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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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骗取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这四个方面,分别指国家的管理制度、客观表现行为、是否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骗取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

(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

1、伪造、变造本票、支票、汇票;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随附的单据文件。

(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主体。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错写误填票证内容的,虽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错写误填票证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据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法律参照: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

骗取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用通俗语言讲,即犯罪主体可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在违反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同时,故意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则犯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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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2008年4月23日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融资融券做了如下定义: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4月,多家券商将两融最新门槛调整为客户资产达10万元、开户满6个月。业内人士表示,券商大幅降低两融门槛,将提高这一市场交易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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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亦称“直接金融”。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但由于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 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 直接融资的工具:主要有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债券。 二、直接融资的种类 直接融资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通过提供商品实现资金融通;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发生的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的货币,以实现资金融通。伴随着商业信用,出现了商业票据,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2)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如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等。国家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筹措的资金形成国家财政的债务收入,但是它属于一种借贷行为,具有偿还和付息的基本特征。 (3)消费信用。具体而言,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包括: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房屋或者高档耐用消费品,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 (4)民间个人信用。它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习惯上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
我们楼下是一个金融公司,但是现在该公司涉嫌诈骗关门了,所以咨询一下对于金融凭证诈骗罪构成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本罪与诈骗罪,两者之间存在着法条竞合关系。行为人以金融凭证进行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前者即本罪为特别法条,后者即诈骗罪为一般法条。根据法条竞合适用的原则,除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应依特别法条在这里即为本罪定罪量刑。
从理论上看,它们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区别主要是:
(1)诈骗行为发生的时空不同。前者只能发生在金融活动中;后者只能发生在金融活动以外。
(2)诈骗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这一金融道具实施的;后者是使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道具实施的。
(3)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金融凭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只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后者只能是自然人。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非金融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实施诈骗,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反之,金融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则应当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处罚。以上是对于金融凭证诈骗罪构成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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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构成条件包括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涉案汇票的承兑,并因此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单位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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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想通过融资担保机构在本市的银行中借一笔钱,但是不知道融资担保机构是否安全,所以想咨询一下融资担保的作用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融资担保的作用有: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与借款人、资金供给方、股东、经济社会等各 方面都有不同的作用。对急需资金的借款人,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融资性担保公司能 够满足其初创或成长期对资金的需求。对于以银行为代表的资金供给 方而言,融资担保公司是他们的利润创造者和风险安全阀。融资性担 保公司的出现,既帮助银行增加了利息收入,又转嫁了坏账风险。对 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股东来说,设立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意味着稳定 的利润来源。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凭借专业的风险防范机制,在经营 风险可控状态下收取保费获利;同时,它可以用有限的资本金获得银 行数倍的授信额度,通过财务杠杆放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实现 丰厚利润。从对经济社会的作用来看,随着经济发展,多元化融资需 求的增加,融资性担保行业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和 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和作用日益增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外部担保和 增信,在促进金融资源向中小企业以及新兴朝阳型、科技创新型政策 扶持产业有效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政府弥补“市场失 灵”的手段之一,已然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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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中融资方的风险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融资中融资方的风险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融资中融资方的风险
