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合伙把人打死了判几年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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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祖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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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打死一个人中,要根据每个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判。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几个人合伙把人打死了判几年

打死一个人中,要根据每个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判。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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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打架把人打死了判几年
打架把人打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除法律的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刑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一律适用特殊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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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合伙人死亡死者家属可以要求合伙人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人死亡死者家属可不可以要求合伙人赔偿 张某、李某、刘某三人系同村村民,而且都是大货车司机,自1999年开始就一起受雇为某车队驾车跑运输。由于三人经常在一起出车,加上脾气相投,时间一长大家就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当时运输生意的利润还算可以,不少当地的汽车司机为了更多的挣钱,大都在为他人跑了几年运输后回家自己买车跑业务。三人刚开始还都不十分在意,心想虽然为他人开车挣钱少但是收入稳定,再说挣钱只要能补贴家用就可以了,没必要冒着风险买车自己干。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看到身边许多和自己一样开车的司机回家自己买车跑运输发了财,甚至有的都开始雇用他人开起车来,三人也都有点坐不住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三人一合计决定也搭伙买辆车自己做老板。 主意打定后,三人着手开始实施自己的“老板梦”。要做老板首先就得买车办营运手续,但仅此两项就要需要二三十万的资金,由于三人家庭的经济条件都不太宽裕,所以他们像其他人一样经过考察选择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并很快与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书面的汽车租赁购买协议。协议约定,三人交清首期几万元的预付款后租赁公司把车交给三人经营使用,以后三人每月按时向汽车租赁公司交纳定额的汽车租赁费,合同期满汽车所有权无偿归三人共同所有。合同签订后三人立即回家东挪西借凑够了首期租赁费交给了汽车租赁公司将车开了出来,办完营运手续后三人开着自己的新车甩开膀子干了起来。由于三人知己知彼,相互放心,所以大家只订立了一个口头协议,约定投资、利润、亏损等三人全部均分,前期的经营收入都用来归还汽车公司的欠款,三人在汽车租赁合同到期前谁也不准退伙。 从打工仔变成现在的老板,开着自己的车到处跑运输,三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每到月底三人都凑到一块掰着手指头计算一个月来的收入,但事与愿违,此时的运输生意开始走下坡路,三人每月的实际收入远远低于原来的预计,只是靠着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业务关系三人尽力维持着经营,但是每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收入也仅够支付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赁费。为了多挣一些钱早日还清欠款,三个人想尽一切办法到处找关系、拉生意,人歇车不歇,三人轮番开车,不分昼夜的干活。可是有时老天就是这样的不公,2003年的一天,当张某开车到外地跑生意时,由于多日来疲劳过度,在超车时没有及时发现前面公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刹车不及时发生追尾,张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共计损失10多万元。 买车跑运输刚刚一年多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这是三人原来都没想到的。交通事故给三家人的心上蒙上了巨大的阴影,特别是张某家里。由于张某在三个人中属经济最困难的,而且张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老父老母均年事已高,两个未成年还在上学孩子都需要他人扶养,张某的去世使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很快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张某违章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张某应承担大部分损失。这一认定又使三家本来指望对方驾驶员赔偿的梦想化为泡影。由于三人的车辆在事故中受损严重,所以事故发生后一直停运。大家都没有了任何收入,租赁公司每月该交的款项也就一直没再交,为此租赁公司多次打电话向李某和刘某催要欠款。