工作年限,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但工作年限不满15年的;由于疾病或非因公伤残而造成丧失工作能力。
公务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辞退的,特别是个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存在违反规定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其社保待遇应当按照合并的原则来进行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公务员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