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对合伙组织的主要人员,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啥?
1、犯罪主体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2、犯罪客观方面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客体
(1)犯罪客体
本条所反映的公民的个人信息被侵犯,即本条的犯罪直接客体是公民的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所有者对其个人信息自由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内容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删除权、信息报酬请求权。
(2)个人信息的具体内涵
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具体内涵,法条并没有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加之我国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还没有出台,使得本条的具体司法操作存在一定的困难。
4、犯罪对象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的手段获得其它公民的个人信息的行为本身就是构成了犯罪的,并且还存在出售并获得非法利益的情况,显然是需要从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