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执行行为违法能否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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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认为执行行为违法能否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可以。有关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的法律规定可见《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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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在法院的流程是:申请人对执行结果提出异议;法院在受理后的十五日内给予审查并给出结果;如果理由不成立的法院给予驳回;如果对于案件的裁定结果不满意的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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