1、控制权稀释风险
投资方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必然导致企业原有股东的控制权被稀释,甚至有可能丧失实际控制权。
2、机会风险
由于企业选择了股权融资,从而可能会失去其他融资方式可能带来的机会。
3、经营风险
创始股东在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与投资方股东产生重大分歧,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困难。该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以董事会为治理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中,且投资方股东要求公司保证投资方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有一定席位。
股权融资的应对策略
1、一般来讲,VC、PE在向一家公司注资时,为保护其自身利益,投资机构一般会要求与融资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融资方要向投资方提供业绩保证或者董事会人员安排保证等等。公司控股股东在签订协议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些协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要客观估计公司的成长能力,不要为了获得高估值的融资额,做出不切实际的业绩保证或不合理的人员安排保证。
2、控股股东在与投资方签订业绩保证协议之前,要正确认识到该等协议的对赌性,即业绩达到一定条件时,融资方行使一种权利;业绩未达到一定条件时,投资方行使一种权利。不能仅仅考虑赢得筹码时所获得的利益,而更应考虑输掉筹码时是否在自己能承受的风险范围之内。
3、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份公司尤为重要),投资方要求融资方进行董事会人员的安排保证时,一定要首先保证自己的人员安排以及人员安排是否能代表自己的利益,并能使上述人员服从自己的利益安排;融资方应在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中,对董事会如何获得授权、获得何种授权、在怎样的条件下获得授权、行使权利的期限以及对董事会行使权利不当时的救济等等条款,都应有详细规定。
股权融资中融资方的风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融资中融资方的风险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融资中融资方的风险
1、控制权稀释风险
投资方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必然导致企业原有股东的控制权被稀释,甚至有可能丧失实际控制权。
2、机会风险
由于企业选择了股权融资,从而可能会失去其他融资方式可能带来的机会。
3、经营风险
创始股东在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与投资方股东产生重大分歧,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困难。该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以董事会为治理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中,且投资方股东要求公司保证投资方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有一定席位。
股权融资的应对策略
1、一般来讲,VC、PE在向一家公司注资时,为保护其自身利益,投资机构一般会要求与融资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融资方要向投资方提供业绩保证或者董事会人员安排保证等等。公司控股股东在签订协议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些协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要客观估计公司的成长能力,不要为了获得高估值的融资额,做出不切实际的业绩保证或不合理的人员安排保证。
2、控股股东在与投资方签订业绩保证协议之前,要正确认识到该等协议的对赌性,即业绩达到一定条件时,融资方行使一种权利;业绩未达到一定条件时,投资方行使一种权利。不能仅仅考虑赢得筹码时所获得的利益,而更应考虑输掉筹码时是否在自己能承受的风险范围之内。
3、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份公司尤为重要),投资方要求融资方进行董事会人员的安排保证时,一定要首先保证自己的人员安排以及人员安排是否能代表自己的利益,并能使上述人员服从自己的利益安排;融资方应在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中,对董事会如何获得授权、获得何种授权、在怎样的条件下获得授权、行使权利的期限以及对董事会行使权利不当时的救济等等条款,都应有详细规定。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融资融券担保品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朋友不怎么清楚
[律师回复] 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平仓线)是130%。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数量+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通俗的讲就是:担保比例=(自己的资产+借来的资产)/借来的资产 追加保证金后的维持担保比例最低标准150% 可提取保证金的维持担保比例最低标准300% 比如客户现在有100万资产,通过融资融券总共借来200万的资产,这是担保比例=(100+200)/200=150%   若客户继续融资融券,总共借来的资产达到250万,那担保比例就是140%,此时已经是进入警戒范围了。   若再进一步增加,当比例达到130%,就不能再融资融券了。此时若你借来的钱买的股票跌了,或者你借的股票卖空之后价格却涨了。系统就强行平仓了,那你的账面损失就成实际损失了。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高于130%(含)时,会员向客户发送须关注预警通知: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 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 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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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金融票证罪由什么构成?
骗取金融票证罪的构成是:客体上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相关规定、客观上表现为申办贷款时采取了欺骗的手段、主体为贷款人员、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的行为,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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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融资包括哪些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长期融资主要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部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外部融资又可分为通过银行筹资的间接融资和通过资本市场筹资的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又包括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
内部融资是指在企业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企业资本。内部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的要求,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自有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部融资来解决。外部融资的一个常见方式就是银行贷款。与直接融资相比,银行贷款具有程序相对简单、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的优点,而且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但银行贷款的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额也有限。
企业债券是指由企业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属于直接融资,银行贷款属于间接融资。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的金融产品,其早期是和贷款联系在一起的。
