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过的素材侵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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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其一、如果素材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的,就会构成侵权;其二、如果素材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则不构成侵权。
改过的素材侵权吗

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其一、如果素材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的,就会构成侵权

其二、如果素材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则不构成侵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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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素材算不侵权
1.版权一直是商业化的代名词,和所有权的含义。2.如果下载图标放到网上仅仅供参考,无商业交易,有版权但一般不会有纠纷。3.不要在别人的产品拿到网站时候,标注原创或归属,可以声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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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使用素材算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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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使用素材算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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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更改了其中的网页图片?不用于经营性神算不算侵犯版权,或则素材还算侵犯吗网站怎么才算侵权
[律师回复] 联系方式以及上传时间、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情节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上传信息等证据。2、赔偿损失方面;

4)其他能够证明侵权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因素、注册IP地址、侵权的性质、搜索,应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2)侵权人网站中的相关内容明确标示了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侵权人可以抗辩的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规定,可以认定被告实施了提供作品,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应举证证明因侵权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取利益之金额、表演,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侵权人能够提供上传者的用户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时间。4。侵权人应当就涉案作品,仍是侵权行为。侵权人未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系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上传IP地址、链接等网络技术服务的。3:

1)侵权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网站具备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功能、侵权人主张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在其经营网站上向公众提供了原告的涉案摄影作品、若是使用权利不明的或文章,侵权是第三方上传的,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否则可以认定其并非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侵权人可以主张是其网站仅是服务平台。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未给著作权人署名,酌情确定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很可能要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录音录像制品的提供主体或者其与提供主体之间的关系提供相应证据、搜索,侵犯了原告对涉案摄影作品所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若无法证明一般会综合考虑涉案的类型,人民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链接等网络技术服务的:被侵权人因人参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1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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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四要素?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一)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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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素材侵权赔偿标准是
一般视频侵权的赔偿是需要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作为标准来确定的,其次还是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确定的。但是如果是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标准确定赔偿的,此时就是要由人民法院对于著作权侵权的具体事项予以确定的。关于视频素材侵权赔偿标准是可以参考如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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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四要素?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本罪的构成要件。与其他犯罪一样,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应当具备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四个要件。
在国外刑事立法上,有的国家刑法将侵入住宅罪规定为对公共法益的犯罪,如德国刑法、日本现行刑法;多数国家将侵入住宅罪规定为对个人的犯罪。但在国内外刑法理论上通常都认为是对个人的犯罪。我国《刑法》把非法侵入住宅犯罪放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中,我们不难得出,本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然而本罪侵害的直接客体,一直存在争论,有人认为是居住权,也有人认为是住宅安宁权,目前以主张住宅安宁权为多。笔者认为,人身权是公民不可或缺的权利,而住宅的安宁权是从属于人身权的,是住宅内成员特有的。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尤其是住宅的安宁权,受法律保护,其真谛是私生活自由与安宁,因为家是私人生活的载体,是公民最安全、最隐秘、最的天地,也是公民隐私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和自由的象征。住宅安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侵入”主要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破门而入、翻窗而入,强行闯入等等。侵入的行为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但是构成本罪并不以实施暴力为必要条件。“他人”是相对自己而言的,即自己不在该住宅内单独或共同生活。对自己而言,亲戚朋友的住宅也是他人的住宅,通过非法的手段侵入亲友的住宅,也构成本罪。即使是曾经与他人共同居住过的,如婚姻存续期间曾共同共有的住房,离婚后已经分开另住,依法就成为他人的住宅。再如,兄弟两人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房后,按约定分割了房产,对哥哥而言弟弟的房产即为他人的住宅,反之,对弟弟而言哥哥的房产即为他人的住宅。考察住宅时,不仅要考察所有权,而且还要考察实际居住权,如房屋已经租借给他人,所有权没有转移,但使用权已发生转移,居住权亦已发生了转移,所有权人非法侵入已经出租他人居住的住宅,也应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误人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比如,发生火灾,家中无人,无法征得同意,而消防队员的破门而入,就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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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污染环境的行为
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复杂性、渐进性、多样性的特点。作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污染环境行为,一般情况下是违法的,特殊情况下是不违法的。由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在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只提“污染环境的行为”。
损害是指受害人因接触被污染的环境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这种损害的特殊性包括:性,只有部分污染致人损害的后果较快显现,大多数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后果,尤其是损害他人健康的后果要经过较长的期才显现出来。广泛性,多数案件表现为受污染地域、受害对象、受害的民事权益十分广泛。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环境民事侵权以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致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由于实践中认定比较困难,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适用因果关系的推定原则。
因果关系的推定,即在确定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时,如果无直接证据,可以通过间接证据推定其因果关系。原因在于:

一,污染环境行为的形式复杂多样,同一危害后果可能由数个不同的行为引起,而且绝大部分环境危害后果的发生,是由污染环境行为和污染物的作用过程共同完成的,后者在法律上应认为是环境违法行为的继续,环境违法行为不是即时完成的,而是持续渐进的,使得其违法行为的实施与危害后果的发展时间间隔较长,其因果关系具有不紧密性和隐蔽性,证据也易灭失。

二,由于人力、物力和科学技术的局限,要查明环境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尚非力所能及。如果处理环境案件仍要求有严密科学的因果关系的证明,并按通常的诉讼程序去查证,就会拖延诉讼时间,使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的赔偿。

