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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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拆除的建筑面积给予安置,分为原地回迁安置与异地永迁安置两种情形。
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意思

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拆除的建筑面积给予安置,分为原地回迁安置与异地永迁安置两种情形。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时,做为拆迁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付给搬家费或临时搬迁安置费。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如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需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给予相应货币补偿,并给予同等面积的宅基地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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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是什么意思?
就是告知被征收人进行土地征收的情况,此公告是由当地的政府发出;只要公告发出之后就会由征收方与被征收方进行协商,确定无异议并签订了征收补偿之后就可以实施征收土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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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安置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以下是《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政策》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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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安置补偿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1、征迁安置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
2、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3、拆迁安置费的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一)搬迁补助费;
(二)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流程是什么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 补偿费用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②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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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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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安置的补偿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以下是《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政策》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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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安置房的房产权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征地安置房 征地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农村拆迁安置房性质是属于什么房 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 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 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
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政策,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享受按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限额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支付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2、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B10621的有关规定。
3、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4、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5、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6、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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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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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政策中的(即征即保)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享受按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限额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支付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2、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B10621的有关规定。
3、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4、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5、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6、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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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政策中的(即征即保)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享受按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限额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支付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2、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B10621的有关规定。
3、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4、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5、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6、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中即征即保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享受按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限额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支付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2、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B10621的有关规定。
3、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4、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5、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6、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政策中的(即征即保)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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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享受按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限额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支付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2、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B10621的有关规定。
3、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4、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5、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6、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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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告知被征收方有关部门需要进行土地征收的一些情况,一般征地告知书需要由征收土地的征收方或者是当地政府来发出公告。公告的内容需要包含批准机关、文号以及批准的时间和用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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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政策中的(即征即保)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以下是《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政策》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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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中的" 即征即保" 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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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享受按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限额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支付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2、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B10621的有关规定。
3、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4、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5、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6、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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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的原则
1、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城市路网完善工程—东经120路。2、征用土地位置。3、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参照常政文件执行。1、土地补偿标准:耕地按22000元/亩。其它农用地按176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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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安置房是指征地安置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征地安置房 征地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农村拆迁安置房性质是属于什么房 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 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 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
安置补偿是什么意思,是拆迁安置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补偿是什么 拆迁安置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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