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借给别人去投标违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违法,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
资质借给别人去投标违法吗

违法,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不得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从事任何形式的工程”。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5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资质借给别人去投标违法吗
一键咨询
  • 175****81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8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6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钱给别人投资不还怎么办
若因将资金托付他人进行投资行为时遭遇到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悉数归还借款,在此情况下,应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借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内容涵盖持续执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乃至经济补偿损失等方面。另外,若借款合约中对此类还款期限有明确约定,然而借款人却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全额偿还借款。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怎么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以投毒为手段的行为如何认定
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
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
本条增加了投毒这种行为方式。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本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既遂。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环境污染行为如何认定
环境污染,是指工厂、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任意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破坏自然资源,在规定的期限内能治理而不治理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有时虽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相似,但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与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不同的。
(四)投放危险物质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如何认定
如果行为人违反毒害性物品管理规定,也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这种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的重大事故,且只能由过失构成;而投放危险物质罪则不受这个范围的限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给别人钱欠条怎么去写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借给别人钱欠条怎么去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给别人钱欠条要如何去写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借给别人钱欠条要如何去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怎么投诉产品质量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事情经过】
【律师解答】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认为,消费者遇到这样情况,首先应注意寻找其他可以证明的,比如电脑打印的小票和收据等。对于价值不高的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再次购买,然后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果与商家交涉无果,周女士因为用茶具受到人身伤害了,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生产厂商拒绝的话,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加以解决。发票在投诉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消费者应当养成购物索要票据的习惯,小心加以保管,一旦发生问题,也就不会无凭无据了。
相关知识:没有发票就不能索赔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可见,购物发票是证明消费者和商品销售者之间关系的重要凭证。
但是,没有购物发票并不等于消费者就不能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索赔,也并不等于消费者权益的全部丧失。在没有购物发票的情况下,消费者要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应该注意把握以下五点:
一是应当注意及时寻找与该商品有关联的其他凭证。如寻找购物的收据或该店电脑打印的购物小票、经营者宣传该商品的宣传单、该商品的包装盒(袋)以及使用说明书、包修卡等,还可寻找与你同时购买该商品的消费者,让其证明在该店购买这一商品的事实。
二是如果购买的是假冒伪劣商品,可以通过再次购买一件同种商品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在购买时,一定要向销售者索要发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进行投诉。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是可携带该商品直接与销售者进行面对面交涉。尽管手中没有购物发票等原始凭证,除指明该商品就是在该经营场所购买外,还可以与其回忆当时购买该商品的情形,并要求销售者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予以处理。
四是可直接与生产厂家协商索赔。在使用该商品过程中,确实难以提供有关凭证,但该商品已经给自己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在与销售者协商又无任何结果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直接与产品生产厂家协商,要求生产厂家给予赔偿。
五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讼。在向销售者、生产厂家协商仍无结果的情况下,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提讼,要求销售者或生产厂家赔偿,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资质对外转借是否违法?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一、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在实际施工人承揽的工程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还要承担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资质证书、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首先说借用资质答订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根据该规定,借用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为无效。  
其次,根据《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司法解释》第4条也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筑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公司资质对外转借是否违法?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一、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在实际施工人承揽的工程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还要承担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资质证书、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首先说借用资质答订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根据该规定,借用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为无效。  
其次,根据《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司法解释》第4条也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筑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银行卡借给别人别人拿去诈骗怎么办
若银行账户被他人借用进行欺诈,只有在能证明您未参与时,才无需担责。但如果您知道对方在进行诈骗仍提供帮助或配合,将被视为共犯并受法律制裁。请务必保护好自己的银行账户,切勿轻易外借。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一人借3个资质投标中标,并其中一个中标,是高速公路换树
[律师回复] 串标、围标、陪标都是一种投机行为,其根源是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例如几家企业串通哄抬标价,或者是一个投标人同时使用几个企业的名义去投标,自己与自己"竞争",无论哪一家企业中标,最终还是由围标人承揽工程。 围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手段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围标包括两个方面:
  
1、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主要表面形式有:实施排挤竞争对手参与公平竞争的行为:招标人在公开开标前制定有利于某个投标人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及评标细则,或者制定歧视性的条款以此来排斥其他投标人;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决定取舍;通常的做法有:
  