考虑到张某去世给张家的巨大打击,因此在张家处理张某丧事期间李某和刘某就一直没有给张家提起汽车租赁公司催款的事。在处理完毕张某的丧事后,由于汽车租赁公司的一再催要,加上三人本来就有共同偿还欠款的约定,所以李某和刘某思量再三后找到张某的妻子协商如何偿还汽车租赁公司欠款的事。张某妻子当下表示办理丧事早已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且张某现在已经去世,因此张家既不要汽车也不再偿还汽车欠款,今后一切有关车辆运营的事都与张家无关。刘某和李某虽然同情张某的家庭,但一是考虑到近来汽车运输生意不好做,两人心里不想再继续跑下去了,二是考虑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严重,光修复就得几万元,因此两人也不想再要这辆车了。经过商议李某和刘某两人向张家提出把车卖了,然后三家共同凑钱把汽车公司的剩余欠款还了,面对李某和刘某一次次也是颇为无奈的登门催款,张某一家人终日以泪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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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死亡死者家属能不能要求合伙人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人死亡死者家属可不可以要求合伙人赔偿 张某、李某、刘某三人系同村村民,而且都是大货车司机,自1999年开始就一起受雇为某车队驾车跑运输。由于三人经常在一起出车,加上脾气相投,时间一长大家就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当时运输生意的利润还算可以,不少当地的汽车司机为了更多的挣钱,大都在为他人跑了几年运输后回家自己买车跑业务。三人刚开始还都不十分在意,心想虽然为他人开车挣钱少但是收入稳定,再说挣钱只要能补贴家用就可以了,没必要冒着风险买车自己干。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看到身边许多和自己一样开车的司机回家自己买车跑运输发了财,甚至有的都开始雇用他人开起车来,三人也都有点坐不住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三人一合计决定也搭伙买辆车自己做老板。 主意打定后,三人着手开始实施自己的“老板梦”。要做老板首先就得买车办营运手续,但仅此两项就要需要二三十万的资金,由于三人家庭的经济条件都不太宽裕,所以他们像其他人一样经过考察选择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并很快与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书面的汽车租赁购买协议。协议约定,三人交清首期几万元的预付款后租赁公司把车交给三人经营使用,以后三人每月按时向汽车租赁公司交纳定额的汽车租赁费,合同期满汽车所有权无偿归三人共同所有。合同签订后三人立即回家东挪西借凑够了首期租赁费交给了汽车租赁公司将车开了出来,办完营运手续后三人开着自己的新车甩开膀子干了起来。由于三人知己知彼,相互放心,所以大家只订立了一个口头协议,约定投资、利润、亏损等三人全部均分,前期的经营收入都用来归还汽车公司的欠款,三人在汽车租赁合同到期前谁也不准退伙。 从打工仔变成现在的老板,开着自己的车到处跑运输,三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每到月底三人都凑到一块掰着手指头计算一个月来的收入,但事与愿违,此时的运输生意开始走下坡路,三人每月的实际收入远远低于原来的预计,只是靠着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业务关系三人尽力维持着经营,但是每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收入也仅够支付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赁费。为了多挣一些钱早日还清欠款,三个人想尽一切办法到处找关系、拉生意,人歇车不歇,三人轮番开车,不分昼夜的干活。可是有时老天就是这样的不公,2003年的一天,当张某开车到外地跑生意时,由于多日来疲劳过度,在超车时没有及时发现前面公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刹车不及时发生追尾,张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共计损失10多万元。 买车跑运输刚刚一年多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这是三人原来都没想到的。交通事故给三家人的心上蒙上了巨大的阴影,特别是张某家里。由于张某在三个人中属经济最困难的,而且张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老父老母均年事已高,两个未成年还在上学孩子都需要他人扶养,张某的去世使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很快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张某违章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张某应承担大部分损失。这一认定又使三家本来指望对方驾驶员赔偿的梦想化为泡影。由于三人的车辆在事故中受损严重,所以事故发生后一直停运。大家都没有了任何收入,租赁公司每月该交的款项也就一直没再交,为此租赁公司多次打电话向李某和刘某催要欠款。考虑到张某去世给张家的巨大打击,因此在张家处理张某丧事期间李某和刘某就一直没有给张家提起汽车租赁公司催款的事。在处理完毕张某的丧事后,由于汽车租赁公司的一再催要,加上三人本来就有共同偿还欠款的约定,所以李某和刘某思量再三后找到张某的妻子协商如何偿还汽车租赁公司欠款的事。张某妻子当下表示办理丧事早已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且张某现在已经去世,因此张家既不要汽车也不再偿还汽车欠款,今后一切有关车辆运营的事都与张家无关。刘某和李某虽然同情张某的家庭,但一是考虑到近来汽车运输生意不好做,两人心里不想再继续跑下去了,二是考虑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严重,光修复就得几万元,因此两人也不想再要这辆车了。经过商议李某和刘某两人向张家提出把车卖了,然后三家共同凑钱把汽车公司的剩余欠款还了,面对李某和刘某一次次也是颇为无奈的登门催款,张某一家人终日以泪洗面。