不同的人或机构之间借钱与还钱是最简单的贷款形式,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两者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交易。
贷款除非债券化,是不进行公开交易的。债券在最早是由向多方贷款逐渐延伸,即提供资金的人数多到一定程度,从而产生交易的需求,最后从发行时便设计出公开市场交易的机制,逐渐成为具有固定收益的一种金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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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融资包括哪些风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融资风险
负债有利于控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但企业利用负债融资也可能导致股东的“道德风险”,股东的这种“道德风险”行为主要表现在:
(1)股东存在着将债权人的财富转移到自己手中的激励,手段有两种,其一是利用股权政策逃债。在投资无法改变的情况下,股东及经营管理者可以将负债筹集到的资金作为红利支付的来源,分配给股东,而在投资政策可以变更的情况下,股东及经营管理者就有可能削减投资,增加红利。其二是资产替代行为。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前提下,经营管理者有可能在投资决策时放弃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项目而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替代行为,使债权人面临过大风险。
(2)股东及企业经营者有可能出现因债务超过使股东放弃对债权人而言有利的项目的投资不足现象,从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
由上述分析表明: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在风险控制上各有优势,但两种融资方式对企业经营风险,从而对金融体系风险的控制上都存在一定缺陷。负债融资有利于抑制企业因股权融资而引起的经营管理者道德风险,但却有可能导致股东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因此,为建立经营管理者和股东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的负债融资额必须选择在使这两种类型的道德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水平上。单纯倾向于某种融资方式的选择,并不能达到金融风险控制的目的,只有两种方式的合理选择与组合,才能为金融风险的防范增加保证机制。
债权融资风险陷阱
债务融资,相对股权融资面对的风险较简单,主要有担保风险和财务风险。作为债务融资主要渠道的银行贷款一般有三种方式: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为了减少风险,担保贷款是银行最常采用的形式。
企业向银行借钱,先要找一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做担保人,对银行贷款承担联带责任,当民营企业寻找担保企业时,往往对方的要求你也承诺为对方做担保向银行贷款,这种行为称之为互保。大量的互保容易使企业间形成一个担保圈,一旦圈中一家企业运作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其他企业面临严重债务危险。
信托融资包括哪些功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信托融资有哪些功能
(一)信托具有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功能。
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一直以来,政府基础设施项目筹措资金除了财政安排外,大都是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公债和政府债券等方式来解决。信托作为一种聚集社会资金的投工具,能够实现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和运作方式的多元化,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投融资中介,可采取单独或集合方式发行信托计划,筹集社会资金,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亦能以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类资产发行受益权信托,促进和改善其流动性。
信托投资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设计推出信托产品,引导社会资金,以贷款、投资、出租、出售等多种方式管理资产和融通资金,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在我省基础设施建设中,信托工具就发挥了可观的作用。
(二)信托具有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企业改制重组功能。
在目前金融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投资公司在金融策划、资源配置以及相关的投融资等方面,能够提供几乎全程式的金融服务。可以协助国资管理部门制定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方案、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整合计划;可以代为引进合格的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企改革;可以担当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方面的财务顾问,为国有企业改制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并进行投融资服务。
在企业改制中,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员工身分置换等等,都可以在信托平台上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利用信托功能介入诸如盘活国有资产、资产证券化、企业雇员福利计划信托等。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发起设立“股权收购融资项目”的资金信托产品,向社会募集收购资金,以信托贷款方式向收购方提供融资,用于其增资或收购国有资本退出的股份。
信托融资包括什么功能
[律师回复] 对于信托融资包括什么功能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信托融资有哪些功能
(一)信托具有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功能。
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一直以来,政府基础设施项目筹措资金除了财政安排外,大都是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公债和政府债券等方式来解决。信托作为一种聚集社会资金的投工具,能够实现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和运作方式的多元化,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投融资中介,可采取单独或集合方式发行信托计划,筹集社会资金,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亦能以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类资产发行受益权信托,促进和改善其流动性。
信托投资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设计推出信托产品,引导社会资金,以贷款、投资、出租、出售等多种方式管理资产和融通资金,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在我省基础设施建设中,信托工具就发挥了可观的作用。
(二)信托具有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企业改制重组功能。
在目前金融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投资公司在金融策划、资源配置以及相关的投融资等方面,能够提供几乎全程式的金融服务。可以协助国资管理部门制定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方案、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整合计划;可以代为引进合格的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企改革;可以担当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方面的财务顾问,为国有企业改制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并进行投融资服务。
在企业改制中,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员工身分置换等等,都可以在信托平台上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利用信托功能介入诸如盘活国有资产、资产证券化、企业雇员福利计划信托等。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发起设立“股权收购融资项目”的资金信托产品,向社会募集收购资金,以信托贷款方式向收购方提供融资,用于其增资或收购国有资本退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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