(1)肢解项目。为照顾各方面的关系,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人支付其他投标人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让各方利益均沾。把招投标变成了各方瓜分利益的工具。
  
(2)明招暗定。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获取中标。随着招投标工作的逐渐规范,组成评标专家多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使大家在事前都不知道评标专家的组成。而一些投标人仍然想尽办法做建设单位的工作,以期能够中标。
  
(3)低中高算。由于当前低价中标制比较流行,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将其他不明真相的投标人排除在外。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获利。
  
(4)违法分包。招标单位与投标人私下事先约定将利润较大的部分收回另行分包,并以此作为投标的门槛。投标人为顺利中标,不得不同意招投单位的无理要求。一些有资质的投标人中标后,违法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牟利。而分包工程常常未经过正常的招投标程序,从而给违法犯罪活动大开方便之门。
  
2、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主要表面形式有: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先进行内部协调,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人之间借资质投标、相互交叉陪标等多种形式,分别有资格审查前串标和资格审查后串标,隐蔽性很强,危害性较大。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主要表现形式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法挂靠。一些下属公司、挂靠公司、无资质的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疏通关系,然后挂靠大的施工单位获取资质后承揽工程业务。而一些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为收取管理费或分得一定的工程量,以分包、联营、项目经营等方式将资质借与他人获利。如此形成了中标的大公司是有资质的、合格的。而真正施工的单位是不合格的,在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和监督上都存在不足,就很难保证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在招投标环节。这种情况通常有三种:
第一种为没有资质的企业、组织或个人为获取中标资格所实施的资质借入行为;
第二种为低资质的企业为获取中标资格所实施的借入高级别资质行为;
第三种同等资质的企业为获取中标资格所实施的资质借入行为。
  另一方面是在在施工环节,以中标企业的名义继续施工,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在国家明令禁止转包和非法分包后,建筑市场的逐步完善,中标企业为了规避国家法律法规的市场监管往往以劳务合作的形式,允许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以自己的名义在中标标段从事工程施工和项目经营,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投机性,而且查处方面在法律法规和制度上存在一定缺陷。
  
(2)多头挂靠。一家施工单位挂靠数家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标中,甚至所有的投标人均为一家挂靠,严重被坏了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
  
(3)故意废标。废标可能有多种原因,一是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太苛刻,技术参数要求太高,投标人方面达不到;二是投标人不想做该工程;三是给朋友陪标,多给朋友一个中标的机会,当然这个机会也不是白给的。
  (4)共同围标。投标人互相配合,轮流中标,甚至出现一些只投标不想中标的所"投标经济人"。目前投标不中标的情况司空见惯,一些企业、组织或个人则利用这一特点,实施投机行为,给予或收受一定的利益租借资质,进行陪标、串标、围标。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69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资质投标是否违法
违法。承包人非法转借用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以投毒为手段的行为如何认定
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
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
本条增加了投毒这种行为方式。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本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既遂。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环境污染行为如何认定
环境污染,是指工厂、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任意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破坏自然资源,在规定的期限内能治理而不治理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有时虽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相似,但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与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不同的。
(四)投放危险物质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如何认定
如果行为人违反毒害性物品管理规定,也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这种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的重大事故,且只能由过失构成;而投放危险物质罪则不受这个范围的限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投标资质原件丢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生活中粗心大意的人不少,在保存合同原件这类重要文件的时候也不上心,结果导致合同原件丢失,在有需要用到合同原件的时候却拿不出来,这可能导致一系列的麻烦出现,并给自己的维权之路带来许多麻烦。
拿前几天接到的王先生的咨询电话来说,王先生前不久与A汽车贸易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先生购买该公司的汽车一辆,但是合同签订后王先生因粗心大意将合同原件丢失,并不断询问我该怎么办。
事实上,对于合同原件丢失这个问题,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但如果没有履行,最好再补充签订合同。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这里要温馨的提醒各位,合同原件在很多时候是后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解决争议的凭证,合同原件的丢失可能导致相关主体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谨慎保存合同原件是至关重要的。
《合同法》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招投标纠纷 > 资质借给别人去投标违法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