合伙人死亡死者家属可不能要求合伙人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伙人死亡死者家属可不能要求合伙人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人死亡死者家属可不可以要求合伙人赔偿
张某、李某、刘某三人系同村村民,而且都是大货车司机,自1999年开始就一起受雇为某车队驾车跑运输。由于三人经常在一起出车,加上脾气相投,时间一长大家就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当时运输生意的利润还算可以,不少当地的汽车司机为了更多的挣钱,大都在为他人跑了几年运输后回家自己买车跑业务。三人刚开始还都不十分在意,心想虽然为他人开车挣钱少但是收入稳定,再说挣钱只要能补贴家用就可以了,没必要冒着风险买车自己干。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看到身边许多和自己一样开车的司机回家自己买车跑运输发了财,甚至有的都开始雇用他人开起车来,三人也都有点坐不住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三人一合计决定也搭伙买辆车自己做老板。
主意打定后,三人着手开始实施自己的“老板梦”。要做老板首先就得买车办营运手续,但仅此两项就要需要二三十万的资金,由于三人家庭的经济条件都不太宽裕,所以他们像其他人一样经过考察选择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并很快与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书面的汽车租赁购买协议。协议约定,三人交清首期几万元的预付款后租赁公司把车交给三人经营使用,以后三人每月按时向汽车租赁公司交纳定额的汽车租赁费,合同期满汽车所有权无偿归三人共同所有。合同签订后三人立即回家东挪西借凑够了首期租赁费交给了汽车租赁公司将车开了出来,办完营运手续后三人开着自己的新车甩开膀子干了起来。由于三人知己知彼,相互放心,所以大家只订立了一个口头协议,约定投资、利润、亏损等三人全部均分,前期的经营收入都用来归还汽车公司的欠款,三人在汽车租赁合同到期前谁也不准退伙。
从打工仔变成现在的老板,开着自己的车到处跑运输,三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每到月底三人都凑到一块掰着手指头计算一个月来的收入,但事与愿违,此时的运输生意开始走下坡路,三人每月的实际收入远远低于原来的预计,只是靠着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业务关系三人尽力维持着经营,但是每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收入也仅够支付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赁费。为了多挣一些钱早日还清欠款,三个人想尽一切办法到处找关系、拉生意,人歇车不歇,三人轮番开车,不分昼夜的干活。可是有时老天就是这样的不公,2003年的一天,当张某开车到外地跑生意时,由于多日来疲劳过度,在超车时没有及时发现前面公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刹车不及时发生追尾,张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共计损失1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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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死亡死者家属可不可以要求合伙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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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李某、刘某三人系同村村民,而且都是大货车司机,自1999年开始就一起受雇为某车队驾车跑运输。由于三人经常在一起出车,加上脾气相投,时间一长大家就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当时运输生意的利润还算可以,不少当地的汽车司机为了更多的挣钱,大都在为他人跑了几年运输后回家自己买车跑业务。三人刚开始还都不十分在意,心想虽然为他人开车挣钱少但是收入稳定,再说挣钱只要能补贴家用就可以了,没必要冒着风险买车自己干。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看到身边许多和自己一样开车的司机回家自己买车跑运输发了财,甚至有的都开始雇用他人开起车来,三人也都有点坐不住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三人一合计决定也搭伙买辆车自己做老板。
主意打定后,三人着手开始实施自己的“老板梦”。要做老板首先就得买车办营运手续,但仅此两项就要需要二三十万的资金,由于三人家庭的经济条件都不太宽裕,所以他们像其他人一样经过考察选择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并很快与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书面的汽车租赁购买协议。协议约定,三人交清首期几万元的预付款后租赁公司把车交给三人经营使用,以后三人每月按时向汽车租赁公司交纳定额的汽车租赁费,合同期满汽车所有权无偿归三人共同所有。合同签订后三人立即回家东挪西借凑够了首期租赁费交给了汽车租赁公司将车开了出来,办完营运手续后三人开着自己的新车甩开膀子干了起来。由于三人知己知彼,相互放心,所以大家只订立了一个口头协议,约定投资、利润、亏损等三人全部均分,前期的经营收入都用来归还汽车公司的欠款,三人在汽车租赁合同到期前谁也不准退伙。
从打工仔变成现在的老板,开着自己的车到处跑运输,三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每到月底三人都凑到一块掰着手指头计算一个月来的收入,但事与愿违,此时的运输生意开始走下坡路,三人每月的实际收入远远低于原来的预计,只是靠着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业务关系三人尽力维持着经营,但是每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收入也仅够支付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赁费。为了多挣一些钱早日还清欠款,三个人想尽一切办法到处找关系、拉生意,人歇车不歇,三人轮番开车,不分昼夜的干活。可是有时老天就是这样的不公,2003年的一天,当张某开车到外地跑生意时,由于多日来疲劳过度,在超车时没有及时发现前面公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刹车不及时发生追尾,张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共计损失10多万元。
