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让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企业出让后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企业出让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一、企业出让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企业出让后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四)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出让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一键咨询
  • 154****6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4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7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5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企业出让债权债务怎么清算,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企业出让债权债务怎么清算,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企业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怎样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律师回复] 一、清偿合伙债务的顺序《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的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效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但是,如果合伙人个人的债务与合伙的债务同时存在,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和合伙的债权人都要求以合伙人个人的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的应有份额来满足自己的债权,应当如何确定履行债务的先后顺序《合伙企业法》对这一问题并没有做出规定。1957年最高人民第1480号文件曾规定:关于合伙经营的企业与独资经营的企业均负有债务,独资企业无力偿还时,拍卖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先清偿合伙企业所负债务,然后才能就各合伙人按比例分得部分,清偿其独资企业所负债务。1990年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联营合同若干问题的解答》中也规定了双重优先权原则,该《解答》明确规定:联营体是合伙经营组织的,可先以联营体的财产清偿联营债务,联营体的财产不足以抵债的,由联营各方按照联营合同约定的债务比例清偿。从债权人的角度讲,合伙的债权人对合伙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有权主张就合伙财产优先满足自己的债权。当合伙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只有在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分别得到满足并且合伙人还有剩余的个人财产可用于偿还合伙债务的前提条件下,合伙的债权人才能求偿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相反,合伙个人的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有权主张就合伙人俱财产优先满足自己的债权,当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只有在合伙的债权人已经得到满足,合伙人共有财产还有剩余的条件下,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才能就该合伙人在合伙共有财产中的应有份主张求偿权。在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满足债权之前,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无权要求该合伙人以他在合伙共有财产中的应有份来偿还债务;在合伙人的就该合伙人个人财产满足债权之前,合伙的债权人无权要求该合伙人以他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 二、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同时,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在合伙企业已经解散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贵公司依法有权要求合伙企业的某个或某些合伙人用其个人财产偿还所欠货款或者要求各合伙人共同偿还所欠货款。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企业债权债务清算
债权债务清算 1、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股东 2、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未进行注销的公司3、债权人在工商部门不组织清算时可直接起诉工商部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企业债务应该如何清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债务应该如何清理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主张企业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
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一、企业清理债务要注意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二、债权清理的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企业破产或者终止营业怎么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主张企业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
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转让是否买断企业所有债权债务?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受转让方在接受企业转让时,买断企业所有资产的同时,相应买断企业所有债权债务,并应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另外,过过企业在转让的时候涉及到债务,应该先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只有提前清偿债务在就那些转让。
10w+浏览
企业破产如何清偿债务
[律师回复]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企业破产如何清偿债务
[律师回复]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受让个人独资企业应否对企业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受让人应对企业转让前的债务承担责任。1、人独资企业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其人格、财产等都具有相对独立性。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只需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不再需要办理企业注销及重新登记手续。同样表明个人独资企业主体具有延续性,不因投资人的变更而左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三叔开的一家农产品企业,现在已经申请了企业破产申请了,企业破产之后要去清偿自己的债务,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相关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依据编辑
2007年起,《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企业破产部分已被修订;
《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哪些债务优先清偿
[律师回复]
(一)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
第三顺位)。其中,
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二)破产财产变价破产财产变价,是指清算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制订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依照国家规定不能公开拍卖或出售的财产,应依国家规定的方式变卖。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公开进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卖、招标出售、标价出售。
(三)破产分配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定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四)补充分配破产分配终结后,如发现本应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的破产人财产的,应当追回财产,进行补充分配。一般说来,追回的破产财产通常是破产人隐匿、私分的财产,此外还有遗失财产、被盗财产及被他人合法占有而在破产人财产清册中遗漏的财产。
如何清偿债务,如何认定债务是合伙企业
[律师回复] 一、清偿合伙债务的顺序《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的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效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但是,如果合伙人个人的债务与合伙的债务同时存在,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和合伙的债权人都要求以合伙人个人的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的应有份额来满足自己的债权,应当如何确定履行债务的先后顺序《合伙企业法》对这一问题并没有做出规定。1957年最高人民第1480号文件曾规定:关于合伙经营的企业与独资经营的企业均负有债务,独资企业无力偿还时,拍卖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先清偿合伙企业所负债务,然后才能就各合伙人按比例分得部分,清偿其独资企业所负债务。1990年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联营合同若干问题的解答》中也规定了双重优先权原则,该《解答》明确规定:联营体是合伙经营组织的,可先以联营体的财产清偿联营债务,联营体的财产不足以抵债的,由联营各方按照联营合同约定的债务比例清偿。从债权人的角度讲,合伙的债权人对合伙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有权主张就合伙财产优先满足自己的债权。当合伙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只有在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分别得到满足并且合伙人还有剩余的个人财产可用于偿还合伙债务的前提条件下,合伙的债权人才能求偿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相反,合伙个人的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有权主张就合伙人俱财产优先满足自己的债权,当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只有在合伙的债权人已经得到满足,合伙人共有财产还有剩余的条件下,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才能就该合伙人在合伙共有财产中的应有份主张求偿权。在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满足债权之前,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无权要求该合伙人以他在合伙共有财产中的应有份来偿还债务;在合伙人的就该合伙人个人财产满足债权之前,合伙的债权人无权要求该合伙人以他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 二、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同时,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在合伙企业已经解散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贵公司依法有权要求合伙企业的某个或某些合伙人用其个人财产偿还所欠货款或者要求各合伙人共同偿还所欠货款。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企业出让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