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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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出具借条后,实际未收到款项的应当认定为借款行为未生效,有异议的需要起诉到法院,并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借条还需要实际的转账记录才认定借款生效。
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

一、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

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的行为,说明借款行为未生效,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审查和判决处理,但要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未收到钱,才有更大的可能胜诉当事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报案或控告。与对方协商。可向对方问明情况后,与其协商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借条的债务人死亡之后如何处理

(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

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

人民法院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民法典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

(三)原告起诉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法院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

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

民间借贷行为是比较常见的,根据我国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应当由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判定处理,对于双方已经书写了借条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借条中规定的条款来借款处理,后期双方都应当严格履行各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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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2、用语要准确。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4、主体身份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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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出具借条和欠条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其
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出具借条和欠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
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
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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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想要借款创办一家食品加工厂,叔叔打算借贷,哥哥告诉他有一定的风险,民间借贷注意事项具体的有哪些?
[律师回复]
1.要采取担保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2.要重视诉讼时效
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并没有对诉讼时效给予应有的重视。一些不法之徒正好钻了法律空子,采取赖账、拖欠、回避等方式,以逃避债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也就是说,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两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两年过后,法律对债权人的债权不予保护。
3.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将借条写成欠条,一旦涉讼,债务人就常常辩称已过诉讼时效。因为借条与欠条最大的区别是:欠条从出具欠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而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是从债权人确定还款期限,等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所以民间借贷中债务人应当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且应让债务人当面出具借条。如果债务人已经早已准备好借条,可能存在债务人让他人代写的情形,一旦诉讼时,债务人就否认债务关系,经笔迹鉴定,确非债务人笔迹,则债权人要败诉。另外,如果感觉债务人的书写跟平常的书写习惯不一致,则考虑让他在借条上按手印。
你好,我在一家环保公司上班,公司只有5个人来着,没有签订合同来着,请问一下未签合同赔偿项目有什么具体规定?
[律师回复]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并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借款合同,因为本人学历有限,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签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  
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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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能够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能够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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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做生意向我借钱,我想咨询一下律师个人借贷他项合同具体应该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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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技术公司上班,然后前段时间签了份合作合同,现在有了变化,想知道技改项目借款合同咋写的?
[律师回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经办人__________贷款银行经办人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立合同单位借款方:贷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企业技术改造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除执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技术改造贷款办法》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二、贷款用途:
  
三、贷款期限从年月起至年月止,共为年个月。贷款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和下列用款计划供应资金,借款方保证按下列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用款和还款:
  
四、贷款利息:按月息‰计算,按季结息,由贷款方从借款方帐户扣收。建设期贷款利息由借款方在自有资金内支付。贷款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时,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用款计划:
  还款计划:
  
五、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贷款到期,借款方如未还清本息,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代为偿还。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以直接从借款方或保证单位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七、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贷款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资金,贷款方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按本合同规定贷款利率的20%计算违约金,付给借款方。
  
九、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保证及时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帐册及资料。如发现贷款被挪作它用,贷款方按规定向借款方加收罚息%,并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限期追回贷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建设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继续履行本合同可能给贷款方造成损失,或不再具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技术改造贷款办法》所规定贷款条件的,贷款方可中止合同并限期收回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贷款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的研究、起草、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贷款本息偿清之日止失效。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借款方如不向贷款方办理开户手续,合同即自行失效。
  十
一、借款方开立帐户后,要将资金按用款计划从贷款帐户中转到存款帐户内,借款方根据分次划入资金在存款户中支用贷款。
  借款方不按期将资金转入存款户的,逾期天后,贷款方将代为划转。

二、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单位各执一份,副本份。
借款方:(签章)贷款方:
(签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保证单位(签章)公证单位:(签章)法人代表:
  技术改造借款合同
(二)
  借款方为进行企业技术改造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专款专用。
  
三、贷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共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贷款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和下列用款计划供应资金,借款方保证按下列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用款和还款:
  
四、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由贷款方从借款方账户扣收。建设期贷款利息由借款方在自有资金内支付。贷款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时,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五、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七、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贷款到期,借款方如未还清本息,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代为偿还。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以直接从借款方或保证单位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八、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贷款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资金,贷款方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按本合同规定贷款利率的20%计算违约金,付给借款方。
  
九、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保证及时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账册及资料。如发现贷款被挪作他用,贷款方按规定向借款方加收罚息_________%,并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限期追回贷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建设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继续履行本合同可能给贷款方造成损失,或不再具备《_________银行技术改造贷款办法》所规定贷款条件的,贷款方可中止合同并限期收回贷款。
  
十、借款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表和资料,为贷款方工作提供方便。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贷款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的研究、起草、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十
一、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声明及保证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借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方:
  
1.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贷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贷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贷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贷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
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十
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
五、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
六、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七、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
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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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可以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可以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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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你好,我朋友最近承接了个工程,然后我就想跟大家打听一下房地产项目借款合同是咋写的?
[律师回复]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
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
1.2“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
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
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帐户监管的银行。
  
1.
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
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
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
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
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
1.8“项目”指_______.
  
1.
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1.
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
  
1.
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
1.12“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8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发项目建设;
  
3.3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
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
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
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
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
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
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5.
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
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
2.3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
2.4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
2.5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
2.6已按第
7.3条的规定开立帐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次提取;
  
6.3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5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_____
  
6.6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
  第七条帐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
7.3条开立的帐户进行监管。
  
7.2帐户监管包括:
  
7.
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
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
2.3有权以偿债基金帐户直接划拨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帐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部还清为止;
  
7.
3.1开立于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帐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金必须存入该帐户,帐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帐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帐户;
  
7.4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帐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
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完工(见附件一)
  
8.
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
1.3贷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项目工程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
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5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6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
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额部分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1
3.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
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部分按日计收万分之_____的利息;
  1
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并按规定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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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可以办理借记卡吗?借记卡具有什么功能呢?
[律师回复]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
(4)每增加伤残等级一级,可以增加二个月六个月的刑期
(5)每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三年的刑期
(6)抢劫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
(7)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管制刀具等抢劫的
(2)流窜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教唆或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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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可以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可以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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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表叔因为生意上的问题想借高利贷,想问一下从私人借高利贷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呢?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一、私人放高利贷是否违法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私人放高利贷触犯了刑法,还会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
二、私人放高利贷会涉及哪些犯罪
私人放高利贷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标准,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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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要买房子,但是我现在钱不太够,感觉贷款利息又高,我想借钱,我想问问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 相关知识,希望在这方面能对你有所帮助。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用途: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网银转账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____________加收 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
我今年想开个小公司,但资金不够,于是我想把我的住房抵押出去,筹资开公司,请问住房抵押借贷注意事项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如果贷款申请符合此金融机构的贷款范畴,接着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
二、准备贷款资料:如果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如果是企业需要抵押房产,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企业营业三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企业验资报告、购销合同,近六个月的流水、去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半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会根据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材料提供)。
三、看房评估:提交以上材料后,银行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要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每个环节都是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重要的一环,此环节直接决定着你的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一般来说,这次评估和市场价格会有一定的出入,因为评估机构会考虑多重因素。
四、报批贷款:将所有审贷资料还有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此时贷款客户一定要注意,把所有的资料准备齐全,如果到时候有缺少的会影响贷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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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到期重新出具新借条可以吗
借条没有到期,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也可以重新出具新的借条,借条在书写的时候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借款的金额,利息是多少,以及还款的日期最后再进行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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