买车跑运输刚刚一年多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这是三人原来都没想到的。交通事故给三家人的心上蒙上了巨大的阴影,特别是张某家里。由于张某在三个人中属经济最困难的,而且张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老父老母均年事已高,两个未成年还在上学孩子都需要他人扶养,张某的去世使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很快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张某违章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张某应承担大部分损失。这一认定又使三家本来指望对方驾驶员赔偿的梦想化为泡影。由于三人的车辆在事故中受损严重,所以事故发生后一直停运。大家都没有了任何收入,租赁公司每月该交的款项也就一直没再交,为此租赁公司多次打电话向李某和刘某催要欠款。考虑到张某去世给张家的巨大打击,因此在张家处理张某丧事期间李某和刘某就一直没有给张家提起汽车租赁公司催款的事。在处理完毕张某的丧事后,由于汽车租赁公司的一再催要,加上三人本来就有共同偿还欠款的约定,所以李某和刘某思量再三后找到张某的妻子协商如何偿还汽车租赁公司欠款的事。张某妻子当下表示办理丧事早已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且张某现在已经去世,因此张家既不要汽车也不再偿还汽车欠款,今后一切有关车辆运营的事都与张家无关。刘某和李某虽然同情张某的家庭,但一是考虑到近来汽车运输生意不好做,两人心里不想再继续跑下去了,二是考虑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严重,光修复就得几万元,因此两人也不想再要这辆车了。经过商议李某和刘某两人向张家提出把车卖了,然后三家共同凑钱把汽车公司的剩余欠款还了,面对李某和刘某一次次也是颇为无奈的登门催款,张某一家人终日以泪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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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把人打死了会判死刑吗
把别人打死了有可能会判处死刑,具体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把人打死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们在遇见打架把人打死了会判死刑吗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一、打架把人打死了会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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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合伙人死亡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某合伙企业合伙人张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其所在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认为张某已丧失合伙人资格,属于法定退伙;张某的儿子小张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小张认为他应该继承其父张某的合伙人资格,与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协商未果,诉至。那么在本案中,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一、合伙人死亡,属于法定退伙么?
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退出合伙企业,从而消灭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退伙一般分为自愿退伙、法定退伙两大类。法定退伙,也称强制退伙,是指非基于合伙人的意思表示,而基于法律规定或者法定事由发生的当然退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属于法定退伙的情形。
本案中,张某不幸车祸身亡,符合法定退伙的情形。
二、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的继承权问题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是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是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合伙人张某死亡后,其子小张作为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三、退伙人是否应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其应分担的比例分担亏损。退伙人应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因为退伙人在退伙前是合伙人,如果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就加重了未退伙的合伙人的负担,而且还可能发生利用退伙逃避合伙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本案中,合伙人张某因为死亡而丧失了合伙人资格,其子小张在取得合伙人资格后,对于其父张某在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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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把人打死判什么罪?
