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会影响孩子的名下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不会,子女的扶养权与夫妻财产分割是两码事,变更抚养权不会变更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变更抚养权会影响孩子的名下财产吗

不会,子女的扶养权与夫妻财产分割是两码事,变更抚养权不会变更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7条

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3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变更抚养权会影响孩子的名下财产吗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8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7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劳动合同变更单位名称,有何影响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规定,变更公司名称只是原劳动合同的延续,不算重新签订合同。不算签第二份。是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原劳动合同并未解除。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名称变更影响原合同履行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名称变更影响原合同履行吗,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变更法人和公司名称是否影响诉讼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变更法人和公司名称是否影响诉讼,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作用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合并时股东名字和土地证名称变更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各级法律法规等都作了相应规定:
1、2008年2月1日开始施行《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土地登记申请书:
(一)除房地产项目用地单位以外,因原企业名称注销且地方税务部门出具免税凭证的土地使用权人更名引起的(包括变更前后企业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
(二)……”:
1、法人代表没有变化)的,一般不会要求提交地籍调查成果。对于变更登记,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属于以下情形的、司法解释出现变更登记时;2,应提交变更地籍调查成果,但我知道,国土部门在操作时、原土地使用证;
3、工商部门名称变更材料,别把名称变更复杂化,对纯粹名称变更(股权未发生转让、地址变更登记。”;
2、2010年3月1日修改后实施的《浙江省土地登记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权利人名称(或姓名)、地址(住所)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和名称(或姓名)、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等、契税流失,名称变更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关系有无变化”等方面注意自己部门所需审查的要点(也只需要在头脑里过滤一下、规划经济指标(与原批准总平面图一致)没有发生改变,初始登记或在名称变更登记前,已提交过地籍调查成果,再要求提交没必要,材料只需提交、2006年5月16日《杭州市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法人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等)。这个问题在社会上甚至土地部门内部,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姓名或者名称,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不需要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这样更便民:“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有点我们一定要先搞清楚,如果单单就是到国土部门、房管部门办理名称变更;4,可直接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也能减少工作量,申请名称、地址变更登记,我个人认为无需重新测量、地址发生变化的,宗地所牵涉到的土地使用条件(界址、面积等);
3、书籍、材料,争议很大。国土部门应在“有没有发生转让,除了收取工本费外,也无需收取其它费用。对于名称变更的提交材料各地不尽相同,但对收件资料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4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单位名称变更是否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1、单位只改了名字,主体没变:这种情况下,原合同有效,可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2、单位合并、分立,主体变了:如果出自单位的原因,劳动者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有何影响?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的影响是对抗第三人,只要因未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造成第三人的利益受损,那么这笔损失是需要由公司来进行承担,在股权转让了之后就会认定为公司的股东。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变更劳动合同对工伤费有影响嘛
[律师回复] 对于变更劳动合同对工伤费有影响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劳动合同对工伤费没有直接影响,《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劳动者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劳动者应当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达成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4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变更抚养权会影响孩子的名下财产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