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计生社会抚养费有哪些征收条款?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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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山东计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条款有《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条款,规定了山东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细节。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国家要求,执行计划生育行为。对违规超生等不合计划生育的行为,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山东计生社会抚养费有哪些征收条款?

一、山东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社会抚养费收条款有哪些?

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

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九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如何减免征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七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山东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哪些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条款。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要依照条款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为不服,想要减免征收社会抚养费,则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以求减免征收或分期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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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九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经过上面的介绍,很明显对”2017年公布了山东最新社会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从上面知道,我国在法律上对生育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现已推行二胎政策,但每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生育政策,否则必须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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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经过上面的介绍,很明显对”2017年公布了山东最新社会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从上面知道,我国在法律上对生育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现已推行二胎政策,但每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生育政策,否则必须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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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经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山东省三胎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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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
3、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4、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5、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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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九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经过上面的介绍,很明显对”2017年公布了山东最新社会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从上面知道,我国在法律上对生育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现已推行二胎政策,但每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生育政策,否则必须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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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野社会抚养费如何计算?
会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时、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市地及省计划生育部门集中部分,由下一级财政部门按季度划转上一级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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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怎么查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2017年山东省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根据最新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制定了2017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对免征社会抚养费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同时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根据2017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对不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九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经过上面的介绍,很明显对”2017年公布了山东最新社会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从上面知道,我国在法律上对生育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现已推行二胎政策,但每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生育政策,否则必须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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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广东梅州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通过了,并于2018年1月1日生效。该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由此产生的最受大家关注话题就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也就是说,各个地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不一样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17年山东省社会抚养费什么时候发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2017年山东省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根据最新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制定了2017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对免征社会抚养费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同时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根据2017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对不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九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经过上面的介绍,很明显对”2017年公布了山东最新社会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从上面知道,我国在法律上对生育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现已推行二胎政策,但每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生育政策,否则必须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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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1、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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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山东省社平工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重庆市统计局公布,2020年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的上年度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职工平均工资”)为73272元年(6106元月),在次基础上2020年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也有所变化。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上年度重庆年平均工资为70889元2020年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0889元2020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889元,与2017年的65545元相比,增加了5344元,同比名义增长
8.2,增速比2017年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3272元,同比名义增长
8.7,增速加快0.2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
7.1。其中,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主城片区、渝东南片区、渝西片区和渝东北片区,分别为78162元、70309元、63619元和62507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渝东南片区1
2.4、渝西片区
8.7、主城片区
8.0和渝东北片区
5.8。最高和最低片区的平均工资之比为
1.25,比上年扩大0.01。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23836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
1.75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043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
1.58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223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
1.4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8974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5
5.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797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6
7.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456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6
8.4。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金融业)与最低行业(住宿和餐饮业)之比为
3.18,与上年相比差距缩小了0.20。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教育,农、林、牧、渔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增长率分别为1
7.1、1
4.4和1
3.3。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增长率分别为-
2.3、0.7和
4.1。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8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20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450元2020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450元,与2017年的47345元相比,增加了3105元,同比名义增长
6.6,增速比2017年回落0.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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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社会抚养费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2017年山东省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根据最新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制定了2017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对免征社会抚养费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同时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根据2017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对不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九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经过上面的介绍,很明显对”2017年公布了山东最新社会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从上面知道,我国在法律上对生育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现已推行二胎政策,但每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生育政策,否则必须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2018年山东社平工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重庆市统计局公布,2020年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的上年度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职工平均工资”)为73272元年(6106元月),在次基础上2020年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也有所变化。
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
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上年度重庆年平均工资为70889元
2020年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0889元
2020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889元,与2017年的65545元相比,增加了5344元,同比名义增长
8.2,增速比2017年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3272元,同比名义增长
8.7,增速加快0.2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
7.1。
其中,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主城片区、渝东南片区、渝西片区和渝东北片区,分别为78162元、70309元、63619元和62507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渝东南片区1
2.4、渝西片区
8.7、主城片区
8.0和渝东北片区
5.8。最高和最低片区的平均工资之比为
1.25,比上年扩大0.01。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23836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
1.75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043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
1.58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223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
1.4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8974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5
5.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797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6
7.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456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6
8.4。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金融业)与最低行业(住宿和餐饮业)之比为
3.18,与上年相比差距缩小了0.20。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教育,农、林、牧、渔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增长率分别为1
7.1、1
4.4和1
3.3。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增长率分别为-
2.3、0.7和
4.1。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8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020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450元
2020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450元,与2017年的47345元相比,增加了3105元,同比名义增长
6.6,增速比2017年回落0.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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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现在还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山东省现在还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关社会抚养费的相关情况在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在存在非法生育的情况下,是必须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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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合作社申请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报流程:
一、召开成立大会,确定合作社成员;
二、制定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和住所
2、业务范围
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6、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7、财务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8、章程修改程序
9、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0、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质监局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社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合作社公章。
六、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6、财务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会计证复印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七、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八、主管部门(所在地农经管理部门)备案,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5、合作社章程及社员出资清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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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抚养费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2017年山东省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根据最新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制定了2017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对免征社会抚养费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同时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根据2017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对不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九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经过上面的介绍,很明显对”2017年公布了山东最新社会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从上面知道,我国在法律上对生育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现已推行二胎政策,但每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生育政策,否则必须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像山东泰安的话,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由此可见,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目前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是按照月工资的20%到30%,具体金额还得看个人工资情况。当然,如果收入比较多的话,也可以多支付一些,这个上限并没硬性规定。子女抚养费应该按月支付,对于不履行义务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申请调解仲裁等。综上所述,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与最高人民确定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并没有差异。具体来说,根据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的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如果有多个子女,抚养费还设有最高限额。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2017年山东抚养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2017年山东省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根据最新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制定了2017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对免征社会抚养费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同时还规定了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根据2017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对不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三十九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经过上面的介绍,很明显对”2017年公布了山东最新社会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从上面知道,我国在法律上对生育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现已推行二胎政策,但每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生育政策,否则必须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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