打架把人打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除法律的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刑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一律适用特殊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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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把人打死了判什么罪
打架把人打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除法律的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刑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一律适用特殊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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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因死亡死者家属能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人死亡死者家属可不可以要求合伙人赔偿 张某、李某、刘某三人系同村村民,而且都是大货车司机,自1999年开始就一起受雇为某车队驾车跑运输。由于三人经常在一起出车,加上脾气相投,时间一长大家就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当时运输生意的利润还算可以,不少当地的汽车司机为了更多的挣钱,大都在为他人跑了几年运输后回家自己买车跑业务。三人刚开始还都不十分在意,心想虽然为他人开车挣钱少但是收入稳定,再说挣钱只要能补贴家用就可以了,没必要冒着风险买车自己干。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看到身边许多和自己一样开车的司机回家自己买车跑运输发了财,甚至有的都开始雇用他人开起车来,三人也都有点坐不住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三人一合计决定也搭伙买辆车自己做老板。 主意打定后,三人着手开始实施自己的“老板梦”。要做老板首先就得买车办营运手续,但仅此两项就要需要二三十万的资金,由于三人家庭的经济条件都不太宽裕,所以他们像其他人一样经过考察选择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并很快与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书面的汽车租赁购买协议。协议约定,三人交清首期几万元的预付款后租赁公司把车交给三人经营使用,以后三人每月按时向汽车租赁公司交纳定额的汽车租赁费,合同期满汽车所有权无偿归三人共同所有。合同签订后三人立即回家东挪西借凑够了首期租赁费交给了汽车租赁公司将车开了出来,办完营运手续后三人开着自己的新车甩开膀子干了起来。由于三人知己知彼,相互放心,所以大家只订立了一个口头协议,约定投资、利润、亏损等三人全部均分,前期的经营收入都用来归还汽车公司的欠款,三人在汽车租赁合同到期前谁也不准退伙。 从打工仔变成现在的老板,开着自己的车到处跑运输,三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每到月底三人都凑到一块掰着手指头计算一个月来的收入,但事与愿违,此时的运输生意开始走下坡路,三人每月的实际收入远远低于原来的预计,只是靠着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业务关系三人尽力维持着经营,但是每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收入也仅够支付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赁费。为了多挣一些钱早日还清欠款,三个人想尽一切办法到处找关系、拉生意,人歇车不歇,三人轮番开车,不分昼夜的干活。可是有时老天就是这样的不公,2003年的一天,当张某开车到外地跑生意时,由于多日来疲劳过度,在超车时没有及时发现前面公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刹车不及时发生追尾,张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共计损失10多万元。 买车跑运输刚刚一年多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这是三人原来都没想到的。交通事故给三家人的心上蒙上了巨大的阴影,特别是张某家里。由于张某在三个人中属经济最困难的,而且张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老父老母均年事已高,两个未成年还在上学孩子都需要他人扶养,张某的去世使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很快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张某违章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张某应承担大部分损失。这一认定又使三家本来指望对方驾驶员赔偿的梦想化为泡影。由于三人的车辆在事故中受损严重,所以事故发生后一直停运。大家都没有了任何收入,租赁公司每月该交的款项也就一直没再交,为此租赁公司多次打电话向李某和刘某催要欠款。考虑到张某去世给张家的巨大打击,因此在张家处理张某丧事期间李某和刘某就一直没有给张家提起汽车租赁公司催款的事。在处理完毕张某的丧事后,由于汽车租赁公司的一再催要,加上三人本来就有共同偿还欠款的约定,所以李某和刘某思量再三后找到张某的妻子协商如何偿还汽车租赁公司欠款的事。张某妻子当下表示办理丧事早已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且张某现在已经去世,因此张家既不要汽车也不再偿还汽车欠款,今后一切有关车辆运营的事都与张家无关。刘某和李某虽然同情张某的家庭,但一是考虑到近来汽车运输生意不好做,两人心里不想再继续跑下去了,二是考虑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严重,光修复就得几万元,因此两人也不想再要这辆车了。经过商议李某和刘某两人向张家提出把车卖了,然后三家共同凑钱把汽车公司的剩余欠款还了,面对李某和刘某一次次也是颇为无奈的登门催款,张某一家人终日以泪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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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死亡, 死者家属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人死亡死者家属可不可以要求合伙人赔偿 张某、李某、刘某三人系同村村民,而且都是大货车司机,自1999年开始就一起受雇为某车队驾车跑运输。由于三人经常在一起出车,加上脾气相投,时间一长大家就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当时运输生意的利润还算可以,不少当地的汽车司机为了更多的挣钱,大都在为他人跑了几年运输后回家自己买车跑业务。三人刚开始还都不十分在意,心想虽然为他人开车挣钱少但是收入稳定,再说挣钱只要能补贴家用就可以了,没必要冒着风险买车自己干。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看到身边许多和自己一样开车的司机回家自己买车跑运输发了财,甚至有的都开始雇用他人开起车来,三人也都有点坐不住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三人一合计决定也搭伙买辆车自己做老板。 主意打定后,三人着手开始实施自己的“老板梦”。要做老板首先就得买车办营运手续,但仅此两项就要需要二三十万的资金,由于三人家庭的经济条件都不太宽裕,所以他们像其他人一样经过考察选择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并很快与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书面的汽车租赁购买协议。协议约定,三人交清首期几万元的预付款后租赁公司把车交给三人经营使用,以后三人每月按时向汽车租赁公司交纳定额的汽车租赁费,合同期满汽车所有权无偿归三人共同所有。合同签订后三人立即回家东挪西借凑够了首期租赁费交给了汽车租赁公司将车开了出来,办完营运手续后三人开着自己的新车甩开膀子干了起来。由于三人知己知彼,相互放心,所以大家只订立了一个口头协议,约定投资、利润、亏损等三人全部均分,前期的经营收入都用来归还汽车公司的欠款,三人在汽车租赁合同到期前谁也不准退伙。 