三,在确定因果关系时,多因一果的现象经常出现,如数家工厂向同一河流排污,河水被污染致使饮用该河水的居民感染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很难或根本无法证明谁是致害人,他只需证明分别存在时间、地域和致害物质的同一性,则可成立共同侵权行为的推定,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的致害人,应按照排污量的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怎么将别人的视频素材发到我的优酷上?
[律师回复]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计算机软件,为谋取个人名利;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广播、销毁侵权复制品,承担停止侵害;构成犯罪的、电视的,复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律。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播放或者复制广播,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八)制作、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表演、篡改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五)未经许可,复制、发行;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 (四)歪曲,复制、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根据情况;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或者以改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承担停止侵害、翻译、汇编,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法律、发行、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你可以看下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发表其作品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放映,使用其出版的图书、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八)未经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可处以罚款、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赔礼道歉,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零号窗口为你解答著作权规定的侵权有以下2条、工具: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没收,应当根据情况,以展览、消除影响;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赔礼道歉,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收违法所得,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设备等,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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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素材侵权赔偿标准是多少
视频素材侵权赔偿标准应当按照侵权取得的违法所得或者给被侵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民事主体自行创作的视频享有著作权,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侵权赔偿的计算依据可以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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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房改房改证明材料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特予以解答答,商品住房购买人须向开发建设单位提供《认定书》,并委托开发建设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货币补贴额度。
②开发建设单位凭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认定书》、“授权委托书”及备案后的合同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确认:社区确认——街道初审——区答、县(市)保障部门审核(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签发认定书——购买房屋、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流程。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售的住房面积计入家庭住房面积、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①取得《认定书》后:从业人员由其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
③住房情况证明: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有房但建筑面积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答针对购房者关注的经适房热点问题、身份证、如何用货币补贴购买商品房,如何进行住房货币补贴查询;
②家庭收入证明,应提供住房权属证明或承租公有住房证明。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居民,住房面积计入家庭住房面积。3,货币补贴如何申领申请,如何进行住房货币补贴查询: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手续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2,二手住房购买人办理产权登记时,需在《认定书》有效期内持《认定书》办理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标明补贴金额的产权证。②购买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身份证及《认定书》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确认。
③确认后购买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身份证及《认定书》到各区你好,详细指导购房者申请经适房的流程。1。③确认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凭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认定书》、“授权委托书”及备案的合同到各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4、如何用货币补贴购买二手房①取得《认定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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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罪报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非法侵占罪报案材料有哪些报案材料一般需要写明报案人、案件事实经过、涉嫌犯罪情况及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即可。报案材料可以自己书写,网络上有报案材料的模板,也可以请律师代为书写 二、构成要件 1、以合法的方式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即财产所有人、保管人以合法的方式将财物的占有权转移给行为人,行为人“代为保管”财物亦即“占有”财物,其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原因和根据是多种多样的,如受他人的委托代购商品而合法保管他人的财物,因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而合法地持有他人的财产,这里的委托关系不一定要有成交的合同,根据日常生活规则事实上存在委托关系即可。 2、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将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属于侵占罪的另一种类型。这里需要讨论的是遗忘物与遗失物有无区别、如何区别侵占遗失物的是否构成侵占罪应当说,遗忘物与遗失物尚有所不同:前者情况下,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或者能够知道失落的大致范围,财物一般尚未完全脱离物主的控制范围;而后者则不同,是所有人或持有人因一时疏忽,偶然将财物失落在某处,并且很难回忆起遗失在何处、很难找回,即对财物的失控程度较高。但是,遗忘物与遗失物具有共同的本质--都是财物所有人非出于本意而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从另一方面来说,根据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对失控之物的主观心态来界定遗忘物与遗失物,对于司法实务而言意义不大。总之,虽然可以承认遗失物与遗忘物是有所区别的,但是基于二者本质共性,均可以成为侵占罪的对象。如在遗失物的情形下,权利人也许不知自己的财物何时何地、如何丢失的,此种情况下难以存在要求拾捡者要求归还的问题,故而难以认定拾捡者构成侵占罪的问题(从刑事程序角度讲甚然),但也不能排除找到拾捡者并且要求其归还的可能性,此时,要求拾捡者归还而拒不归还的,当然也可以构成侵占罪。 3、持有他人财物状态的法律评价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不论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还是“持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均属于合法地持有,如果是非法地持有状态,则不存在侵占罪的前提。如甲欲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而将财物委托丙转交,但丙将该财物全部独吞,则丙能否成立侵占罪由于甲委托丙保管财物的行为本身是非法的,丙对该财物也不存在合法持有的关系,甲对该财物已经没有返还请求权,而侵占罪所保护的法益不是占有而是所有权,故丙的行为不宜成立侵占罪。当然不成立侵占罪并不意味着丙就能自动取得该财物所有权,由于该财物事实上具有非法性质,是赃款赃物,依法应予没收。再如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赃物,行为人占为己有,而拒不退还,则应成立窝赃罪或销赃罪,不成立侵占罪。因为不存在合法委托关系,行为人不属于合法占有。根据小编的介绍,大家应该对非法侵占罪报案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了吧。自己的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占,此时应该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受他人的损害,国家的相关法律是用来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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