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死亡陪喝的人要如何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9-27
浏览10w+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万人
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如果是无过错不用赔偿,但是现实中有的法院可能会酌情要求承担一些责任,这并不是因为您有过错或者构成侵权,就像行人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员躲闪不及致人死亡虽无过错也适当补偿一样。也有相当一部分完全不赔的。不赔共同饮酒引起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喝酒死亡陪喝的人要如何赔偿

一般来说,如果是无过错不用赔偿,但是现实中有的法院可能会酌情要求承担一些责任,这并不是因为您有过错或者构成侵权,就像行人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员躲闪不及致人死亡虽无过错也适当补偿一样。也有相当一部分完全不赔的。不赔共同饮酒引起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这里的过错结合现实中情况主要是没有尽到以下义务:

一、明知其中一人已经喝多的情形下,一起喝酒的人应该劝阻或谢绝与其喝酒;

二、对已经喝醉酒的人,要将其安全送到家中,同时告诉其家人其醉酒程度,免得耽搁最佳救治时机;

三、对于开车的朋友,假如对方喝酒后,一起喝酒的人应该劝其不得驾车等。

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酒精的危险性而不控制酒量或轻信能够避免,本人对过量饮酒与伤亡后果具有最直接的因果关系,自身具有重大过失,应对其伤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同饮人的各位被告在饮酒期间及酒后并无过错,对死亡不应承担过错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喝酒死亡陪喝的人要如何赔偿
一键咨询
  • 154****6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3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8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5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3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喝酒死亡,陪喝的人如何赔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喝酒死亡,陪喝的人如何赔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陪客户喝酒死亡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在送客途中呕吐可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病发,应视为工伤二审:陪客户吃饭的性质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2004年9月3日,在某厂工作的陈某同两位副厂长受厂老板指派陪客户喝酒,席间4人共喝了一瓶泸洲老窖,陈某约喝了二两,后在归家途中突然出现呕吐休克症状,两名副厂长赶紧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陈某入院前已死亡。2004年10月9日,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属于心源性猝死,饮酒为猝死的诱因。  陈的妻子于2004年9月15日向有关部门递送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陈死亡一事作出《工伤认定书》,认为他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上突然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认定不视为工伤。2005年2月16日,陈妻向一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审审理认为:陈是在接受单位领导指派陪客户吃饭的岗位上,因饮酒而导致心源性猝死;陈在送客途中呕吐可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病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死亡应视为工伤,判决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并限定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以陈某陪客户吃饭的性质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终审撤销一审对《工伤认定书》的撤销判决,维持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陪客户喝酒死亡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在送客途中呕吐可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病发,应视为工伤二审:陪客户吃饭的性质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2004年9月3日,在某厂工作的陈某同两位副厂长受厂老板指派陪客户喝酒,席间4人共喝了一瓶泸洲老窖,陈某约喝了二两,后在归家途中突然出现呕吐休克症状,两名副厂长赶紧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陈某入院前已死亡。2004年10月9日,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属于心源性猝死,饮酒为猝死的诱因。  陈的妻子于2004年9月15日向有关部门递送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陈死亡一事作出《工伤认定书》,认为他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上突然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认定不视为工伤。2005年2月16日,陈妻向一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审审理认为:陈是在接受单位领导指派陪客户吃饭的岗位上,因饮酒而导致心源性猝死;陈在送客途中呕吐可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病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死亡应视为工伤,判决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并限定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以陈某陪客户吃饭的性质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终审撤销一审对《工伤认定书》的撤销判决,维持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陪客户喝酒死亡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在送客途中呕吐可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病发,应视为工伤二审:陪客户吃饭的性质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2004年9月3日,在某厂工作的陈某同两位副厂长受厂老板指派陪客户喝酒,席间4人共喝了一瓶泸洲老窖,陈某约喝了二两,后在归家途中突然出现呕吐休克症状,两名副厂长赶紧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陈某入院前已死亡。2004年10月9日,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属于心源性猝死,饮酒为猝死的诱因。  陈的妻子于2004年9月15日向有关部门递送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陈死亡一事作出《工伤认定书》,认为他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上突然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认定不视为工伤。2005年2月16日,陈妻向一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审审理认为:陈是在接受单位领导指派陪客户吃饭的岗位上,因饮酒而导致心源性猝死;陈在送客途中呕吐可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病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死亡应视为工伤,判决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并限定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以陈某陪客户吃饭的性质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终审撤销一审对《工伤认定书》的撤销判决,维持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喝酒死亡,陪喝的人怎么赔偿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喝酒死亡,陪喝的人怎么赔偿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喝酒死亡陪喝的人要如何赔偿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喝酒死亡陪喝的人要如何赔偿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表弟喝醉酒被车撞身亡,死前陪同喝酒的人是否需要负责?
[律师回复] 强奸罪,一般判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般猥亵罪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拓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强奸罪的,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以下情形的,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所谓猥亵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猥亵罪的对象包括妇女、儿童和男性。猥亵罪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物证、书证;视听材料;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猥亵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体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体是主观直接故意的,再或者是犯罪主体在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陪客户喝酒死亡是否算工伤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陪客户喝酒死亡是否算工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陪客户喝酒喝死了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描述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7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喝酒死亡保险赔不赔
过度饮酒导致的身故,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提供理赔。无论是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还是医疗保障类保险,通常都将酒精引发的保险事故列为免责范围。对于此类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也不会支付赔偿金。因此,请广大投保人注意,饮酒需适度,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一起喝酒之一人死亡,酒后在陪同期间照顾不到造成死亡能承担多大责任
[律师回复]
(一)过错责任原则。酒友对因共同饮酒行为受到伤害的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以共同饮酒过程中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为一般根据或标准。有过错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符合我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第二款“两人以上没有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规定。无论是存在过错,还是过失,都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后果。
(二)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而法律又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和其它情况,由加害人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的归责原则。其依据是我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该原则多适用于根据当事人双方对过错责任举证均不充分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案情作出的判断。双方都没有过错,但因受害方主张赔偿对方具有给付能力的,也要分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五、共同饮酒致人伤亡的责任承担
(一)伤亡者责任。共同饮酒的人身安全是以自我保护为主,以其他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为补充。饮酒过量会导致身体受到损害,严重的会发生酒精中毒致人死亡,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基本常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害人,应当认知和预见到自己过量饮酒的潜在危险和严重后果。明知醉酒的危险性而不控制酒量和采取有效措施或轻信能够避免,其本人具有过量饮酒与伤亡后果最直接、最主要的因果关系,自身具有重大过失,应对其伤亡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者(含召集者)责任无论组织者(含召集者)是否直接参饮应属于共同饮酒人,应当对所有参与人的人身安全提供适当照顾。从公序良俗和基本的道德要求角度看,对宴饮参与人的饮酒数量应当审慎控制。对其人身安全应当负有合理注意并提供必要的扶助。强迫性的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而劝其喝酒、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或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均应当认定行为人存在一定的主观过失,应当对宴饮参与人的人身损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符合我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尊长或领导参饮的,即使未劝酒但放任受害人过量饮酒,应与劝酒者负同等责任或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判断的因果关系、过错大小标准和承担责任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7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喝酒死亡陪喝的人要如何赔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