从打工仔变成现在的老板,开着自己的车到处跑运输,三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每到月底三人都凑到一块掰着手指头计算一个月来的收入,但事与愿违,此时的运输生意开始走下坡路,三人每月的实际收入远远低于原来的预计,只是靠着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业务关系三人尽力维持着经营,但是每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收入也仅够支付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赁费。为了多挣一些钱早日还清欠款,三个人想尽一切办法到处找关系、拉生意,人歇车不歇,三人轮番开车,不分昼夜的干活。可是有时老天就是这样的不公,2003年的一天,当张某开车到外地跑生意时,由于多日来疲劳过度,在超车时没有及时发现前面公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刹车不及时发生追尾,张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共计损失10多万元。 买车跑运输刚刚一年多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这是三人原来都没想到的。交通事故给三家人的心上蒙上了巨大的阴影,特别是张某家里。由于张某在三个人中属经济最困难的,而且张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老父老母均年事已高,两个未成年还在上学孩子都需要他人扶养,张某的去世使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很快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张某违章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张某应承担大部分损失。这一认定又使三家本来指望对方驾驶员赔偿的梦想化为泡影。由于三人的车辆在事故中受损严重,所以事故发生后一直停运。大家都没有了任何收入,租赁公司每月该交的款项也就一直没再交,为此租赁公司多次打电话向李某和刘某催要欠款。考虑到张某去世给张家的巨大打击,因此在张家处理张某丧事期间李某和刘某就一直没有给张家提起汽车租赁公司催款的事。在处理完毕张某的丧事后,由于汽车租赁公司的一再催要,加上三人本来就有共同偿还欠款的约定,所以李某和刘某思量再三后找到张某的妻子协商如何偿还汽车租赁公司欠款的事。张某妻子当下表示办理丧事早已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且张某现在已经去世,因此张家既不要汽车也不再偿还汽车欠款,今后一切有关车辆运营的事都与张家无关。刘某和李某虽然同情张某的家庭,但一是考虑到近来汽车运输生意不好做,两人心里不想再继续跑下去了,二是考虑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严重,光修复就得几万元,因此两人也不想再要这辆车了。经过商议李某和刘某两人向张家提出把车卖了,然后三家共同凑钱把汽车公司的剩余欠款还了,面对李某和刘某一次次也是颇为无奈的登门催款,张某一家人终日以泪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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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打架把人打死算什么罪
打架把人打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除法律的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刑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一律适用特殊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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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合伙养车合伙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另一合伙人要赔偿司机吗
[律师回复] 赔偿项目有:
4、交通费
5、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交通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赔偿金
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当场死亡,一般没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提起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则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误工时间】
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七、残疾赔偿金:【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一、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二、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三、丧葬费: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

四、死亡赔偿金:
【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合伙养车合伙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另一合伙人要赔偿司机吗
[律师回复] 赔偿项目有:
4、交通费
5、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交通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赔偿金
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当场死亡,一般没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提起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则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误工时间】
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七、残疾赔偿金:【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一、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二、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三、丧葬费: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

四、死亡赔偿金:
【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合伙养车合伙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另一合伙人要赔偿司机吗
[律师回复] 赔偿项目有:
4、交通费
5、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交通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赔偿金
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当场死亡,一般没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提起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则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误工时间】
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七、残疾赔偿金:【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一、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二、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三、丧葬费: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

四、死亡赔偿金:
【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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